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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是全国印染行业、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专业生产纺织印染助剂、农药及制革助剂的生产型企业,其中主要产品包含柔软剂,固色剂,匀染剂,活性固色剂,无醛固色剂,分散匀染剂,高温匀染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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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环保验收
添加时间:2017.03.13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八项制度之一。三同时验收是指针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的验收。验收有两个步骤:首先看治污设施是否按环保批复要求设立,其次对治污设施进行性能检测,主要是监测排放污染物浓度和计算排放量,是否达标排放。

  2016年5月18日,上虞区环境保护局来我厂对助剂整体搬迁及新增微电子化学品项目进行包括废气、废水等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三同时“竣工验收。验收组领导与专家一致认为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助剂整体搬迁及新增微电子化学品项目在实施及试运行过程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环评以及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和有关措施。废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