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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年产15000吨微电子化学品技改及新增10000吨液体硅酸钠、4050吨助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年产15000吨微电子化学品技改及新增10000吨液体硅酸钠、4050吨助剂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及公用设施建设,购置反应釜、压滤机等设备,对现有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生产线进行优化改造,新增复配产品硅酸钠,形成年产15000吨微电子化学品、10000吨液体硅酸钠、4050吨助剂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可年新增销售收入10550万元,利润1900万元,税金1217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 | 名称 | UTM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 | |
X | Y | |||||||
环境空气 | 世海村 | 294171.98 | 3334896.70 | 居住区 | 人群 | (GB3095-2012)二级 | SE | 2.50km |
雀嘴村 | 291867.15 | 3334178.89 | 居住区 | 人群 | SW | 2.75km | ||
地表水 | 中心河 | / | / | 小河 | 水体 | (GB3838-2002)III类 | S | 1.09km |
北塘河 | / | / | 小河 | 水体 | N | 0.55km | ||
直塘河 | / | / | 小河 | 水体 | NW | 0.67km | ||
声环境 |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 | (GB3096-2008)3类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生产过程中盐酸稀释产生的HCl废气。HCl废气采用一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排放。根据初步工程分析预测表明,HCl废气的最大浓度范围未超出功能区类别要求,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废气对其影响较小,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根据初步工程分析,本项目工艺废水主要为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生产过程废水,其它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及废气处理废水。项目废水进入厂区新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入网。当项目出现事故时,产生的事故废水进入事故排放池,待事故处理结束后进入污水系统重新处理达标后入网。因此,事故排放时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上虞污水处理厂基本无影响。
(3)固废
本项目工艺固废主要为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生产过程中的压滤工序滤渣,其它固废主要为生化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树脂及废滤芯。其中废树脂属危险废物,废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生化污泥、滤渣、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属一般废物,其中生化污泥、滤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废包装材料、废滤芯综合利用。在此前提下,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5~85dB之间,项目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仍可以维持现状,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测效果
(1)废气:HCl废气采用一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排放。在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工艺废水主要为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生产过程中的离子交换废水及超滤浓缩废水;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项目公用工程废水进入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进入终沉池,工艺废水经过中和搅拌釜处理后进入终沉池池,废水混合后经外排池达标纳管。
(3)固废:危险废物有废树脂,废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一般废物有生化污泥、滤渣、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其中生化污泥、滤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废包装材料、废滤芯综合利用。固废均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5~85dB之间,噪声经厂房和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环境风险:通过加强物料贮存管理,工艺上设置半自动控制系统、定期维修,紧急时停产修复,设消防及火灾防范及报警系统,落实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并采用现有应急池贮存等相应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条件优越,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因此,企业应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意见反馈途径
主要评价范围2.5km×2.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公众意见征求期限: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2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管理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电话:12369
(2)建设单位
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 联系人/联系电话:章先生/13675736833
联系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312369
(3)环评单位
杭州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先生/13588004536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92号399室 邮编:310000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
公告发布时间:2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