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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是全国印染行业、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专业生产纺织印染助剂、农药及制革助剂的生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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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浦化工 公示
添加时间:2019.09.17

项目代码: 2019-330604-26-03-012958-000





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

年产15000吨微电子化学品技改及新增10000吨液体硅酸钠、4050吨助剂

系列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 审 稿)











建设单位: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

技术机构:杭州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 

目录

1  概  述- 1 -

1.1  项目特点- 1 -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2 -

1.3  分析判定情况- 3 -

1.4  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概述- 6 -

1.5  环评主要结论- 7 -

2  总则- 8 -

2.1  编制依据- 8 -

2.1.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 8 -

2.1.2  地方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 9 -

2.1.3  相关产业政策- 10 -

2.1.4  有关区域规划材料- 11 -

2.1.5  有关技术规范- 11 -

2.1.6  技术依据- 12 -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2 -

2.2.1  评价因子- 12 -

2.2.2  评价标准- 13 -

2.3  评价等级及评价重点- 18 -

2.3.1  评价等级- 18 -

2.3.2  评价重点- 20 -

2.4  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 20 -

2.4.1  评价范围- 20 -

2.5  相关规划- 21 -

2.5.1  上虞区域总体规划概况及符合性分析- 22 -

2.5.2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概况及符合性分析- 22 -

2.5.3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规划及符合性分析- 23 -

2.5.4  环境功能区划- 24 -

2.6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及符合性分析- 24 -

3  现有污染源调查- 29 -

3.1  现有项目概况- 29 -

3.2  现有公用工程概况- 29 -

3.3  污染源调查- 30 -

3.4  总量控制分析- 39 -

3.5  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情况调查- 39 -

3.5.1  废水- 39 -

3.5.2  废气- 43 -

3.5.3  固废- 47 -

3.5.4  风险防范及环境应急- 47 -

3.6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50 -

3.6.1  化工行业环保提升整治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0 -

3.6.2  其他环保问题及整改计划- 51 -

3.7  “以新带老”措施- 51 -

4  项目概况- 52 -

4.1  项目名称、性质和产品方案- 52 -

4.2  项目组成- 53 -

4.2.1  工程组成- 53 -

4.2.2  生产组织与产能匹配性分析- 54 -

4.4  主要设备清单- 55 -

4.5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储存情况- 57 -

4.6  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 60 -

5  工程分析- 61 -

5.1  微电子化学品工程分析- 61 -

5.1.1  超纯二氧化硅磨料产品- 61 -

5.1.2  复配类产品液体硅酸钠- 71 -

5.2  复配类助剂产品工程分析- 72 -

5.2.1  柔软平滑剂- 72 -

5.2.2  炼染一浴精炼除油剂- 73 -

5.3  公用工程污染源强分析- 74 -

5.3.1  废气- 74 -

5.3.2  废水- 75 -

5.3.3  固废- 76 -

5.4  水平衡- 78 -

5.5  污染源强汇总- 80 -

5.5.1  废气- 80 -

5.5.2  废水- 80 -

5.5.3  固废- 82 -

5.5.4  噪声- 83 -

5.5.5  污染源强分析汇总- 83 -

5.6  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源强汇总- 83 -

5.7  非正常情况下污染因素分析- 84 -

5.7.1 非正常情况废气排放- 84 -

5.7.2 非正常情况废水排放- 84 -

5.7.3 非正常工况下固体废物产生- 85 -

5.8  总量控制- 85 -

5.8.1  总量控制原则与污染物减排要求- 85 -

5.8.2  总量控制因子及削减替代要求- 86 -

5.8.3  总量控制建议值- 87 -

5.8.4  公司现有总量情况- 87 -

5.8.5  总量平衡方案- 87 -

6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88 -

6.1  自然环境概况- 88 -

6.1.1  地理位置- 88 -

6.1.2  地形、地质、地貌- 88 -

6.1.3  气象特征- 88 -

6.1.4  水文特征- 89 -

6.2  开发区配套设施- 90 -

6.2.1  给水设施- 90 -

6.2.2  排水设施- 90 -

6.2.3  集中供热设施- 93 -

6.2.4  固废处置设施- 93 -

6.3  环境质量现状- 95 -

6.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95 -

6.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98 -

6.3.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107 -

6.3.4  包气带环境质量现状- 111 -

6.3.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112 -

6.3.6  声环境质量现状- 120 -

6.3.7  周围同类污染源调查- 121 -

7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22 -

7.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22 -

7.1.1  污染气象特征- 122 -

7.1.2  预测模式与预测源强- 129 -

7.1.3  预测内容- 133 -

7.1.4  有关参数说明- 133 -

7.1.5  预测结果及评价134

7.1.6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139

7.2  水环境影响评价139

7.2.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139

7.2.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41

7.3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155

7.4  固废环境影响评价160

7.5  声环境影响评价162

7.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164

7.6.1  周围生态调查164

7.6.2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65

7.6.3  生态保护措施165

7.7  退役期环境影响评价166

7.7.1  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现有生产线退役环境影响评价166

7.7.2  设备退役环境影响评价166

7.8  环境风险评价166

7.8.1  风险调查166

7.8.2  确定评价等级170

7.8.3  风险识别173

7.8.4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179

7.8.5  风险预测与评价181

7.8.6  环境风险评价185

7.8.7  环境风险管理- 188 -

7.8.8  评价结论与建议- 204 -

8  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206 -

8.1  废水防治措施- 206 -

8.1.1  废水发生特点及治理思路- 206 -

8.1.2  废水处理措施- 207 -

8.1.3  废水处理达标可行性分析- 208 -

8.1.4  废水收集输送系统- 208 -

8.1.5  事故废水收集及处理措施- 209 -

8.1.6  对废水处理的其他要求- 209 -

8.2  废气防治措施- 209 -

8.2.1  无组织废气控制- 210 -

8.2.2  有组织废气处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210 -

8.2.3  对废气处理改进的建议- 211 -

8.3  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 211 -

8.3.1  防渗原则- 211 -

8.3.2  防渗方案及设计- 212 -

8.3.3  地下水监控- 213 -

8.3.4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结论- 214 -

8.4  土壤污染控制措施- 214 -

8.5  固废治理措施- 215 -

8.6  噪声治理对策- 217 -

8.7  清洁生产- 217 -

8.7.1  工艺技术装备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217 -

8.7.2  清洁生产改进建议- 230 -

8.8  污染治理对策措施汇总- 231 -

9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32 -

9.1  环保投资估算- 232 -

9.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32 -

9.2.1  废气排放- 232 -

9.2.2  废水排放- 232 -

9.2.3  固废处置- 232 -

9.2.4  噪声控制- 232 -

9.2.5  经济效益分析- 233 -

9.2.6  社会效益分析- 233 -

9.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小结- 233 -

10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234 -

10.1  环境管理- 234 -

10.1.1  环境要求- 234 -

10.1.2  环境管理制度- 234 -

10.1.3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 235 -

10.2  环境监测计划- 239 -

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41 -

11.1  建设项目概况- 241 -

11.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41 -

11.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41 -

11.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41 -

11.2.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41 -

11.2.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42 -

11.2.5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42 -

11.3  工程分析结论- 242 -

11.4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243

11.4.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243

11.4.2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244

11.4.3  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244

11.4.4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244

11.5  污染防治措施244

11.6  环境可行性综合结论245

11.6.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245

11.6.2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符合性分析254

11.6.3  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254

11.6.4  总结255

11.7  其它255

11.8  建议255

11.9  结论255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信息表

附件2  排污许可证

附图

附图1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

附图2  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4  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5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录

附录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措施一览表

附录2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录3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录4  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录5  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录6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1  概  述

1.1  项目特点

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以下简称“杜浦化工”)成立于1990年,原厂址位于道墟镇,是一家专业从事印染助剂生产与销售的化工企业,后为配合嘉绍跨海大桥建设、响应上虞区政府的号召,企业搬迁至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现有厂区新址。

目前杜浦化工拥有“助剂整体搬迁及新增微电子化学品项目”,此项目包括年产40000吨微电子化学品(15000吨/年超纯二氧化硅磨料、25000吨/年复配生产后清洗液)、5600吨纺织印染助剂产品生产线,上述项目已于2016年全部投产并通过验收。

杜浦化工通过在微电子化学品等方面的生产实践,累积了大量的技术经验,尤其在二氧化硅晶粒生长规律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目前新的生产工艺已经成熟。新工艺采用固体水玻璃为起始原料,通过超滤水溶解得到液体硅酸钠,制得的液体硅酸钠通过压滤除去不溶物,离子交换得到活性硅酸,再进行缩聚,然后再通过超滤浓缩得到最终超纯二氧化硅磨料成品。与传统的有机硅水解工艺(如硅酸甲酯,经水解后生成二氧化硅和甲醇,然后对甲醇进行精馏提纯获得成品)相比,该工艺生产过程不产生有机醇等有机废气,安全性高,同时该工艺能耗相对传统工艺要低;对比原工艺,技改后工艺生产制得的磨料具有磨料颗粒更均匀、更规则,生长过程可控性增加,TEM下呈现为规则的球形,形貌更接近完美。因此,项目二氧化硅磨料采取的工艺比传统工艺有较大的先进性。其次传统的纺织印染助剂难以为公司带来较大增长,也急需技改。

为此,杜浦化工拟投资3000万元,对现有15000t/a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造后产能不变化;淘汰合成产品柔软剂RL,利用其腾出的生产设备等实施2250t/a柔软平滑剂和1800t/a炼染一浴精炼除油剂,并新增复配产品10000t/a液体硅酸钠生产线。本次项目的建设,不但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还对上虞区以及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业经济增长有着积极的拉动作用,将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可实现产值10050万元,创利税3120万元。

项目实施后合成产品规模缩小,全厂产品方案情况详见表1.1-1。





表1.1-1  项目实施后全厂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类型产品名称所在车间现有规模(t/a)以新带老削减量(t/a)项目实施后全厂产量(t/a)备注

合成产品超纯二氧化硅磨料丙类车间15000015000技改(产量不变)

柔软剂RL甲类车间100010000淘汰

匀染剂ALS-300100001000不变

复配产品液体硅酸钠丙类车间0010000新增

后清洗液25000025000不变

柔软平滑剂甲类车间002250新增

炼染一浴精炼除油剂001800新增

增白剂100001000不变

固色剂100001000不变

消泡剂8000800不变

分散剂4000400不变

防染盐4000400不变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本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减轻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指导项目环保设计,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委托我单位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中的“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项目类别为“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且为“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因此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年产15000吨微电子化学品技改及新增10000吨液体硅酸钠、4050吨助剂系列产品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公司接受委托后,对本项目周边环境状况进行实地踏勘和调查,并对有关资料进行系统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和地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规范和要求,编制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本项目环评工作分三个阶段: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详见下图。

 

图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3  分析判定情况

1、环境功能区划判定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682-Ⅵ-0-2)。该小区准入负面清单为:凡属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一律不得准入,现存企业应限期整改或关停。

本项目主要从事微电子化学品和印染助剂产品的生产,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项目生产工艺可以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产业政策要求分析判定情况

本项目选址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杜浦化工现有厂区内,主要从事微电子化学品及印染助剂的生产。通过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等国家、地方产业政策文件查阅分析,判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项目。

3、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分析判定情况

本项目属精细化工行业,根据上虞区域总体规划:上虞区按照“北工、中城、南闲”的市域大格局,明确北部重点发展工业,突出“机电、化工、纺织”三大主导产业。据此判定项目符合上虞区域总体规划要求。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园区中心河以北现有化工建成区,根据“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中心河以北作为精细化工、医药产业的改造发展用地,可适度吸纳高端、环保的化工、生物医药项目。据此判定项目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要求。

依据浙环函[2018]328号《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项目主要从事微电子化学品和印染助剂产品的生产,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河北侧的杜浦化工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不涉及自然生态红线区;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故符合生态空间清单中的管控要求。项目将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生产装备,按照密闭化、自动化、管道化和信息化要求进行设计、安装和生产,并配套完善的“三废”治理设施,对照《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以及《绍兴市上虞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文件,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产业,项目所生产的产品所用的原料均不属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企业建设标准化实施细则》中I、II类敏感物料,且生产设备及车间布局符合国家安监总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故符合项目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本项目能够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实施清洁生产,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危险固废无害化处置不外排,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以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环境标准清单。通过对拟建区位置、产业准入、生产线设计情况、污染物治理对策措施及总量控制等方面的分析,判定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要求。

4、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判定

根据本报告第7.1.6章节分析,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5、“三线一单”分析判定情况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现有厂区内,该企业用地属工业工地,拟建地块属环境功能区划中的重点准入区,据此判定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实施后废水总量可通过“以新带老”淘汰柔软剂RL产品,超纯二氧化硅磨料产品技改后得以自身平衡解决,不新增总量。

根据上虞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上虞区空气质量指数日报(2018年全年), 2018年上虞区基本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为达标区,本项目涉及的HCl环境本底均符合要求,地下水无法满足III类标准要求(该区域未划分地下水功能区,地下水标准参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土壤满足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声环境满足3类区要求,地表水无法满足III类功能区要求。项目实施后废水通过厂内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上虞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对环境排放,并且厂内已建设智能化雨水排放口和规范化的雨污分流系统,超标雨水不会排入周边水体,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造成周边水体环境的恶化,并且园区管理部门通过“五水共治”等举措加强环境管理,通过雨污水管网的改造,从源头截污整治,进行水体的清淤工作,并对河道实施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安装曝气装置、引水活水、水生植物种植等方法增强水体自我修复能力等多措施并举,已基本消灭了劣V类水体,水体水质大幅度改善,区域水体环境质量趋好;其次,环评要求企业必须采取地面硬化、防腐防渗等措施,确保项目污染物不渗入地下水和土壤,对其影响不大;在大气环境方面,通过本项目环评预测可知,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30%,根据导则(HJ2.2-2018)可判定项目废气排放不降低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在企业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土地资源;项目单位产品水耗、能耗、单位用地产出等指标均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中精细化工行业的准入指标要求,且项目资源利用总量不大。据此判定项目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修正稿)》,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682-VI-0-2,该小区负面清单为:允许各类项目准入,但凡属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一律不得准入;据此判定本项目未列入该小区负面清单。

6、评价类型及审批部门判定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部令第1号),本项目产品归入《名录》“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的“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小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本项目评价类型为报告书。

另外,根据《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公告》(环保部2015年第17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属于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范畴。本项目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因此项目审批部门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1.4  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概述

根据工艺流程中各环节的产污因素,可确定本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因素有: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

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

产生及排放的废气排放情况及采取的控制措施,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

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特征污染因子及采取的预处理措施,分析经治理后能否做到达标排放,是否会对上虞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

产生的固废尤其是危险废物能否有效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各类污染因素及污染因子详见表1.4-1。















表1.4-1  各类污染因素及污染因子一览表

污染因素污染因子

废气/氯化氢

废水生产废水pH、CODCr、氨氮等

固废危险废物废树脂、其他废包装材料

一般废物滤渣、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废滤芯

噪声设备噪声反应釜电机、离心泵等设备噪声

1.5  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符合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并符合上虞区区域总体规划、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

项目从事微电子化学品及印染助剂产品生产,属精细化工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废水总量可在企业内部自身平衡,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现有厂址内实施可行。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起施行);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8.1施行);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1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15)《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16)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7)《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1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9)《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

(20)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21)《“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

(22)《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

(23)《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24)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

2.1.2  地方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

(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7.1);

(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

(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

(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3.1起施行);

(5)《关于做好推进传统精细化工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工作的通知》(浙经贸医化[2005]1056号);

(6)《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

(7)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浙环发[2017]41号;

(8)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

(9)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护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

(1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12号);

(11)《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浙环函[2016]145号,2016.4.14;

(12)《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6]154号,2016.4.14;

(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16〕8号;

(14)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0号;

(15)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环发[2016]46号;

(1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

(17)《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1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

(19)《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9]2号);

(20)《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浙环发〔2019〕14号);

(21)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17]39号;

(22)《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

(23)《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2016年);

(2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36号);

(25)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虞环〔2019〕18号;

(26)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虞政办发〔2017〕265号;

(27)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绍兴市上虞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8.07.02)。

2.1.3  相关产业政策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

(2)《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

(3)《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 

(4)关于印发《上虞区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6〕33号),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5)《关于印发上虞区化工产业改造提升工作标准的通知》(虞政办发[2017]225号),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6)关于印发《上虞区化工产业改造提升2.0版实施方案(2019-2022年)》等的通知(区委[2019]47号),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7)《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企业建设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虞经开区[2014]5号),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2.1.4  有关区域规划材料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15]71号,2015年6月30日印发);

(2)《关于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16]111号,2016年7月8日印发);

(3)《浙江省空气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图集》(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4)《上虞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

(5)《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正稿)及其审查意见;

(6)《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7)《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绍兴市人民政府,2015年10月起实施);

(8)关于明确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的一般工业固废建议目录(试行)的函(绍市环发[2019]23号)。

2.1.5  有关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

(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11)《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

(12)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 第43号);

(1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5.1施行)。

2.1.6  技术依据

(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019-330604-26-03-012958-000;

(2)《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年产15000吨微电子化学品技改及新增10000吨液体硅酸钠、4050吨助剂系列产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技术资料。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2.2.1  评价因子

通过工程分析,确定本次评价的主要评价因子:

(1)大气

现状评价因子:PM2.5、PM10、NO2、SO2、CO、O3、HCl;

影响评价因子:HCl。

(2)地表水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pH、DO、高锰酸盐指数、BOD5、CODcr、氨氮、石油类、总磷、挥发酚、汞、铅、铜、锌、氟化物、砷、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影响评价因子:pH、CODCr、氨氮等。

(3)地下水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铅、镍、六价铬、氟化物、氰化物、K+、Na+、Ca2+、Mg2+、CO32-、HCO3-、Cl-、SO42-;

影响评价因子:氯离子、CODCr。

(4)噪声评价因子

现状及影响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噪声Leq[dB(A)]。

(5)土壤

评价因子:

①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

②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③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

影响评价因子:

大气沉降:HCl;

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pH、盐酸等。

2.2.2  评价标准

2.2.2.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氯化氢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解》中限值。

具体见表2.2-1。





表2.2-1  环境空气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评价因子评价时段标准值/(μg/m3)标准来源

SO2年平均60GB3095-2012中二级

24小时平均150

1小时平均500

NO2年平均40

24小时平均80

1小时平均200

CO24小时平均4mg/m3

1小时平均10mg/m3

O3日最大8h平均160

1小时平均200

PM10年平均70

24小时平均150

PM2.5年平均35

24小时平均75

NOx年平均50

24小时平均100

1小时平均250

HCl1小时平均50HJ2.2—2018中附录D

日平均15

非甲烷总烃一次值2000《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解》

(2)地表水环境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2.2-2。

表2.2-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除pH外均为mg/L)

项目pHCODCrCODMnDO氨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

Ⅲ类标准值6-9≤20≤6≥5≤1.0≤0.2≤0.05≤0.005

(3)地下水环境

该区域尚未开展地下水区划,因此地下水标准参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详见表2.2-3。

表2.2-3  地下水质量标准(单位:除pH外均为mg/L)

项目pH耗氧量(CODMn法)亚硝酸盐氟化物氨氮挥发酚氯化物氰化物

III类标准值6.5~8.5≤3.0≤1.0≤1.0≤0.5≤0.002≤250≤0.05

项目六价铬溶解性固体总硬度硝酸盐硫酸盐

III类标准值≤0.05≤1000≤450≤20≤0.01≤0.02≤250

(4)声环境

声环境标准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具体见表2.2-4。

表2.2-4  声环境质量标准

采用标准适用区域标准值[dB(A)]

昼间夜间

3类工业区6555

(5)土壤

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具体见表2.2-5。

表2.2-5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单位:mg/kg)

序号污染物项目筛选值

(第二类用地)管制值

(第二类用地)

重金属类

160140

265172

3铬(六价)5.778

41800036000

58002500

63882

79002000

挥发性有机物

8四氯化碳2.836

9氯仿0.910

10氯甲烷37120

111,1-二氯乙烷9100

121,2-二氯乙烷521

131,1-二氯乙烯66200

14顺-1,2-二氯乙烯5962000

15反-1,2-二氯乙烯54163

16二氯甲烷6162000

171,2-二氯丙烷547

181,1,1,2-四氯乙烷10100

191,1,2,2-四氯乙烷6.850

20四氯乙烯53183

211,1,1-三氯乙烷840840

221,1,2-三氯乙烷2.815

23三氯乙烯2.820

241,2,3-三氯丙烷0.55

25氯乙烯0.434.3

26440

27氯苯2701000

281,2-二氯苯560560

291,4-二氯苯20200

30乙苯28280

31苯乙烯12901290

32甲苯12001200

33间二甲苯+对二甲苯570570

34邻二甲苯640640

半挥发性有机物

35硝基苯76760

36苯胺260663

372-氯酚22564500

38苯并[a]蒽15151

39苯并[a]芘1.515

40苯并[b]荧蒽15151

41苯并[k]荧蒽1511500

42129312900

43二苯并[a, h]蒽1.515

44茚并[1,2,3-cd]芘15151

4570700

2.2.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企业现有项目废气为助剂车间产生醋酸废气及粉尘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排气筒排放,其中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醋酸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排放速率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公式计算,其无组织监控浓度按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的4倍执行;。

本项目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生产线氯化氢废气收集处理后单独通过2#排气筒排放,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浙环发〔2019〕14号),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详见表2.2-6及表2.2-7。



表2.2-6  现有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无组织监控浓度(周界浓度最高点)(mg/m3)执行标准

颗粒物1201.0GB16297-1996

醋酸100.8GBZ2.1-2007

注:废气处理后经1#排气筒排放。

表2.2-6  超纯二氧化硅磨料产品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无组织监控浓度(周界浓度最高点)(mg/m3)执行标准

氯化氢100.05GB31573-2015

注:废气处理后经2#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品包括微电子化学品及助剂产品,其中微电子化学品属于无机产品,助剂属于有机化工产品,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统一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由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纳管标准应执行较严的《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其中氨氮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的35mg/L限值要求。上虞污水处理厂排海执行其二期工程提标改造后相关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其中CODCr 执行CODCr≤80mg/L的要求。

具体指标详见表2.2-7。

表2.2-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pH除外均为mg/L)

控制项目pHCODCrSS氨氮总磷

纳管标准6-9200100352

排环境标准6-98070150.5

(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见表2.2-8。

表2.2-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位置采用标准标准值[dB(A)]

昼间夜间

厂界四周3类6555

(4)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厂内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

2.3  评价等级及评价重点

2.3.1  评价等级

(1)大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HCl。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计算其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i(下标i为第i个污染物),Pi的定义为: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m3。

表2.3-1  估算模型参数表

选项参数

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城市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158000

最高环境温度/℃40.2

最低环境温度/℃-5.9

土地利用类型工业用地

区域湿度条件湿

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是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m >90

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考虑海岸线熏烟□是   ■否

岸线距离/km/

岸线方向/°/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项目排放的废气最大落地浓度估算结果见表2.3-2。

表2.3-2  主要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污染源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ug/m3)最大浓度落地点 (m)占标率 (%)D10% (m)推荐评价等级

2#排气筒HCl2.4157614.83 0

罐区HCl1.6077103.22 0

经估算可知,排气筒排放的HCl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为4.83%,小于10%,评价等级为二级,本项目属于化工行业的多源项目,根据导则,化工行业的多源项目并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评价等级提高一级,因此判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

(2)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送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再处理,不向厂区附近河道排放,根据HJ2.3-2018,地表水环境影响等级为三级B。

(3)地下水

①建设项目分类

本项目主要生产微电子化学品及印染助剂,属于精细化工行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属I类建设项目。

②建设场地不属于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不属于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源保护区、也不属于补给径流区,同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场地周围无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其它环境敏感区,则项目场地地下水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根据导则中表2规定,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4)土壤

本项目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属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属I类建设项目。

杜浦化工厂区占地面积为13333m2,小于5hm2,属小型项目,且公司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周边均为工业用地及道路用地等,属于非敏感区。

根据导则中表4规定,确定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5)声环境

本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2008规定的3类地区,项目建设前后厂界噪声级增高量在3dB以下,且评价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因此,根据HJ2.4-2009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6)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风险潜势判定,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III,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I,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II,综合风险潜势为III(具体见本报告“7.8.2.1  风险潜势初判”),根据HJ169-2018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表2.3-3  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IV+、 IV

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简单分析a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导则附录A。



2.3.2  评价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特征及建设项目污染特点,确定本次评价的工作重点: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通过物料平衡计算,估算项目污染物排放源强;预测废气、废水、固废以及环境风险的环境影响分析;根据清洁生产、总量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原则,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

表2.3-4  项目评价重点一览表

序号评价重点评价内容

1工程分析对项目主体、配套和公用工程的分析评价,给出项目污染物产生点位、产生方式,估算项目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源强。

2环境影响分析1)对项目产生的废气预测分析对当地环境和各敏感点的影响程度;

2)分析项目废水的纳管可行性,对周围水体及地下水的影响程度;

3)分析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

4)分析项目固废处置的可行性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

3环境风险分析针对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事故风险进行预测分析,提出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

4污染治理措施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并从总量控制、污染达标排放角度提出合适的污染治理措施。

2.4  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

2.4.1  评价范围

(1)大气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为一级评价,因此,根据导则规范,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D10%的矩形范围,本项目D10%小于2.5km,因此评价范围为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见图2.4-1。

(2)地表水

项目污水经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杭州湾,内河水系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周围主要内河,项目地表水评价范围为周边内河水系及上虞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附近。

(3)地下水

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HJ610-2016规定的查表法确定评价范围为所在厂区周边20km2的地区。

(4)土壤

由导则判据可得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二级。依据导则表5,项目土壤预测范围为本项目厂界外扩0.2km。

(5)噪声

厂界及厂界外200m的范围内。

(6)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边界为5km的区域,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主要为附近水体,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以附近水体支流为边界,面积约0.7km2的区域。

2.4.2  保护对象

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情况见表2.4-1和图2.4-1。

表2.4-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类别名称UTM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

XY

环境空气世海村294171.983334896.70居住区人群(GB3095-2012)二级SE2.50km

雀嘴村291017.213334338.05居住区人群SW2.75km

地表水中心河//小河水体(GB3838-2002)III类S1.09km

北塘河//小河水体N0.55km

直塘河//小河水体NW0.67km

声环境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GB3096-2008)3类//

 

图2.4-1  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及主要保护目标分布图

2.5  相关规划

2.5.1  上虞区域总体规划概况及符合性分析

根据《上虞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上虞按照“北工、中城、南闲”的市域大格局,明确北部重点发展工业,突出“机电、化工、纺织”三大主导产业,积极培育临港产业;东部虞北新区进一步向北扩展,重点吸纳高新材料、装备制造、新特材料等项目。

上虞区域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符合上虞区“机电、化工、纺织”等三大产业定位要求,拟建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杜浦化工公司现有厂区内,即位于“虞北新区”,符合区域总体规划要求。

2.5.2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概况及符合性分析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杭州湾南岸滩涂围垦地,区内地势平坦。最早于1998年由省石化厅批复成立,2002年浙江省经贸委批复了二期规划,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核准为保留省级开发区,并更名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根据国办函[2013]105号,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并更名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1、发展定位

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机电装备、纺织服饰、新材料、环保产业等为重点,以精细化工、生物医药为特色,努力打造园区成为长三角南翼环杭州湾产业带的重要区块,杭州湾南岸的物流中心,现代化生态型的工业新城区。

2、布局规划

根据《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的产业总体布局分为东、中、西三大区块,开发时序遵循重点发展东区拓展区,适时启动西区,预留中区的原则。

东区21km2基本建成区(注:原精细化工园区范围)中心河以北、北塘河以南区域重在现有化工产业的改造提升,中心河以南区域经规划修编后规划布局调整为化工及其关联产业区。7.3km2拓展区和周边今后新围垦区域重在发展新兴产业集群,主要培育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纸制品、新材料产业,同时着手导入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产业,并配套建设必要的金融、商贸服务设施。

西区包括纺织服饰、机电装备和高新技术产业区。纺织服饰区重点发展高档服饰面料、产业用纺织品及成衣制造等产业,机电装备和高新技术产业区重点发展汽车制造、专用通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大型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该区域的发展重在引进世界一流、国际知名的大企业和大项目,同时提升发展一些上虞基础较好的优势产业,如电光源产业等。

中区为预留的轻工产业区域,依托上虞的制伞、灯具、建材、现代包装等产业,发展轻工产业。在中部绍嘉跨江大桥以东、展望大道以南,规划预留杭州湾物流中心区,并争取与大桥、大港口、大干线建设同步,发展构建杭州湾南岸的物流中心。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产的微电子化学品及印染助剂属于精细化工产品,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项目拟建地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杜浦化工现有厂区内,符合开发区产业布局规划。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开发区规划要求。

2.5.3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规划及符合性分析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修正稿)》,本项目厂区属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682-VI-0-2。该区域管控措施及负面清单如下:

(1)管控措施

环境重点准入区是未来十年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地区竞争力的重要区域,是新兴的现代产业基地。高度重视土地集约使用,节能减排降耗,在开发过程中确保环境功能区质量不下降,确保人群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允许各类企业项目建设,但要严控三类企业数量和排污总量。凡属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一律不得准入,现存企业应限期整改或关停。 

优化工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治理稳定达标排放水平,建立环保长效管理机制;

对区内污染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消除潜在污染风险。 

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

禁止新建入河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口应限期纳管;

合理规划生活区与工业区,在生活区和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

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提高建成区绿化率,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严格限制非生态型河湖工程建设范围。

(2)负面清单

允许各类项目准入,但凡属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一律不得准入。

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技改项目,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现有厂区内,属精细化工,主要生产微电子化学品及印染助剂。经查,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市等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实施后废水总量可通过淘汰柔软剂RL产品及超纯二氧化硅磨料技改得以自身替代解决,无需区域调剂,符合总量控制。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5.4  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

公司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

2、地表水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河属于III类功能区。

3、地下水

公司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地下水环境质量功能属Ⅲ类功能区。

4、声环境

公司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声环境功能属3 类区。

5、环境功能区

公司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公司位于重点准入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682-VI-0-2)。

2.6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及符合性分析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于2011年编制了《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后于2018年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规划环评的跟踪评价。本报告浙环函[2018]328号《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对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进行介绍。

1、经济发展评价

2011~2016,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前高后低,现已进入平稳增长新常态,工业提质增效取得一定成绩。

2、用地发展评价

建成区总面积2100公顷,目前基本开发完全,开发程度为92.43%,用地情况以三类工业用地为主,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0.96%。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生活服务用地和行政办公用地基本符合规划布局;并增加了固废处置设施和热电基础设施用地,符合环保要求。因建成区工业用地中的原规划中的微污染和轻污染工业用地没有完全按照规划实施,虽按照上一轮规划环评要求,逐年推进环境整治,但早期粗放发展造成的异味累积影响仍然困扰管理部门,尤其是中心河以南仍然存在不少高污染的化工企业。

东一区总面积730公顷,目前基本开发完全,开发程度为92.1%。总体来看,东一区用地性质发生了重大优化调整,大部分三类工业用地转为二类工业用地;现状市政公用设施和道路用地面积与控规相比略有减少。

东二区规划面积940公顷,开发程度为57.45%;滨海新城规划面积1980公顷,目前基本处于未开发状态。东二区的工业用地性质和用地布局变化不大,但考虑到现状距离生活服务区过远,有小部分一类工业用地转为居住用地,用于安排职工住宿。

3、产业发展评价

开发区在传承建成区原产业体系的基础上,六年来产业结构发生了明显的优化,从重化工向非化工转变。目前形成了新的产业体系:医(农)药及其中间体、染(颜)料及其中间体两大产业成为建成区绿色化工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机械电子和设备制造业逐步成为主导产业;另外,日用化工、氟化工、印染及纺织等传统产业占比逐年降低。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落户企业近200家,涵盖化工、医药、印染、金属冶炼、设备制造、机械电子、新材料等多个行业。建成区产业发展现状与规划定位有一定的偏差,但大方向基本符合。东一区行业类型相对简单,主要以设备制造和机械电子为主,辅以少量的日用轻工和新材料企业,污染相对较轻。东二区与东一区类似,主要以设备制造、机械电子和建材加工等企业为主,以新材料企业为辅。东一区和东二区的产业发展现状与规划定位符合性较好。

4、布局合理性分析

开发区规划范围内不涉及自然生态红线区,总体可满足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要求。

建成区与东一区毗邻,目前两区域之间设有一定面积的生态缓冲带,可一定程度减轻建成区化工企业的废气影响,布局基本合理。东二区和东一区,均发展机械电子、装备制造、新材料等轻污染产业,布局合理。滨海新城西部和东部均设置生态绿地分隔,北部发展休闲旅游业,滨海新城距离建成区较远,也不位于建成区下风向,内部主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休闲第三产业,总体布局合理。

建成区中心河以南企业现状分布仍不甚合理,现状分布有化工、印染、医药、电镀等重污染行业。建议继续对中心河以南区域进行提升改造和优化升级,禁止新引进涉化学合成及重污染的化工项目,对现有废气污染严重的项目通过“强制改造”、“腾笼换鸟”等方式进行提升或淘汰,退出的化工企业和地块优先发展轻污染的非化工项目。同时,继续深化污染整治,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效率和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恶臭污染物排放总量。

开发区建成区、东一区和东二区均规划有很小面积的居住用地,主要用于配套建设员工宿舍,总体来看布局合理。对于建成区,居住用地位于进港公路以东白云宾馆一带,建议禁止在居住区紧邻的三类工业用地(空地)上引入重污染企业,优先发展轻污染的非化工项目,并在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之间进行绿化阻隔,以减小工业发展对居住区的影响。

5、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跟踪报告结论清单符合性如下:

(1)生态空间清单。详见表2.6-1。

(2)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详见表2.6-2。

(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详见表2.6-3。

(4)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详见表2.6-4。

(5)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详见表2.6-5。

(6)环境标准清单。

项目主要生产微电子化学品及印染助剂产品,拟建地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河北侧的杜浦化工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不涉及自然生态红线区;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故符合生态空间清单中的管控要求。项目将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生产装备,按照密闭化、自动化、管道化和信息化要求进行设计、安装和生产,并配套完善的“三废”治理设施,对照《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以及《绍兴市上虞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文件,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产业,项目所生产的产品所用的原料均不属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企业建设标准化实施细则》中I、II类敏感物料,且生产设备及车间布局符合国家安监总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故符合项目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本项目能够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实施清洁生产,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危险固废无害化处置不外排,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以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环境标准清单。

综上,本项目符合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报告要求。 

表2.6-1  生态空间清单

序号工业区内的

规划区块生态空间名称

及编号生态空间范围

示意图管控要求现状用地

类型

1建成区、东一区、东二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682--Ⅵ-0-2) 1、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提高区域产业准入条件。严格按照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区域排污总量和三类工业项目数量。

2、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及当地主导(特色)产业的其他三类工业建设项目。

3、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4、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限定三类工业空间布局范围,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5、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6、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航运为主要功能的河湖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

7、允许各类项目准入,但凡属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一律不得准入。工业用地、生态绿地等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1建成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682--Ⅵ-0-2)/符合区域产业准入条件,布局合理,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等工业用地

表2.6-2  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序号类别存在的环保问题主要原因整改建议/解决方案

1产业结构一定阶段仍以染料化工、医药化工等重污染产业为支柱产业。园区是省政府确定的环杭州湾产业带重点发展区域,是以染料、医化为主的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地,也是我省重点培育的三大化工园区之一。由于经济发展的“路径依赖”效应,以重污染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较难改变。禁止引进和建设负面清单中禁止类项目,拉长医药行业产业链,适度控制发展印染、染(颜)料类项目,限制发展低水平化工及其他重污染行业项目,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低污染的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

2用地布局在环境影响和安全风险方面,建成区北侧企业对东一区影响较大。早期发展规划指引不足,建成区以重污染高风险三类工业为主,生态缓冲带需进一步加强。在北塘河和拓展路中间设置了生态缓冲带,建议规划增加绿地覆盖,优化生态隔离带设置。

3在进港公路以东白云宾馆一带布设行政办公和员工宿舍,周边重污染、高风险企业较多。早期发展规划指引不足,用地属性定位不够合理。禁止在建成区居住区紧邻的三类工业用地(空地)上引入重污染企业,并在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之间进行绿化阻隔以减小工业企业对居住区的影响。

4建成区中心河以南企业分布现状不理想。建成区南侧毗邻盖北镇、崧厦镇等集中居民区,建成区未严格落实原规划方案,原规划中的微污染和轻污染工业用地没有完全按照规划实施。中心河以南继续推行产业转型升级和深化污染整治。根据上一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心河以南从严控制未出让土地化工项目引进、禁止建设废气污染较重的化工、医化项目;根据本次规划环评要求,中心河以南对未出让土地禁止新引进涉有机化学反应及重污染的化工项目。对现有污染严重的项目通过“强制改造”、“腾笼换鸟”等方式进行强制提升或限期淘汰,退出的化工企业和地块优先发展轻污染的非化工项目,现有化工企业或项目提升改造、结构调整如涉新增VOCs排放总量的应在中心河以南区域平衡。 

6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常规污染物PM2.5存在超标现象,区域恶臭污染和共性特殊污染物的环境质量常有反复。早期粗放发展累积影响所致,受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企业排放影响。1、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超低排放改造

2、持续推行标准化建设和改造

3、持续推行“科学治废气”

4、持续推行重污染行业废气治理

5、深化产业转型升级

6、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7、实现区域废气污染物排放减量

7地表水环境质量开发区内河地表水质较差,地表水现状不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造成内河水污染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早期园区粗放发展的影响,也有上游沿线生活污水截污堵源不彻底、农业生产面污染较大的贡献。1、提高虞北地区废水截污率,减轻面源污染;2、深入实施“五水共治”,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体系;3、有效实施雨水智能化监管,提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水平;4、强化企业工艺废水预处理,要求企业做到全面达标排放,减轻末端治理压力;5、提升污水处理工艺及管网布设。

8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地下水不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挥发酚等因子超标主要是受地表水污染影响,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溶解性固体超标原因可能是杭州湾区块的海相沉积影响,使得地下水含盐量较高。1、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按照规范高标准实施,采取分区防控和最严格的防渗措施和污染监控措施。

2、开展建成区地下水污染调查,并适时开展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

3、污水管网分段做流量监控,污水管线采取防沉降断裂措施。

4、危废填埋场在双层防渗层中间设置检漏层,在填埋场四周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定期进行水质水位监控。

9环境管理开发区存在重污染企业量大面广、监管难度大的问题,环境管理的力量和科技监管手段还需进一步提高。园区是省政府确定的环杭州湾产业带重点发展区域,是以染料、医化为主的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地,也是我省重点培育的三大化工园区之一,园区定位对环境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加强开发区环境监管机构监管条件和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科技监管水平,继续推进清下水智能化和废气监测监控体系建设。

10风险防范用地布局方面存在开发区内及周边农居点及人员密集场所与开发区边界较近、开发区内建设有企业员工宿舍、行政办公区等问题。早期发展规划指引不足,用地属性定位不够合理。1、在开发区南侧边界设施足够宽度的事故缓冲带(绿化带),在纬九路及纬九东路以南尽量布置污染性和危险性小的企业。

2、由开发区管理部门统一规划相关区域作为员工居住场所。

11开发区暂缺集中的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主要道路风险防范措施薄弱。园区风险防范尚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1、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发区可以考虑在园内集中设置危险化学品仓储。

2、道路两侧设置事故缓冲带(绿化带),加强道路路面监控管理,尤其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监控。

12化工装置密集,如发生事故,容易产生连锁反应,形成多米诺效应;部分企业储罐区监控预警系统薄弱;部分企业液氯储量大,安全防控水平不足。建成区以重污染高风险三类工业为主,环境风险隐患大。1、化工装置间尽量保持一定的距离,在条件允许下,装置之间设施物理屏障(如防爆墙、防火墙等),企业之间应设置一定宽度的事故缓冲带(绿化带)。

2、实施涉氯企业安全整治行动,将液氯钢瓶或涉氯场所改造为密闭场所,并安装氯气检测报警系统。

13基础设施未实施分质供水,未建成工业水厂。历史遗留问题规划远期新增工业水厂1座;大三角水厂实施二期工程扩建,生活用水总供水能力达到45万m3/d。

14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工程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个别因子偶有超标。污水处理厂近期方改造完成,尚未稳定运行;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在即,需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结合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热电厂烟气提标改造工程的实施,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5集中危废处理设施处置压力大。历史遗留问题,园区危废处理能力建设滞后于工业项目增长速度。一方面加快众联环保、振兴固废危废处置在建项目建设进程,尽快投入使用,减少危废暂存量。另一方面鼓励区域内危废产生量大的医化企业自行配套高标准处置设施。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1产业结构//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类项目,项目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用地布局//本项目位于中心河以北,在现有厂区内工业用地上建设,周围无紧邻的居住区

3环境质量//本项目废气经过相应环保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对周围水体基本无影响;固废均妥善处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噪声采取各项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4环境管理//本项目加强了环境监管体系,对废水、废气等都实施企业自行监测和第三方监测

5风险防范//本项目划分生产区和办公区,生产区内集中设置危险化学品仓储,各化工装置间均保持一定的距离,项目加强道路路面监控管理,尤其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监控

6基础设施//本项目废水纳管进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委托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置,供热由园区热力管网提供

表2.6-3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一览表

污染源项目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备注

水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COD

(t/a)现状排放量1693.5整体趋好“十三五”期间减排20%

总量管控限值1354.8

削减量-338.7

氨氮

(t/a)现状排放量121.0“十三五”期间减排18%

总量管控限值99.2

削减量-21.8

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SO2

(t/a)现状排放量4789.1整体趋好“十三五”期间减排17%

总量管控限值3975.0

削减量-814.2

NOX

(t/a)现状排放量2448.2“十三五”期间减排17%

总量管控限值2032.0

削减量-416.2

烟粉尘

(t/a)现状排放量1344.2“十三五”期间减排17%

总量管控限值1115.7

削减量-228.5

VOCs

(t/a)现状排放量4584.6“十三五”期间减排20%

总量管控限值3667.7

削减量-916.9

危险废物管控总量限值(万t/a)现状排放量15.44与区域危废处置能力相匹配

总量管控限值16

削减量-0.56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水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与现有总量指标比较,本项目实施后CODCr和NH3-N未增加//

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与现有总量指标比较, VOCs减小 //

危险废物管控总量限值本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减少/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做到零排放

表2.6-4  规划后续实施的优化调整建议清单

优化调整类型规划期限原规划内容(或现状)调整建议调整依据预期环境效益

规划产业定位规划期主力发展精细化工、医药制造、机电装备、纺织印染、新材料、环保产业等禁止引进和建设负面清单中禁止类项目,拉长医药行业产业链,适度控制发展印染、染(颜)料类项目,限制发展低水平化工及其他重污染行业项目,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低污染的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规划区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优化提升产业结构降低规划区污染负荷,提升环境绩效

规划

布局产业

布局规划近期建成区全部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建成区空地、退出的化工企业和地块优先发展轻污染的非化工行业。根据上一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心河以南从严控制未出让土地化工项目引进、禁止建设废气污染较重的化工、医化项目;根据本次规划环评要求,中心河以南对未出让土地禁止新引进涉有机化学反应及重污染的化工项目。降低建成区污染负荷,控制中心河以南区块环境影响降低重污染行业比重,实施换位优化发展

用地

布局规划期北塘河、拓展路部分路段生态隔离效果较差优化建成区与东一区之间的生态缓冲带,增加绿地覆盖率。建成区环境污染重、环境风险隐患大实现有效阻隔

滨海新城北部规划为北部滨海运动旅游休闲区参照杭州西溪湿地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杭州湾滨海湿地公园。加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增加生态功能用地面积

建成区南侧毗邻盖北镇、崧厦镇居民点建设区边界外划定缓冲带,缓冲区内禁止新规划居住用地或新增居民点。设置环境安全距离,优化区域用地布局减少规划区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

规划规模规划期化工、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集中于建成区内东北侧新规划2.7 km2产业提升区,作为上虞区化工、印染搬迁项目安置地,可保障建成区退出地块优先发展非化工行业,总体降低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集中度。实施规模控制降低重污染行业累积影响

基础

设施污水处理

规划规划近期规划建设20万m3/d的滨海污水厂,服务范围包括东三区、滨海新城、高新技术产业组团、生产型服务业特色中心及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盖北镇区、上虞国际物流园区等受节水减排和产业转型的影响,现状污水排放量小于规划预测量,规划修编时重新论证滨海污水厂建设的必要性和规模合理性。完善环保配套设施配套建设环保基础设施

固废处理、处置规划规划近期集中危废处理设施处置压力大扩建众联环保等现有集中危废处置设施,加快在批危废处置项目建设进度,扩大危废处置能力。完善环保配套设施配套建设环保基础设施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规划产业定位//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类项目,项目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规划布局//本项目位于中心河以北,在现在厂区工业用地上建设//

规划规模//本项目位于建成区//

基础设施//本项目废水纳管进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2.6-5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区域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制订依据

禁止

准入类产业部分三类

工业128、煤炭开采;129、洗选、配煤;131、型煤、水煤浆生产;58、炼铁、球团、烧结;59、炼钢;33、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天然气制氢除外)、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煤制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34、煤化工(煤气化除外);35、炼焦、煤炭热解、电石;28、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22、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规划定位及职能

化工行业(含合成原料药)/1、产品属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企业建设标准化实施细则》表1中I类物质的建设项目(不外售的中间产品除外)

2、工艺要求和装备达不到《上虞区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准入规定》的新建项目

3、新增氯气排放总量的项目

4、新增喷塔废气排放量的分散染料、萘系分散剂(减水剂)或萘系印染助剂项目

5、根据上一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心河以南从严控制未出让土地化工项目引进、禁止建设废气污染较重的化工、医化项目;根据本次规划环评要求,中心河以南对未出让土地禁止新引进涉有机化学反应及重污染的化工项目1、钛白粉生产项目

2、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中爆炸物第1.1项的建设项目

3、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4、新建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详见附录)

5、投资总额不足1亿元的新建化工企业及投资强度低于400万元/亩的新建化工项目。①《绍兴市上虞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上虞区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准入规定》、《上虞区印染企业搬迁集聚入园标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

②CS2恶臭


限制

准入

产业化工行业(含合成原料药)/1、产品属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企业建设标准化实施细则》中Ⅱ类物质名录中敏感物料的建设项目(不外售的中间产品、溶剂回收和副产品回收除外)

2、排放氯气的建设项目

3、搬迁入园含有分散染料、萘系分散剂(减水剂)或萘系印染助剂喷塔的项目1、使用或合成含蒽醌类化合物的染料及染料中间体项目

2、禁止类项目改扩建

(上述项目清洁生产和安全环保改造提升,循环经济改造除外)①《绍兴市上虞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上虞区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准入规定》、《上虞区印染企业搬迁集聚入园标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

②CS2恶臭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

建成区化工行业(含合成原料药)本项目所属行业、产品、工艺均不属于禁止产业,项目所生产的产品、所用的原料均不属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企业建设标准化实施细则》中I、II类敏感物料,因此也不属于限制准入产业,且生产设备及车间布局符合国家安监总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故项目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3  现有污染源调查

3.1  现有项目概况

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成立于1990年,原厂址位于道墟镇,是一家专业从事印染助剂生产与销售的化工企业,后为配合嘉绍跨海大桥建设、响应上虞区政府的号召,企业搬迁至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现有厂区新址。目前杜浦化工拥有“助剂整体搬迁及新增微电子化学品项目”,此项目包括年产40000吨微电子化学品(15000吨/年超纯二氧化硅磨料、25000吨/年复配生产后清洗液)、5600吨纺织印染助剂产品生产线,上述项目已于2016年全部投产并通过验收。

杜浦化工现有已审批项目实施情况见表3.1-1。

表3.1-1  杜浦化工已批项目实施情况

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审批规模(t/a)2018年产品(t)环评审批文号验收文号备注

微电子化学品超纯二氧化硅磨料150003285绍市环审[2014]121号虞环建验[2016]54号/

后清洗液250000停产

纺织印染助剂柔软剂RL10000停产,本项目实施后淘汰

匀染剂ALS-3001000738/

增白剂1000945/

固色剂1000897/

消泡剂800783/

分散剂400381/

防染盐400387/

3.2  现有公用工程概况

1、供电:厂区内变电所供应,设置S9-800/10kVA变压器 1台,供电有可靠保证。2018年用电量39.09万度。

2、供水:供水系统从市政自来水管接入杜浦化工厂区,开发区自来水管网DN150、0.3MPa,目前厂区内已建有生产、生活及消防水供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由企业现有的冷却塔循环提供,循环水池容量100m3,0.5MPa,水温:供水<32℃,回水<37℃。

3、排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分质收集预处理后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由上虞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外排。厂区现有污水站设计规模为40t/d,采用混凝反应沉淀池+兼氧生化池+SBR生化池处理。根据排污缴费单,2018年杜浦化工共排放废水量24306吨。

4、供汽:蒸汽由杭协热电供应。2018年蒸汽用量3591t。

5、贮运:已建成液体物料储罐区、普通仓库、危化品仓库,已建成储罐情况见表3.2-1。

表3.2-1  杜浦化工现有贮罐区设置一览表

序号储罐名称容积数量(个)位置结构形式废气处理措施

1盐酸储罐15m31储罐区立式储罐平衡管

6、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厂区现有劳动定员90人,生产班制为三班制。

3.3  污染源调查

1、原辅材料

表3.3-1  现有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产品原辅材料名称规格2018年消耗量(t)折算达产消耗量(t)原环评消耗量(t/a)贮存方式

1超纯二氧化硅磨料活性硅胶工业级1257.815743.425996.4袋装

片碱工业级13.0159.4162.02袋装

盐酸36.5%9.7644.5746.53贮罐

2后清洗液后清洗液助剂(单硬脂酸甘油酯)工业级00249袋装

3柔软剂RL硬脂酸99%00555.44袋装

羟乙基乙二胺99%00208.76桶装

硫酸二乙酯/00299.2桶装

冰醋酸99.9%003.4桶装

4匀染剂ALS-300聚乙二醇600工业级98.5133.47135.0 桶装

甘油聚醚工业级98.5133.47135.0 桶装

油酸工业级25.634.6935.18 桶装

5增白剂增白剂原品

(双三嗪氨基二苯乙烯型增白剂)工业级470.5497.88498袋装

元明粉(硫酸钠)工业级474.5502.12502袋装

6固色剂固色剂原品

(聚多胺类阳离子化合物)工业级449500.56500桶装

固色提升剂

(季铵盐化合物)工业级89.699.89100桶装

7消泡剂消泡王

(二甲基硅油乳化缩合体)工业级117119.54120桶装

增稠剂(丙烯酸聚合物)工业级39.139.9540桶装

8分散剂分散剂原品

(亚甲基二萘磺酸钠)工业级190.5200.00200袋装

元明粉(硫酸钠)工业级190.5200.00200袋装

9防染盐防染盐原料

(间硝基苯磺酸钠)工业级154159.17159.2袋装

元明粉(硫酸钠)工业级233240.83240.8袋装

由上表可以看出,后清洗液未进行生产,正常生产的微电子化学品及助剂产品原辅材料与原环评对比基本一致。

表3.3-2  现有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原环评审批实际备注

型号、规格数量(台/套)型号、规格数量(台/套)

超纯二氧化硅磨料1化料釜25000L225000L1丙类车间

2暗流式板框压滤机BAZG100/12501BAZG100/12501室外设备区

BAZG5012501丙类车间

3中间罐25m3130m315丙类车间

90m3210m35丙类车间

30m315m34丙类车间

2m310丙类车间

4缩聚釜500L1500L1丙类车间

1000L15000L1丙类车间

2000L110000L1丙类车间

50000L113000L2丙类车间

15000L630000L2丙类车间

5管式超滤器50m2150m21丙类车间

100m21100m21丙类车间

200m21200m21丙类车间

500m25500m25丙类车间

1500m231500m23丙类车间

6树脂交换器DN8001DN8002丙类车间

DN10004DN10008丙类车间

后清洗液1混配釜5000L15000L1丙类车间

匀染剂ALS-3001酯化釜1000L41000L2甲类车间

2000L2甲类车间

2混配釜5000L15000L1甲类车间

3水环式真空泵/1/1甲类车间

柔软剂RL1缩合釜2000L22000L2甲类车间

2切片机密闭式(非标)1密闭式(非标)1甲类车间

3冷冻机组2800大卡12800大卡1甲类车间

固色剂1混配釜1000L11000L1甲类车间

2混配釜2000L12000L1甲类车间

消泡剂1配料釜500L1500L1甲类车间

2乳化釜500L3500L3甲类车间

增白剂1锥形搅拌机1m321m32甲类车间

分散剂、防染盐1混合粉碎机200kg/h1200kg/h1甲类车间

2锥形混拼釜200kg/h1200kg/h1甲类车间

由上表可以看出,现有微电子化学品生产线及助剂生产线的设备与原环评对比基本一致。

2、生产工艺

1、超纯二氧化硅磨料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见图3.3-1。

 

图3.3-1  超纯二氧化硅磨料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图

工艺流程简述:

(1)纯水由自来水经反渗透膜纯水系统制取,渗透比为6:4,产生的浓水部分回用于其它产品设备清洗等;

(2)往化料釜内依次加入纯水、原料(活性硅胶)、催化剂(片碱),活性硅胶和催化剂采用简易固体投料器投料,密闭,然后通入蒸汽维持一定温度(168℃)与压力(0.75MPa),反应约1~2小时后获得小粒径二氧化硅溶液,放入中间罐。

反应原理如下:

mSiO2•nH2O(网状结构)                                 mSiO2•nH2O(粒状结构)

(3)从中间罐把反应液(常温)通过管道放入板框压滤机压滤,用于去除溶液中少量因原料携带的硅胶单体颗粒杂质。滤液打入中间贮罐,滤渣作为固废处置。

(4)小粒径二氧化硅溶液由中间罐连续经物料泵打入超滤浓缩系统,使溶液浓度由10%提高到约25%,浓缩后分离出的超滤水(主要为水,并含有少量氢氧化钠)打入中间罐暂存;

(5)往缩聚釜内加入浓缩后的小粒径二氧化硅溶液,搅拌后缓慢通入蒸汽,维持一定温度(100℃),常压下发生缩聚反应,保温,约25小时后得大粒径二氧化硅溶液,打入中间罐;

反应原理如下:

mSiO2•nH2O(10nm级别)                                aSiO2•bH2O(100nm级别)

(6)从中间罐把大粒径二氧化硅溶液通过物料泵打入超滤浓缩系统,使溶液浓度由22.5%提高到约30%,浓缩后分离出的超滤水(主要为氢氧化钠溶液)打入中间罐暂存。

(7)从中间罐把大粒径二氧化硅浓缩溶液打入树脂交换塔,通过树脂交换去除溶液中少量Na+,进一步降低电导率,最终得成品二氧化硅磨料溶液打入成品罐。

离子交换原理如下:

 

2、后清洗液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见图3.3-2。

 

图3.3-2  后清洗液产品复配工艺流程图

工艺说明:

后清洗液产品为复配加工,具体说明如下:

(1)在混配釜内加入一定量的纯水(采用反渗透系统自制),再称取一定量的后清洗液助剂由通过物料泵打入釜中,然后常温下搅拌混配均匀。

(2)自动计量灌装,包装入库。

3、匀染剂ALS-300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见图3.3-3。

 

图3.3-3  匀染剂ALS-300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说明:

匀染剂ALS-300产品采用聚乙二醇600和甘油聚醚为主要原料,分别通过与油酸酯化并混合后得到产品。

酯化1:用隔膜泵把聚乙二醇600和油酸分别打入酯化釜1,搅拌,控制温度在120~130℃,时间约8h后反应结束,反应物由管道放入混合釜。

酯化2:甘油聚醚和油酸均通过隔膜泵打入酯化釜2,然后升温,控制温度在160~170℃,边搅拌边反应,待反应快结束前约1h开启真空泵,把釜内水蒸气抽出,整个反应时间约10~12h,反应物由管道放入混合釜。

混合:两种酯化物料均通过管道进入混合釜,加入一定比例的水配成一定浓度的匀染剂ALS-300成品。成品放入下方包装桶,包装后入库。

匀染剂每天生产1批,单批生产时间约14-16h。

4、柔软剂RL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见图3.3-4。

 

图3.3-4  柔软剂RL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说明:

(1)缩合1

从反应釜固体投料器中投入一定量的硬脂酸,加热至约100℃使硬脂酸熔化,约1小时;同时用隔膜泵把一定量的羟乙基乙二胺从原料桶打入反应釜计量槽,待硬脂酸溶化后放入反应釜内,加热温度控制在160~180℃之间,发生缩合脱水反应,约6~7小时反应结束,然后冷却至110℃左右。

(2)缩合2

缩合物1通过物料泵打入缩合釜2内,然后用隔膜泵把一定量的硫酸二乙酯从原料桶打入反应釜计量槽,然后再放入反应釜内,搅拌并控制温度在140-160℃,发生缩合反应,约6~7h反应结束。

(3)中和

缩合反应物中残留少量羟乙基乙二胺,需要用冰醋酸进行中和,冰醋酸储存于车间内中间贮罐中,通过管道缓慢加入反应釜中,边加边搅拌,使物料水溶液中的PH在6~7后停止滴加。

(4)切片

中和完成后的物料通过反应釜出料口逐渐放入下方切片机,切片机辊筒内通有冷冻盐水,温度控制在-15℃~-5℃,使液体遇冷后固化,并辊压成片状成品,包装后入库。

5、其他产品生产工艺。

(1)增白剂

按一定比例称取增白剂原品(双三嗪氨基二苯乙烯型增白剂)和助剂元明粉,分别由人工在密闭投料间经漏斗形投料口投加至锥形搅拌机,然后关闭投料口,搅拌混合,获得增白剂成品,包装入库。

(2)固色剂

固色剂原料均为液体,先通过固定水管加入一定量的水,然后按比例分别称取一定量的固色剂原品(聚多胺类阳离子化合物)和助剂(季铵盐化合物),由人工从投料口投入混配釜,加热至约90℃,使物料充分溶于水中,边搅拌边混合,约4h后混合完成,获得成品,放入下方包装桶,包装入库。

(3)消泡剂

消泡剂原料均为液体,先在配料釜中按比例加入消泡王(二甲基硅油乳化缩合体)和增稠剂(丙烯酸聚合物),配料完成后送乳化釜,加水,搅拌混合均匀,混合约6~7h后完成,获得成品,放入下方包装桶,包装入库。

(4)分散剂

按一定比例称取分散剂原品(亚甲基二萘磺酸钠)和助剂元明粉,分别由人工在密闭投料间经漏斗形投料口投加进入下方锥形混拼釜,密闭搅拌混合,完成后通过密闭下料管进入下方粉碎机进行粉碎加工,最终获得分散剂成品,物料转移过程均为密闭。

(5)防染盐

防染盐与分散剂使用同一设备进行加工生产,工艺相同,两个产品互换时用元明粉先过粉碎机,清除前批残留物料,并暂存用作前批产品用料。

3、污染源强调查

(1)废水

据调查,现有项目工艺废水只有超纯二氧化硅磨料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超滤废水W1-1及W1-2和树脂再生废水W1-2。该项目公用工程废水有反渗透浓水、废气吸收废水、真空泵废水、成品桶清洗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等,项目废水产生情况见表3.3-3。

表3.3-3  项目废水产生情况一览表

编号产生工序2018年废水量(m3/a)折算达产废水量(m3/a)环评审批量(m3/a)主要污染物浓度

工艺废水W1-1超滤废水570826064.0626064.05CODCr:100mg/ L、碱(氢氧化钠):0.1%

W1-2超滤废水14276516.036516.01CODCr:100mg/ L、碱(氢氧化钠):0.1%

W1-3树脂再生废水101462.05462.07CODCr:100mg/L;盐分:5.8%

辅助及公用工程反渗透浓水708529156.329319.00CODCr:100mg/L

废气处理设施60273.97300.00CODCr:3000mg/L;氨氮100mg/L

水环式真空泵50228.31300.00CODCr:2000mg/L

设备清洗417545004500.00CODCr:4000mg/L;氨氮20mg/L

成品桶清洗120040003840.00CODCr:5000mg/L;氨氮20mg/L

地面清洗600600600.00CODCr:500mg/L

初期雨水收集系统159015901590.00CODCr:500mg/L

人员生活231023102310.00CODCr:300mg/L;氨氮:30mg/L

总 计24306

75700.7375801.13

/

(2)废气

此生产线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反应过程产生的氮氧化物废气和硫酸雾,其中氮氧化物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两级硫代硫酸钠溶液+一级碱液吸收,硫酸雾经收集后采用两级碱液吸收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气产生情况见表3.3-4。






表3.3-4  项目生产废气情况一览表

产品废气种类2018年排放量(t)折算达产排放量(t)原环评排放量(t/a)排放形式

匀染剂ALS-300油酸0.0030.0040.004有组织

聚乙二醇0.010.0140.014有组织

醚类0.0050.0070.007有组织

柔软剂RL硬脂酸000.027有组织

羟乙基乙二胺000.011有组织

硫酸二乙酯000.032有组织

醋酸000.02有组织

复配产品粉尘0.0350.0370.037有组织

0.0760.080.08无组织

二氧化硅磨料HCl0.0030.0120.013有组织

 (3)固废

现有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树脂,一般固废主要是压滤滤渣、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等,根据企业提供的台账等资料,2018年固废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3.3-5 现有项目生产固废情况一览表

产生源固废

名称性状主要成分2018年产生量(t)折算达产产生量(t)环评达产产生量(t/a)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处置措施

压滤压滤滤渣二氧化硅等30.25118.92119.93/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

树脂交换废树脂*废树脂0023.38HW13

900-015-13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

原料包装废包装材料有毒有害物废包装材料**0.110.1526.2HW49

900-041-49

其它物料废包装袋等70206213/综合利用

废水处理废水处理污泥生化污泥174850/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

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生活垃圾272727/环卫部门清运

注:*废树脂实际是按批次产生的,由于2018年二氧化硅磨料产量较小,树脂未进行更换,因此2018年无废树脂产生;**有毒有害物废包装材料2018年实际产生量较环评达产产生量较小,原因是企业片碱改用氢氧化钠溶液,片碱包装袋产生量减小,有毒有害包装桶损坏率较低,废包装桶实际产生量较小。

4、三废情况汇总

已建项目三废情况汇总见表3.3-19。

表3.3-6  已建项目三废情况汇总表

污染类型污染物2018年排放量已建项目达产排放量

*废水废水量万m3/a2.437.58

CODCrt/a4.86(1.94)15.16 (6.06)

氨氮t/a0.85(0.36)2.65(1.14)

废气VOCst/a0.0180.115 

粉尘t/a0.1110.117

HClt/a0.0030.012

**固废危险废物t/a0.110.15

一般固废t/a70206

生活垃圾t/a2727

注:*括号内为废水经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量;**固废为产生量。

3.4  总量控制分析

根据目前杜浦化工已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绍虞临140087号),排污总量指标如下:

表3.4-2  杜浦化工已取得的总量情况表

类型污染物单位总量指标来源

废水废水量万m3/a7.59绍虞临140087号

m3/d253

CODCrt/a15.18(6.072)

氨氮t/a2.657(1.139)

废气VOCst/a0.115来源于最新环评“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助剂整体搬迁及新增微电子化学品项目”及批复中相关数据

粉尘t/a0.117

注:*括号内数据为废水经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量。

根据调查,杜浦化工2018年实际排放废水量24306m3/a,未超过浙绍虞临140087号核定排放总量;现有项目达产情况下废水量排放量以及废气中VOCs排放量均在现有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3.5  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情况调查

3.5.1  废水

1、设计处理规模

厂区微电子化学品车间已设置1个30m3中和搅拌釜,其处理能力能达到300m3/d,现有污水站一座,设计处理规模4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混凝反应沉淀池+兼氧生化池+SBR生化池处理。

设计进水水质:CODCr 2850mg/L,SS 300mg/L,氨氮≤35mg/L。

设计出水水质: CODCr≤200 mg/L,SS≤100mg/L,氨氮≤35mg/L。

2、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污水站处理工艺流程图如下:

 

图3.5-1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工艺简介:

主要采用物化加药沉淀法+生化法处理废水。助剂车间公用工程废水、生活污水自流进入调节池,在调节池内隔除硅油后,废水由提升泵提升进入混凝反应沉淀池反应,通过投加聚合氯化铝和聚丙烯酰胺进行混凝反应去除部分有机污染物,混凝后的废水经沉淀分离后,上清液用泵抽入地上式兼氧池,通过兼氧池水解后再用泵抽入好氧生化池处理、经生化后的废水排入终沉池;微电子化学品车间废水经车间中和搅拌釜中和后,直接打入终沉池,和生化出来后的废水混合后经外排池达标排放。沉淀污泥和剩余污泥排入污泥池经压滤机压滤浓缩脱水后外运处理。

2、废水处理达标情况分析

(1)2016年验收监测结果

本次环评引用2016年11月7日~11月8日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期间,工况大于75%时,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测站对污水站废水调节池、排放池、雨水排放口的监测数据,详见表3.5-1。



表3.5-1  废水监测结果

采样地点样品编号性状描述检测结果

pH值化学需氧量(mg/L)氨氮(mg/L)悬浮物(mg/L)色度(倍)

总排口2016/3/21无色透明7.225614.395

总排口无色透明7.2524414.690

总排口无色透明7.1426413.982

总排口无色透明7.2224613.992

总排口2016/3/22无色透明7.3121214.574

总排口无色透明7.2522814.888

总排口无色透明7.2820813.484

总排口无色透明7.2422414.187

雨水口2016/3/21无色透明7.722411.1无色

雨水口无色透明7.7822.312.2无色

雨水口2016/3/22无色透明7.8923.79.15无色

雨水口无色透明7.8325.511.4无色

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污水站排放池出水监测结果如下:pH7.14~7.31,CODCr208~264mg/L,氨氮13.4~14.8mg/L,悬浮物74~95mg/L。由上可知,排放池出水pH、CODCr、悬浮物的测定值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新扩改)三级标准限值。氨氮的测定值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的35mg/L限值要求。雨水排放口出水监测结果如下:pH7.72~7.89,CODCr22.3~25.5mg/L。雨水排放口的CODCr浓度可满足浙政发〔2011〕107号中规定的CODCr浓度不得高于50mg/L的浓度限值要求。

(2)2019年自行监测结果

本次环评引用2019年6月25日企业自行监测期间,浙江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污水总排口的监测数据,详见表3.5-2~3.5-3。

表3.5-2  废水监测结果(单位:除pH外均为mg/L)

采样点采样日期样品性状检测结果

pH氨氮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废水总排口2019-6-25无色7.191.6319075

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排放池出水pH、CODCr、悬浮物的测定值均低于《无机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表1限值。氨氮的测定值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的35mg/L限值要求。

表3.5-3  雨水排放口监测结果(单位:除pH外均为mg/L)

采样点采样日期样品性状检测结果(mg/L,注明者除外)

pH(无量纲)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

雨水排放口2019-6-25浅黄略浊6.8423401.43

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雨水排放口的CODCr浓度可满足浙政发〔2011〕107号中规定的CODCr浓度不得高于50mg/L的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在线监控结果

2019年1月1日~6月30日废水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见图3.5-2~3.5-3及表3.5-4。。

 

图3.5-2  现有企业在线监测COD统计图(COD单位:mg/L)

 

图3.5-3  现有企业在线监测pH统计图



表3.5-4  污水站在线监测结果统计表

COD监测值pH监测值

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

190.316.8539.08.726.147.07

从检测数据来看,调查期间污水站出水pH值范围为6.14~8.72,pH平均值为7.07,CODCr浓度范围为16.85~190.3mg/L,CODCr 平均值39.0mg/L。污水站出水pH、CODCr均满足《无机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表1限值,即pH6~9,CODCr<200 mg/L。

COD、氨氮等污染物数据较验收时变低,主要原因为验收时各产品都生产的,尤其是柔软剂RL生产时产生大量的含有机氨物质,导致废水水质提高,目前助剂类产品产量下降,柔软剂RL产品淘汰,使得有机物减少,且生化系统由于长期调试,细菌对水质的适应性变好,从而处理能力提高。

3.5.2  废气

1、废气治理措施

杜浦化工现有企业主要废气处理设施见表3.5-5与图3.5-4。

表3.5-5  杜浦化工现有废气处理设施

序号设施名称所在位置数量(套)风量(Nm3/h)处理对象备  注

1碱液吸收系统丙类车间15000树脂再生废气采用车间碱液吸收处理后排放

2两级碱液吸收系统甲类车间110522~18418酸性废气采用两级碱吸收处理后经助剂车间排气筒排放

3布袋除尘系统甲类车间16000粉尘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接入助剂车间排气筒排放

4储罐区废气处理系统污水站15000贮罐区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级碱吸收处理后接入助剂车间排气筒排放

 图3.5-4  项目废气处理系统工艺流程图

2、废气处理达标情况分析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

①2016年验收监测结果

本次环评引用2016年3月21日~3月22日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期间,工况大于75%时,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测站对杜浦化工颗粒物、氯化氢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以及厂界颗粒物、臭气监测的结果,详见表3.5-6~3.5-7。

表3.5-6  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中颗粒物检测结果

采样时间采样点测试项目单 位检测结果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

2018-3-21进口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63.977.856.866.17

排放速率kg/h0.2670.3210.2340.27

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13.38.699.5810.52

排放速率kg/h0.0560.0360.0390.04

标准限值mg/m3120

去除率%79.0388.7983.3384.06

2018-3-22进口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74.663.351.7063.20

排放速率kg/h0.310.2640.210.26

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11.79.6118.613.30

排放速率kg/h0.0480.0390.0750.05

标准限值mg/m3120

去除率%84.5285.2364.6279.39

表3.5-7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氯化氢检测结果

采样时间采样点测试项目单 位检测结果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

2018-3-21进口氯化氢废气排放浓度mg/m30.8760.6960.7990.790

排放速率kg/h0.0040.0030.0030.003

出口氯化氢废气排放浓度mg/m30.6520.6270.6650.648

排放速率kg/h0.0030.0030.0030.003

标准限值mg/m3100

去除率%25.000.000.0010.00

2018-3-22进口氯化氢废气排放浓度mg/m30.7380.7280.6410.702

排放速率kg/h0.0030.0030.0030.003

出口氯化氢废气排放浓度mg/m30.5430.5520.5060.534

排放速率kg/h0.0020.0020.0020.002

标准限值mg/m3100

去除率%33.3333.3333.3333.33

根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可知,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如下: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两个周期的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10.52mg/m3、13.30mg/m3,平均排放速率分别为0.04kg/h、0.05kg/h,两个周期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84.06%、79.39%;氯化氢两个周期的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0.648mg/m3、0.534mg/m3,平均排放速率分别为0.003kg/h、0.002kg/h,两个周期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10%、33.33%。颗粒物、氯化氢的监测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即颗粒物30mg/m3,氯化氢10mg/m3。

②2019年自行监测结果

本次环评引用2019年6月25日,浙江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杜浦化工废气总排口监测的结果,详见表3.5-8~3.5-9。

表3.5-8  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中颗粒物检测结果

采样时间测试项目单 位检测结果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2019-6-25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20<20<20

排放速率kg/h///



表3.5-9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氯化氢检测结果

采样时间测试项目单 位检测结果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2019-6-25HCl排放浓度mg/m3<0.27<0.27<0.27

排放速率kg/h///

根据企业自行监测期间监测结果可知,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如下:

废气总排口颗粒物浓度小于20 mg/m3,HCl小于0.27 mg/m3。颗粒物监测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HCl的监测浓度低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

① 2019年自行监测结果

本次环评引用2019年6月25日企业自行监测期间,浙江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杜浦化工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的结果,详见表3.5-10。

表3.5-10  2019年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采样点采样日期时间检测结果采样期间气象条件

颗粒物

(mg/m3)氯化氢

(mg/m3)风向风速

(m/s)气温

(℃)气压

(Kpa)天气

情况

1#2019-6-25第一次0.317<0.05南风1.63~1.7723.1~27.6100.6~100.7

第二次0.267<0.05

第三次0.250<0.05

2#第一次0.517<0.05

第二次0.483<0.05

第三次0.450<0.05

3#第一次0.383<0.05

第二次0.550<0.05

第三次0.500<0.05

4#第一次0.400<0.05

第二次0.583<0.05

第三次0.383<0.05

根据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可知,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如下:

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测点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250~0.583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小于0.05mg/m3。颗粒物的监测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浓度<1.0mg/m3;氯化氢的监测浓度低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标准限值,即氯化氢排放浓度小于0.05mg/m3。

3.5.3  固废

杜浦化工正常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滤渣、废树脂、有毒有害物料废包装材料、其他物料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树脂、有毒有害物料包装材料为危险固废,委托众联环保填埋外运焚烧处置;滤渣、废水处理污泥为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其他物料包装袋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固废暂存场所整改完成后,公司设有一间9m2危险废物暂存库,用于暂存废树脂、有毒有害物料废包装材料;一间20m2一般废物暂存库,用于暂存滤渣、其他物料废包装袋及废水处理污泥。上述固废暂存场所均位于厂区污水站旁。

危废暂存库与堆场均采用密闭贮存,已按危险固废暂存间“密闭,防腐,防风、防雨、防漏”等要求设置地面防渗、废水收集沟、渗滤液收集池,并配备称重计量设施及台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

危废仓库容纳能力可行性分析:

废树脂定期产生,采用吨袋包装,占地面积1m2, 2018年由于二氧化硅磨料产量较低,因此树脂未进行更换,无废树脂产生。废树脂单批次量为10吨左右,可堆叠两层,则占地面积为10*1/2=5m2。废包装袋2018年产生0.11t,达产情况下产生0.15t/a,单个包装袋重300g,打包成捆堆放,100袋/捆,则有5捆/年,占地面积1m2可叠加堆放6捆,则占地面积为1m2。因此9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可容纳现有项目废树脂及废包装材料等危废的暂存。

3.5.4  风险防范及环境应急

杜浦化工已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设置了应急处置办公室,制定了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预案,并对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事故评价等做了制度性规定,并进行事故演练,以便能在事故发生时,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主要风险应急设施及物资见表3.5-11~3.5-15,基本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要求。

表3.5-11  医疗救护仪器药品

序号种类应急物资数量地点备注

1工具类纱布/剪刀及包扎带各1应急指挥部应急药品/器械检查每周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和安环部联系进行补充,并在备注中注明。

3药品类藿香正气水2安环部/各车间

4双氧水2安环部/各车间

5克利痧2安环部/各车间

6创可贴20安环部/各车间

7云南白药3安环部/各车间

8皮炎平6安环部/各车间

9红花油4安环部/各车间

10牛黄解毒丸2安环部/各车间

11复方甘草口服液1安环部/各车间

12速效救心丸2安环部/各车间

13碘酒2安环部/各车间

14烫伤膏4安环部/各车间

15绷带8安环部/各车间

16眼药水2安环部/各车间

表3.5-12  应急救援器材

序号物资名称配备数量备注

1一定应急灯2盏安环部

10盏各车间

2疏散指示标志11块助剂车间1

11块助剂车间2

3安全出口指示标志11块助剂车间1

11块助剂车间2

4温湿度计3个仓库内

5静电触摸仪2个危化品库、贮罐区

6安全帽15个门卫室

7防毒面具8套安环部

8简易防化服10套

9防火隔热服1套

10安全带4套

11空气呼吸器2套

12带冲淋应急洗眼器 8套各车间

13防护手套50双各车间

14防酸碱雨鞋10双各车间

15便携式防爆应急照明3盏安环部


表3.5-13  杜浦化工消防器材一览表

序号物资名称型号配备数量位置

1瓶装干粉灭火器(4kg)MFZ∕ABC424助剂车间1

24助剂车间2

26仓库

4污水站

4化验室

2机修间

8门卫

10车间周围

2推车干粉灭火器(35kg)MFTZ∕ABC3512助剂车间1

8助剂车间2

3仓库

1门卫

2车间周围

3消防栓KD6512助剂车间1

12助剂车间2

10车间周围

4水带10-65-2512助剂车间1

12助剂车间2

12车间周围

表3.5-14  堵漏器材

序号 器材同称 数量 位置

1 铁锹 4 把 门卫

3 橡胶手套/布手套/浸塑手套 30 副 门卫

4 黄砂 2 吨 罐区

5 消防桶 10 只 门卫

6 堵漏胶 10kg 门卫

表3.5-15  应急监测仪器设备

序号器材名称数量备注

1大气采样仪器1台安环部

2废水检测设施3套污水站

厂区设有2台800kVA的变压器,一备一用。

厂区设有应急车辆2辆,平时停放在应急停车场,随时待命,到达时间约3~5分钟。

目前杜浦化工已设置有294m3的事故应急。最大可信事故主要为原料储罐泄漏事故,事故发生条件下,第一时间组织应急人员进行堵漏和倒罐,并检查储罐围堰出口的关闭情况,同时关闭初期雨水排放阀门,打开事故应急池阀门,事故废水自流到事故应急池(在事故废水不能自流到事故应急池情况下,紧急开启应急泵,将事故废水泵入应急池暂存),另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紧急切断阀门。

3.6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3.6.1  化工行业环保提升整治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本次环评期间的现场调查以及2018年杜浦化工有限公司的化工产业改造提升环保自查及整治以及绩效评估报告,杜浦化工共投入环保整改资金约17.7万元,整改工作已完成,落实情况见表3.6-1。

表3.6-1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查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资金(万元)完成情况

厂区实验室不能进行废气指标的监测,也尚未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尚未进行定期监测。与具备废气监测条件的第三方资质单位签订委托监测协议,并定期进行监测/已完成

现状企业环保处理设施停运和检修报告制度尚需要进行完善。对现有环境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特别是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环保处理设施停运和检修报告制度/已完成

现状环境管理台账较为缺失,尚未建立自行或委托监测台账、环保设施运行台账、药剂使用消耗台账。建立完善的自行或委托监测台账,同时完善环保设施运行台帐、药剂使用消耗台帐/已完成

厂区车间外露天堆放有物料桶和检修产生的废弃反应釜、管道等装备及时清理车间外露天堆放有物料桶和检修产生的废弃反应釜、管道等装备。/已完成

微电子化学品生产车间存在污水明沟(渠)、助剂生产车间存在地下污水收集池对微电子化学品车间污水管进行改造,实现明渠明管;将助剂车间污水收集池抬升到地上10已完成

公司车间废水水管未统一标注颜色、废水类别及流向对厂区管网进行统一标注颜色、类别及流向1已完成

厂区雨水排放口暂未安装智能化监控设施安装智能化监控设施,并与环保局联网3已完成

厂区事故应急池电源未从总电源处单独接出,另尚未安装应急泵及自动感应装置。从总电源处单独接出一路线用于事故应急池,同时安装应急泵和配套的自动感应装置2已完成

厂区尚有水喷射泵的存在淘汰厂区现存的水喷射泵/已完成

公司厂区废气治理设置尚未安装监测采样门及平台安装规范的废气采样门及平台1已完成

现有厂区危废产生点尚未设置危废产生标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部未张贴废物类别标签,外部未张贴周知卡。在厂区危废产生点设置危废产生标识,并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部张贴废物类别标签,外部张贴周知卡0.5已完成

现状堆场配备有称重计量设施和台帐,但放置位置不规范。将称重计量设施和危废管理台账转移到危废堆场内,做到专人管理0.2已完成

现状企业急物资和设施进行检查记录不完善完善对应急物资和设施的检查制度管理,并及时进行记录,妥善保管。/已完成

根据上虞区化工产业改造提升2.0版实施方案,对照化工行业整治提升环保要求,公司共自查不符合项4项,对标情况见表3.7-2。

表3.7-2  上虞区化工产业生态环境改造提升2.0版标准符合性分析汇总表

序号类别改造提升标准整治对标符合性调查结果是否符合改造提升标准要求

符合项不符合项

1政策法规企业项目应符合国家、地方产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建设、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等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企业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建设、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等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符合

2基础管理建立专业的环境管理机构,包括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监测分析部门、处理设施运行部门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值班巡查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特别是环保处理设施停运和检修报告制度。制定污染防治设施和突发环境事故的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完备的环境保护管理台帐,包括自行监测台帐、环保设施运行台帐、药剂使用消耗台帐、危险废物处置台帐。企业项目审批、验收、整治、核查、排污许可等“一厂一册”档案资料齐全。①公司已成立了安环部等环保管理队伍和环境应急队伍等,其中日常环境管理由安环部负责,并备有环境监测分析部门、污水站等三废处理设施运行部门;

②企业已制定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值班巡查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和突发环境事故的隐患排查制度并发文;

③企业建有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台帐,包括自行监测台帐、环保设施运行台帐、药剂使用消耗台帐、危险废物处置台帐;

④企业项目审批、验收、整治、核查、排污许可等“一厂一册”档案资料齐全。未建立环保处理设施停运制度和检修报告制度。不符合

3按规定开展污染物自行监测,应具备基本污染物指标监测能力,鼓励具备主要特征污染物指标监测能力,满足内部环保管理需求。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委托具备资质的监测单位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规定公开自行监测方案和监测情况。及时制定、更新、完善污染物收集、处理操作规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工艺流程图,并按规定上墙公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废水、废气治理方案,并经有关专家评审。签订相关废水纳管、固废处置等三废委托处置合同。同时,合同应及时更新。①企业设有日常监测部门,具备CODCr、氨氮、pH日常检测能力,按规定开展污染物自行监测,同时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委托监测协议,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规定公开自行监测方案和监测情况;

②及时制定、更新、完善污染物收集、处理操作规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工艺流程图并上墙公开。废水、废气治理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通过;

③及时更新签订相关废水纳管、固废处置等三废委托处置合同。/符合

4源头管理宜采用连续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收率,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新建和推倒重建的生产车间宜采用垂直流设计。应使用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物料代替高毒、恶臭、高挥发性原辅材料,车间废气应采用可靠的尾气集中收集与处理系统。应采取先进装备设施、工艺技术和方法,加强过程控制,鼓励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密闭化、连续化、管道化。在生产工艺适用的情况下,鼓励选用单锥、双锥、闪蒸干燥等先进的干燥设备。应淘汰水喷射泵、蒸汽喷射泵和水冲泵等真空设备,确因特定工艺要求使用的,应做好使用水的冷凝和回收,完善设备密闭和废气收集措施。①现有生产过程染料重氮化反应和染料浆料输送实现了密闭化和管道化,各产品基本实现重力流,液体料输送已实现管道正压输送。

②企业车间废气均单独收集分类处理,且废气处理设计方案经专家论证可行;

③厂区内无水喷射泵、蒸汽喷射泵和水冲泵等真空设备,使用环保型真空设备。/符合

5挥发性液体物料固定顶储罐须采用呼吸阀、氮封、降温设施、气相平衡管等一种或多种措施,呼吸废气宜应采用冷凝回流或其他方式处理后排放。挥发性液体物料装卸必须采用装有平衡管且封闭的装卸系统。使用桶装液体原料的必须密闭正压输送并设置密闭投料间,不得真空抽取。除物料装卸场所临时使用外,正常生产流程中的物料输送应使用刚性管道,不得使用柔性塑料管,以减少环境风险。反应釜、管道等装备拆除前必须清洗清理干净,原料、产品、使用过的物料桶和废弃反应釜、管道等装备应及时处理,禁止露天长时间堆放。①企业液体物料固定顶储罐均已安装呼吸阀,储罐挥发性废气均已接入储罐区废气处理系统。并已按照化工行业环保提升整治要求对于氯磺酸、盐酸等常压液体物料装卸系统安装平衡管,减少储罐大呼吸废气排放,各储罐呼吸废气根据所产生废气不同接入相应的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②桶装物料设有密闭投料间且正压输送;除正常生产流程物料输送外无柔性塑料管使用;

③设备、管道拆除前做到及时清洗,且厂区内无废弃反应釜、管道、物料桶等装备露天堆放。储罐区未设置有效的防雨措施。不符合

6废水收集处理须做好清污分流工作,各类废水和初期雨水做到应纳尽纳,应关注特征污染因子的治理对策。重金属、高氨氮、高磷、高盐、高毒害(包括氟化物、氰化物)、高热、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应配套预处理措施和设施。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明管高架输送,标注统一颜色、废水类别及流向。

罐区地面应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并采取防雨措施。污水外排管道在厂区内实现明管化。工艺装置废水不得落地且不得进入车间污水明沟(渠),新建企业及新建项目车间工艺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不得设置地下污水收集池,地面清洗水或现有企业整改确有难度的须采用池中罐的形式收集废水。①厂内已做好清污分流,各类废水及初期雨水均纳入污水站处理排放;

②项目废水经物化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站进行综合生化处理;

③工艺废水采用明管高架输送,标注统一颜色、废水类别及流向;

④罐区地面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

⑤污水外排管均实现明管化,现有地下污水收集均采用池中罐形式收集。/符合

7废水总排放口应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日排水量超过50吨的企业应安装刷卡排污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应安装智能化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雨水收集应采用明沟(渠),初期雨水纳入污水收集系统,后期雨水应及时排放或回用于生产。①废水总排放口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刷卡排污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②已建有规范的雨水排放口,并安装智能化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③雨水收集采用明沟(渠),初期雨水及后期雨水均纳入污水收集系统。/符合

8废气收集处理废气收集应按照小风量、高浓度原则设计,除安全因素以外,严禁稀释收集、处理。液体投料应采用重力流或正压输送,异味明显的固体投料采用固体投料器,无法使用固体投料器的应设置密闭隔间等方式隔绝物料与环境空气的接触。在生产中易挥发或异味明显的物料、中间体、产品,宜采用密闭生产体系,投料、转移、出料以及抽滤、离心、干燥、烘干等固液分离工序宜采用密闭设施,无法密闭的应采用密闭隔间等方式隔绝物料与环境空气的接触。挥发性或异味明显的成品包装单元,根据包装形式,应选用效率高、物料转移简单、自动化程度高的包装设备,异味难以收集的应设置密闭隔间等。设置密闭隔间的,须对废气产生点位采取局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提高效率减少换风次数,减少总风量。①企业针对不同废气分类分质处理,其中HCl、SO2、硫酸雾、氯磺酸、氯化亚砜等酸性废气采用降膜吸收+碱吸收处理;重氮化酸性废气采用两级碱吸收处理,粉尘采用旋风+布袋除尘等方式处理;

②液体投料采用重力流和正压输送,针对不同废气分类分质处理,其中HCl、SO2、硫酸雾、氯磺酸、氯化亚砜等酸性废气采用降膜吸收+碱吸收处理;重氮化酸性废气采用两级碱吸收处理,粉尘采用旋风+布袋除尘等方式处理;

③染料生产过程浆料采用管道化输送至喷塔,减少了中转工序;4#车间磺化水解后压滤、对位酯离心固体卸料、艳蓝酯化和对位酯酯化出料等过程设置全密闭隔间,废气进行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

④公司染料拼混车间已设置单独隔间;对位酯破碎包装单元放料口实行三面封闭,操作面一侧设置集气罩,集中抽风,加强放料口的密闭性,同时,可加大集气风量,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符合

9应根据废气类别分质分类收集处理,非水溶性、不含卤代烃的有机废气宜采用RTO焚烧等废气处理方式,同时建立涉危废气处理专家论证机制;无法分离的混合型废气应根据废气成分特性设计合理的组合处理方案。

工艺要求必须使用热风循环烘干设备的,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应用专管引出,并经冷凝回收、预处理后,方可进入废气处理系统。

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应建设相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

污水站废气收集宜采用ABAS或PVDF等密封效果较好的材质。①企业现有废气以酸性废气、粉尘为主,针对不同的废气种类采用降膜吸收、碱液吸收、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等方式处理,有机废气主要为酯化过程产生醋酸,产生点位较少,经过石墨降膜吸收回收醋酸副产品后排放量较少,不适宜采用焚烧方式处理;

②污水站废气收集采用PVDF材质+水泥盖板,密封效果较好;

③实验室已安装通风橱,配液过程在通风橱中进行,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接入储罐区废气处理装置,经碱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

10企业主要废气末端治理设施应规范安装监测采样阀门及平台,采样电源保持稳定供电。企业应科学管理废气治理设施,鼓励安装光控、声控等报警装置及时预警设施故障,重点废气治理设施鼓励采用传感器方式全方位监管设施运行情况。

自动加药系统和自动排液系统!!企业企业对磺化废气、压滤废气、污水站废气吸收塔等重点废气治理设施已安装pH自动监测自动加药装置,对风机、循环泵安装了故障问题报警装置,并安装废气监控APP全方位监管废气设施运行情况。/符合

11固废处理产生管理及包装要求:①产生管理要求:张贴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周知卡,建立产生点位台账,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包装,在包装容器上初步张贴危险废物标签,已完成包装的危险废物在产生点位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②包装要求:包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贮存量不得超过容器最大贮存的90%,产生异味的危险废物须密封容器口或袋口,易散落的危险废物应进行打包缠绕,防止脱落。①危废产生点位设有产生点位台账,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进行合理包装。

②包装容器无破损、贮存量未超90%,各危险废物包装符合要求。

③危废贮存设施设置类别标签、周知卡。危废包装容器已设置危险类别标签。/符合

12设备建设及贮存要求:

①设施建设:贮存设施应防风、防雨、防晒;地面硬化、防腐、防渗、无裂缝;内部四周设置导流沟;外部设置不小于一立方的收集池,收集池应能自动收集泄漏液体,并设置污水管道输送至污水站集中处理;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参照危险废物化学品贮存设施等级要求建设相应设施,焚烧和综合利用类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满足2个月时长以上正常生产活动情况下的产废贮存需求,贮存挥发性危险废物的设施应设立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配备与危险废物特性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

②贮存要求:不得贮存与危险废物管理无关的其他物品;互相反应的危险废物不得贮存在同一场所;不同类别危险废物需分区堆放,间隔一米以上,划定分隔线或隔离墙;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不得与地面接触;在贮存设施内外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和周知卡并及时更新;应由专人管理,分类别建立出入库台账并实时记录;配备称重计量设施,对入库的危险废物逐件进行称重,其中危废要求规范存放、及时清零。①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配备与危险废物特性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贮存设施内部四周设置导流沟;贮存设施满足“防风、防雨、防晒;地面硬化、防腐、防渗、无裂缝”要求;危废仓库外部设置泄漏液体收集池,且设置污水管道输送至污水站集中处理;危废仓库内焚烧和综合利用类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无法满足2个月时长以上正常生产活动情况下的产废贮存需求。

②危废库内未贮存与危险废物管理无关的其他物品;互相反应的危险废物未贮存在同一场所;在贮存设施内外均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和周知卡且能做到及时更新;贮存设施由由专人管理,分类别建立出入库台账并实时记录;配备称重计量设施,对入库的危险废物逐件进行称重,规范存放危险废物,及时转运处置;不同类别危险废物分区堆放,划有分隔线,间隔满足一米;废硅藻土、污泥等固体危废已采用袋装,并采用木板架空,不与地面接触。危废仓库收集池容积不满足一立方要求。不符合

13建立、健全固废废物档案,分类建档:

①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验收报告和批复及固废核查报告;

②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分类别);

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委托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④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备案申请表、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及转移联单;

⑥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业务人员培训记录;

⑦有自行处置的,还需提供处置装置(设施)环评、验收技术文件及批复、处置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经现场核查确认,各类文件档案齐全。/符合

14除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危险特性进行判别外,还需根据生产原料、工艺等对危险废物特性做进一步判别,对可能具备易燃性的危险废物需进行其他特性分析,并根据特性判别结果指导贮存、堆放、处置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同时将危险特性告知利用处置单位。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上报年度管理计划、产生处置台账、转移联单。上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300吨/年的产生单位应在下年年初自行组织固废核查和论证,生产工艺调整、新项目投产后,危险废物产生量与法定核定量相比变化幅度超过20%的须组织固废核查并与管理计划一同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自行利用处置本单位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参照危险经营单位管理要求建立相关制度和台账,利用处置外单位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包括自行利用处置)需按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化工企业必须在物流的出入口(大门或物流大门)、贮存场所(危废暂存库)、主要产生(处置)设施(污水站、精馏脚料卸料口、废水脱盐装置、废活性炭产生点、过滤滤渣产生点)安装“三点一线”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①公司及时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上报年度管理计划、产生处置台账、转移联单。

②公司已委托开展危废核查。

③出入口、贮存场所、主要产生设施安装“三点一线”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符合

15环保应急管理结合化工园区实际情况,重点企业建立特殊污染因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事故应急池容积应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电源应从总电源处单独接出,应急泵应安装自动感应装置。事故应急池容积规范建设,电源从总电源处单独接出,应急泵安装有自动感应装置。/符合

16建立环保治理设施收集、处理、运行定期排查检修机制,及时发现存在故障和隐患,加强环保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完善防范措施。每年组织环境应急培训一次以上,每月对应急物资和设施进行检查记录。①已建立环保设施停运与检修管理制度、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②企业定期组织应急培训,每月对应急物资及设施检查记录。/符合

17按要求更新完善环境污染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备,每年单独或联合组织应急演练一次以上,演练须有方案、过程剧本,演练留痕(视频、照片等影像资料)。重点企业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高风险企业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公司应急预案在有效期内,每年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且公司已委托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结论为“较大环境风险企业”,不属于高风险企业。/符合

18环保管理智能化企业按照国家环境监测相关规定,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实施在线自动分析。重点排污单位配套安装pH、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特征因子等废水、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上传至相关监管平台。企业已建立企业自有的监控平台,可监控企业现有车间生产情况及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且已安装废水pH、COD在线监控设施并接入自有监控平台。/符合

19在企业调度污染物排放监控平台中设置排放限值、超标预警条件等,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异常,并对超标情况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包括调查、分析、处理、反馈,最大限度的降低或消除环保隐患。企业调度污染物排放监控平台中设置排放限值、超标预警条件等,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异常,并对超标情况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符合

20监管(控)平台具备自动统计功能,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进行统计、分析。/监管(控)平台不具备自动统计功能。不符合

21企业应加强对环保装置的运行监控,具备各类环保装置运行状态数据采集、实时上传到各类监管(控)平台的能力。现具备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数据采集、实时上传到各类监管(控)平台的能力/符合

3.6.2  其他环保问题及整改计划

本次环评期间,杜浦化工按照最新储罐要求将现有盐酸储罐推倒重建,建议企业加快整改进度。

整改措施见表3.6-2。

表3.6-2  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完成时限

现有盐酸储罐未设置平衡管,装料和卸料过程会产生大呼吸废气拆除现有盐酸储罐,新建一个50m3储罐,并按要求设置平衡管。于2019.8.30整改完成

3.7  “以新带老”措施

本次项目实施后淘汰1000t/a柔软剂RL项目,柔软剂RL淘汰后的设备用于新产品柔软平滑剂及炼染一浴精炼除油剂产品生产,替代现有已审批的15000t/a超纯二氧化硅磨料项目。通过上述方案可削减废水量6.27万t/a(209t/d),VOCs 0.085t/a。“以新带老”削减情况见表3.7-1。

表3.7-1  “以新带老”措施污染物削减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单位淘汰及技改产品削减量“以新带老”削减量

废水*废水量万m3/a6.276.27

CODCr纳管量t/a12.5412.54

排环境量t/a5.025.02

氨氮纳管量t/a2.192.19

排环境量t/a0.940.94

废气VOCst/a0.0850.085

固废**废树脂t/a23.3823.38

注:*废水中各污染因子纳管量与排环境量根据现行标准核算得到;**固废为产生量。

本项目实施后通过上述“以新带老”措施,可削减废水量6.27万m3/a、VOCs0.085t/a。

4  项目概况

4.1  项目名称、性质和产品方案

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年产15000吨微电子化学品技改及新增10000吨液体硅酸钠、4050吨助剂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企业现有厂区内

投    资: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5%。

本项目产品方案具体见表4.1-1。

表4.1-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所在车间拟建规模

(t/a)生产类别

微电子化学品超纯二氧化硅磨料微电子化学车间15000合成类

液体硅酸钠10000复配类

助剂柔软平滑剂助剂车间2250复配类

炼染一浴精炼除油剂1800复配类

产品质量指标如下。

表4.1-2  二氧化硅磨料产品指标

SiO2含量(%)粒径pH粘度大颗粒数

(>0.45um颗粒)含游离水

3050-100nm9.54-5cp<80万/ml(70±1)%

表4.1-3  液体硅酸钠产品指标

外观电导率大颗粒数

(>0.45um颗粒)金属元素清洗效果

(残留原子)

澄清透明液体<9MΩ<5000/ml<3ppb<3个原子/um2

表4.1-4  柔软平滑剂产品指标

外观离子型PH值水溶性含固量

半透明乳白色液体阳/非离子型6.5-7.5与水任意比例相溶(25±2)%

表4.1-5  炼染一浴精炼除油剂产品指标

外观离子型PH值水溶性含固量

透明粘稠液体阴/非离子型6.5-7.5与水任意比例相溶(70±2)%




项目实施后合成产品规模缩小,全厂产品方案情况详见表4.1-6。

表4.1-6  项目实施后全厂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类型产品名称所在车间现有规模(t/a)以新带老削减量(t/a)项目实施后全厂产量(t/a)备注

合成产品超纯二氧化硅磨料丙类车间15000015000技改(产量不变)

柔软剂RL甲类车间100010000淘汰

匀染剂ALS-300100001000不变

复配产品液体硅酸钠丙类车间0010000新增

后清洗液25000025000不变

柔软平滑剂甲类车间002250新增

炼染一浴精炼除油剂001800新增

增白剂100001000不变

固色剂100001000不变

消泡剂8000800不变

分散剂4000400不变

防染盐4000400不变

4.2  项目组成

4.2.1  工程组成

本项目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计划对现有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生产线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可实现超纯二氧化硅磨料15000t/a,淘汰柔软剂RL产品,并新增液体硅酸钠10000t/a、2250t/a柔软平滑剂和1800t/a炼染一浴精炼除油剂。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5%。

表4.2-1  项目工程组成表

序号类别工程组成

1主体工程丙类车间单层,用于超纯二氧化硅磨料技液体硅酸钠生产线建设,建筑面积1932m2

甲类车间单层,用于助剂生产线建设,建筑面积882m2

2辅助工程①物料贮存:依托已有罐区及仓库设施,具体如下:

罐区及泵房,占地面积41平方米,本次新建50m3盐酸贮罐一个,15m3液碱贮罐一个;

仓库:依托现有仓库设施;

②化验设施:依托现有质检中心,配备先进的质检、化验设备,负责全厂的产品、原辅料的质量检测

3公用工程①供水:依托现有厂区给水系统

超滤水制备:依托现有1套10t/h超滤水制备系统,能够满足项目超滤水需要

②排水:依托现有厂区排水系统

③供电:消耗量180万kwh/a

④供热:0.8MPa饱和蒸汽,用汽量22000t/a 

⑤动力站:依托现有6万大卡冷机组

4环保工程事故应急池:依托现有厂区东北侧的事故应急池

污水处理站:微电子化学品生产废水采用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助剂生产线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兼氧+SBR处理;两路废水分质处理后合并达标排放。

废气处理设施:微电子化学品氯化氢废气采用碱液吸收处理后排放;助剂复配主要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

固废暂存:依托现有固废仓库贮存。

4.2.2  生产组织与产能匹配性分析

4.2.2.1  生产组织

本项目所需员工从企业内部调剂解决,不新增劳动定员。根据生产特点,车间采用四班三运转制运转生产,辅助生产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实行日班制,年工作日为300天。

4.2.2.2  产能匹配性分析

1、微电子化学品生产车间

该车间采用每天三班制生产,全年生产300d,即全年可生产7200h;所生产的产品包括超纯二氧化硅磨料和液体硅酸钠。

该车间设备与产能匹配性分析如下:

(1)、超纯二氧化硅磨料: 

此产品通过溶解、压滤、稀释、离子交换、缩聚、超滤浓缩、过滤及离子交换得到最终产品。从其生产周期分析,制约产能的工序为缩聚反应过程,该工序反应时间为3-4h,加上升温、投放料等时间单批操作时间为6h,按全年7200h计算,全年可进行缩聚反应1200批,而此工序设计生产规模为1200批/年,因此设计产能为最大产能的100%,因此从产能来看其装置设置是合理的。

从反应釜釜容来看,缩聚工序共设置2~30m3不等反应釜7台,合计釜容为103m3,而按所有反应釜同开计算,单批投料量为99.51m3,占釜容的96.6%,因此从装料量上来看与拟设置反应釜也是匹配的。

(2)、液体硅酸钠:

此产品采用固体水玻璃与超超滤水混配,通入蒸汽维持一定压力得到最终产品,设有1台25m3化料釜,其单批混配时间约为3.5h,按全年7200h计算,最大可生产2057批,按单批产出17.62t计算,全年最大产能为36347t,设计产能10000t/a以及超纯二氧化硅磨料达产需要21144t/a,为全年最大产能的85.9%,因此从产能来看其装置设置是合理的。

从化料釜釜容来看,液体硅酸钠装料量为17.62m3,占釜容的70.4%,因此从装料量上来看与拟设置的25 m3化料釜也是匹配的。

2、助剂生产车间

该车间采用两班制生产,全年生产300d;所生产的产品为柔软平滑剂和炼染一浴精炼除油剂,均为复配产品。

该车间设备与产能匹配性分析如下:

(1)、柔软平滑剂

此产品设3000L混配釜一台,混配釜装料量为2.5m3,占拟设3000L反应釜釜容的83.3%,因此从装料量上来看与拟设置反应釜是匹配的。

单批混配时间约为5h,加上反应釜升温、进出料和反应釜准备时间,全天最大可生产3批,全年可生产900批,按单批产量2500kg计算,最大产能为2250t/a,与申报的2250t/a产能基本匹配。

(2)、炼染一浴精炼除油剂

此产品设2000L混配釜一台,混配釜装料量为2m3,因此从装料量上来看与拟设置混合机是匹配的。

单批混合时间5h,加上反应釜升温、进出料和反应釜准备时间,全天最大可生产3批,全年可生产900批,按单批产量2000kg计算,最大产能为1800t/a,与申报的1800t/a产能基本匹配。

4.6  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

项目所属厂区为长方形,厂区内大致分为东西两大区块,东区为行政办公区,西区为生产区,其中生产区域内车间、原料仓库和储罐区相邻而设,便于物料的转移和流通,罐区周边设有事故应急池和污水处理设施,有利于环境风险事故的控制;行政办公区独立于生产区布置。因此,整个厂区的平面布置有利于物料的转移、流通以及环境风险的控制。

本次项目依托现有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生产线和柔软剂RL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位于现有的丙类、甲类两个车间,涉及车间总建筑面积2814平方米,不新增建筑。项目实施后杜浦化工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从整个平面布局来看,工艺流程顺畅,管线短捷;生产厂房相对集中布置,相互联系方便,节约能耗,管理便利。

 总平面布置中各所建建构筑物之间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要求,同时场地内设环形车道或设置回车场地,满足消防要求。

因此,其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

5  工程分析

5.1  微电子化学品工程分析

5.1.1  超纯二氧化硅磨料产品

5.1.1.1  产品简介

1、设计生产规模:15000t/a。

2、性状:透明带白色或蓝色乳光液体。

3、用途:用作电子产品表面处理液。

4、包装方式:1立方桶装。

5.1.1.2  原辅材料消耗

表5.1-1  原辅材料情况一览表

序号原辅材料规格单耗

(t/t产品)全年消耗量

(t/a)包装方式进料方式

1固体水玻璃模数3.40.45628.2 袋装固体投料器投加

2硅藻土/0.0185.3 袋装固体投料器投加

3盐酸37.5%0.46096.3 贮罐贮罐+泵+反应釜

4液碱30%0.01130.7 贮罐贮罐+泵+反应釜

5合计/0.82

11940.54

//

5.3  公用工程污染源强分析

5.3.1  废气

公用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贮罐呼吸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盐酸为挥发性物料,采用贮罐装,项目新增一个50m3的盐酸贮罐。贮罐主要排放是呼吸损失(小呼吸)和工作损失(大呼吸)。呼吸损失是由于温度和大气压力的变化,它引起蒸气的膨胀和收缩而产生的蒸气排出,它出现在罐内无任何液面变化的情况,也称小呼吸。由装料和卸料联合产生的损失被称为工作损失,也称大呼吸。

本项目所用贮罐均设平衡管设施,避免了大呼吸废气的排放,贮罐排放的废气主要是小呼吸废气,计算公式如下: 

LB=0.191×M(P/(100910-P))0.68×D1.73×H0.51×△T0.45×FP×C×KC

式中:LB—固定顶罐的呼吸排放量(Kg/a);

M—贮罐内蒸气的分子量;

P—在大量液体状态下,真实的蒸气压力(Pa);

D—罐的直径(m);

H—平均蒸气空间高度(m);

△T—一天之内的平均温度差(℃);

FP—涂层因子(无量纲),根据油漆状况取值在1~1.5之间;

C—用于小直径罐的调节因子(无量纲);直径在0~9m之间的罐体,C=1-0.0123(D-9)2,罐径大于9m的C=1;

KC—产品因子(石油原油KC取0.65,其他的有机液体取1.0)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新增盐酸贮罐,其计算涉及的参数及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5.3-2  新增贮罐小呼吸废气主要参数取值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贮存物料分子量M蒸汽压P(KPa)直径D

(m)H

(m)△T

(℃)FPCKC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

盐酸36.536.933.65.21010.64 10.184 0.026 

本次环评要求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加强物料中转管理,合理配制车间布局,减少物料中间转移次数,同时对新增盐酸贮罐要求安装呼吸阀,呼吸废气采用一级碱洗处理后高空排放。对于装料过程要求在贮罐与槽车之间设置回气平衡管。采取上述措施后贮罐呼吸废气可减少90%排放量。

经处理后贮罐废气产生与排放情况见表5.3-3。

表5.3-3  贮罐废气产生与排放情况

污染物产生量

(t/a)削减量

(t/a)排放量

(t/a)排放速率

(kg/h)排放形式排放源

盐酸0.1840.1660.018 0.003 无组织贮罐区

5.3.2  废水

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废气吸收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以及洗桶废水等,各废水产生情况如下:

1、废气处理装置废水

离子交换工序用到的盐酸需要进行稀释,稀释过程产生的少量氯化氢采用碱液吸收处理,吸收废水循环槽为1m3,每天更换一次,废气吸收废水产生量约为1m3/d、 300m3/a,主要污染物为氯化钠等,含量约4.8%,CODCr小于100mg/L。该废气处理用水利用超滤浓缩废水。

2、洗桶废水

项目对液体助剂产品的成品包装桶回收清洗、重复利用,根据企业液体助剂的产品产量,每天需清洗的成品桶约68个,清洗用水量约85L/桶,则废水产生量为5.78m3/d、1734m3/a,废水水质为CODCr5000mg/L、氨氮20mg/L。

3、设备清洗废水

微电子产品生产线中反应釜、稀释釜等设备都是专釜专用,平时无需清洗,仅在检修时需要清洗,清洗废水废水量约1m3/d、300m3/a,其中CODCr含量约100mg/L左右; 助剂产品生产线中反应釜、稀释釜等设备都是专釜专用,平时无需清洗,仅在检修时需要清洗,清洗废水废水量约1m3/d、300m3/a,其中CODCr含量约3000mg/L左右。

4、地面清洗废水

丙类车间需每天用拖把拖地清洁,清洗拖把将产生一定量的冲洗废水,根据对丙类车间面积进行估算,地面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m3/d、300m3/a,CODCr浓度约150mg/L左右。甲类车间需每天用拖把拖地清洁,清洗拖把将产生一定量的冲洗废水,根据对甲类车间面积进行估算,地面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m3/d、300m3/a,CODCr浓度约1000mg/L左右。

5.3.3  固废

1、固废产生情况

公用工程固废主要为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其他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树脂及芯式过滤器定期更换的滤芯。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无生活垃圾产生。

(1)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 

项目水玻璃及硅藻土均不属于危险货物品或危险化学品,根据使用量及包装规格等进行估算,物料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70t/a。

(2)其他废包装材料

项目助剂产品原料为有机物,其中袋装原料使用量为112.4t/a,25kg/袋,全年约产生4496个废包装袋,单个废包装袋重量约为250g,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1.12t/a;桶装原料使用量为1764t/a,200kg/桶,共计产生包装桶8820个,其中大部分厂家回收利用,损坏的桶作为危废处理,损坏率按3%计算,约产生废桶265个,单个废桶重量约为10kg,废包装桶产生量约为2.65t/a。其他废包装材料合计产生3.77t/a。

(3)废水处理污泥

该项目废水进入公司综合废水站处理,按废水量估算,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约为20t/a。

(4)废树脂

离子交换工段使用的树脂定期更换会产生废树脂,共有10套树脂柱,单个树脂柱填充树脂2t,每年约一半的树脂柱需要更换树脂,废树脂产生量约10t/a。

(5)废滤芯

粗品过滤工段滤芯会发生堵塞,需要定期更换,废滤芯一年产生200个,单个质量为0.5kg,废滤芯产生量约为0.1t。

2、固废属性判定

 (1)固废产生属性判别

表5.3-4  公用工程固废产生及属性判别情况表

序号固废名称发生源形态主要成分预测产生量(t/a)是否属固体废物判定依据依据

1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原辅材料包装包装袋及粘附的固体水玻璃、硅藻土等704.1因丧失原有功能而无法继续使用的物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

2其他废包装材料原辅材料包装包装袋及粘附的原辅材料等3.774.1因丧失原有功能而无法继续使用的物质

3废水处理污泥废水处理生化污泥等204.3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

4废树脂树脂更换废树脂104.1因丧失原有功能而无法继续使用的物质

5废滤芯滤芯更换废滤芯0.14.1因丧失原有功能而无法继续使用的物质

根据上述判别结果可知,公用工程产生的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其他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树脂及废滤芯均属固体废物。

(2)危险废物属性判别

表5.3-5  公用工程固废危险属性判断情况表

序号固废名称发生源形态主要成分预测产生量(t/a)是否属危险废物危废代码

1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材料包装包装袋及粘附的固体水玻璃、硅藻土等70/

2其他废包装材料原辅材料包装包装袋及粘附的原辅材料等3.77HW49

900-041-49

3废水处理污泥废水处理生化污泥20/

4废树脂树脂更换废树脂10HW13 

900-015-13

5滤芯更换滤芯更换废滤芯0.1/

根据上述判别结果可知,公用工程产生的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污泥、废滤芯属一般废物,其他废包装材料、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

5.4  水平衡

本项目水平衡具体见图5.4-1。

 图5.4-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

5.5  污染源强汇总

5.5.1  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产过程及公用工程废气产生和排放统计见下表。

表5.5-1  项目废气产生情况汇总(单位:t/a)

     发生源  

废气生产过程公共工程小计

产生量排放量产生量排放量产生量排放量

HCl0.240.0240.1840.0180.4240.042

表5.5-2  项目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发生源排放单元排放因子最大排放速率(kg/h)排放形式

生产过程2#排气筒HCl0.016有组织

公用工程贮罐区HCl0.003无组织

表5.5-3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核算排放浓度/(mg/m3)核算排放速率/(kg/h)核算年排放量/(t/a)

主要排放口

12#排气筒HCl80.0160.024

主要排放口合计HCl0.024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有组织排放总计HCl0.024

表5.5-4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排放口编号产污环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排放量/(t/a)

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

1/贮罐区HCl加强密闭GB31573-20150.050.018

无组织排放总计

主要排放口合计HCl0.018

表5.5-5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污染物产生量/(t/a)削减量/(t/a)年排放量/(t/a)

1HCl0.4240.3820.042

5.5.2  废水

项目废水发生源强见下表。






表5.5-6  项目废水产生情况汇总

类型工序废水编号废水量(m3/a)污染物(mg/L)

CODCr氨氮氯离子总盐分

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离子交换废水W145964.150.00 47801.2 6.9 

超滤浓缩废水W211913.330.00 0 0.04 

离子交换2废水W3477.350.00 50498.4 7.1 

公用工程废气处理废气处理废水3001000 00

洗桶洗桶废水1734300020 00

设备清洗丙类车间设备清洗废水30060.00 0

甲类车间设备清洗废水3004000100 0

地面清洗丙类车间地面清洗废水30030.00 0

甲类车间地面清洗废水3002000100 0

合计61588.7

237.22.3 36065.8 5.2 

注:废水W2部分回用于废气处理,不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所以本表统计未回用部分。

由上表可知,项目废水发生量约为6.16万m3/a,其中超纯二氧化硅磨料工艺废水采用中和沉淀处理后泵入污水站外排池,公用工程废水进入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外排池,与工艺废水混合后达标纳管排放,经处理后废水排放量为6.16万m3/a、205.33m3/d。

废水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见表5.5-7。

表5.5-7  项目废水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

序号污染物单位发生量削减量纳管量排环境量

1废水量万m3/a6.1606.166.16

2CODCrt/a14.6120.29212.324.928

3氨氮t/a0.142/2.1560.924


 

5.5.3  固废

根据上述分析,项目固废合计情况见表5.5-8。

表5.5-8  本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汇总

固废名称发生源形态主要成分预测产生量(t/a)危废代码处置去向

滤渣压滤硅藻土、二氧化硅等155.1/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

公用工程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原料包装包装袋及粘附的固体水玻璃、硅藻土等70/综合利用

其他废包装材料原辅材料包装包装袋及粘附的原辅材料等3.77HW49

900-041-49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

废水处理污泥废水处理生化污泥等20/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

废树脂树脂更换废树脂10HW13

900-015-13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

废滤芯滤芯更换废滤芯0.1/综合利用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危险废物情况统计见表5.5-9。

表5.5-9  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t/a)发生源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

特性污染防治措施

1废树脂HW13900-015-1310树脂更换废树脂废树脂定期产出T 与其他类废物分类堆放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

2其他废包装材料HW49900-041-493.77原料包装包装袋及粘附的原辅材料等粘附的有毒有害物料等生产时产出T与其他类废物分类堆放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


  

5.5.4  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反应釜电机、离心泵等,其噪声源强在75~80dB之间。其噪声源强如下表。

表5.5-10  主要噪声设备的噪声级

序号设备声级值(dB)数量(台、套)设备位置

1反应釜7515生产车间

2离心泵802生产车间

噪声治理通过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隔音措施,另外,车间周围空地植树绿化,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5.5  污染源强分析汇总

表5.5-11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污染物种类污染物单位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

废水废水量万m3/a6.1606.16

CODCrt/a12.327.3924.928

氨氮t/a2.1561.2320.924

废气HClt/a0.4240.3820.042

固废危险废物900-041-49t/a3.773.770

900-015-13t/a550

一般废物滤渣t/a155.1155.10

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t/a70700

废水处理污泥t/a20200

废滤芯t/a0.10.10

5.6  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源强汇总

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源强汇总见下表。

表5.6-1  项目实施后杜浦化工全厂污染源强汇总

污染因子单位现有项目达产排放量本项目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项目实施后全厂排放量排放增减量

废水废水量万m3/a7.596.166.277.48-0.11

CODCr纳管量t/a15.1812.3212.5414.96-0.22

排环境量t/a6.0724.9285.0165.984-0.088

氨氮纳管量t/a2.6572.1562.1952.618-0.039

排环境量t/a1.1390.9240.9411.122-0.017

废气VOCs t/a0.11500.0850.030-0.085

氯化氢t/a0.0130.0420.0130.042+0.029

烟粉尘t/a0.117000.1170

固废危险废物t/a49.5813.7749.5813.77-35.81

一般废物t/a382.93245.2255.93372.2-10.73

5.7  非正常情况下污染因素分析

非正常情况指正常开停车或部分设备故障检修时,排放的污染物及工艺设备或环保设备达不到设计规定指标要求或出现故障时排放的污染物。

5.7.1 非正常情况废气排放

本项目非正常情况下废气排放为氯化氢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如:末端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导致处理效率降低等。非正常工况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5.6-1。

表5.7-1   非正常工况厂区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

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

12#排气筒废气处理装置故障氯化氢160.02411废气处理装置故障时按照应急处理

注:非正常排放的源强按有组织产生速率进行取值。

本环评要求企业对加强污染物处理装置的管理及日常检修维护,严防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在非正常工况发生时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排除,使非正常工况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5.7.2 非正常情况废水排放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废水主要是:

①厂区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在消防灭火过程中产生的地面冲洗水或泄漏事故中产生的喷淋废水等未经收集直接排放,或者经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事故废水可能进入清下水系统而污染附近水体或对接入污水管网的污水处理厂产生较大冲击负荷,废水量187.45m3;

②污水处理站发生事故不能正常运行时,公用工程废水等污水未经处理或有效处理直接排放,由此污染水环境或冲击污水处理厂,按一天废水量计算,约为5m3。

根据调查,杜浦化工已设有294m3 (有效容积)事故应急池,可满足本项目事故应急废水收集要求。



5.7.3 非正常工况下固体废物产生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开停车及大修过程中产生的机泵及其余传动装置更换下的废润滑油、更换产生的废保温棉、化验室废液及日常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等。非正常工况固体废物排放情况见表5.6-2。

表5.6-2  非正常工况下的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固体废物名称主要成分来源危废代码去向

报废的危险化学品原料危化品贮罐或仓库等900-999-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润滑油、润滑脂、废机油矿物油检修900-249-08

检修时产生的废保温棉保温棉检修900-032-36

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危化品各生产工序、分析实实验室、原料仓库900-999-49

事故危废化学品事故900-042-49

本环评要求非正常工况固废产生时,企业应根据固废性质进行分类收集与堆放,防止产生不相容废物同时贮存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或事故,非正常工况固废均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8  总量控制

5.8.1  总量控制原则与污染物减排要求

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对区域环境污染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其目的在于使区域环境质量满足于社会和经济发展对环境功能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国发〔2011〕26号《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文),我省主要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纳入约束性考核。

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1、减排原则。与国家和地方的污染减排政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实施方案相结合。

2、平衡原则。采取主要污染物区域总量平衡的方法和措施。

3、基数原则。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来源列入污染减排基准年统计口径。

4、交易原则。试点地区严格执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有关规定和措施。


5.8.2  总量控制因子及削减替代要求

5.8.2.1  总量控制因子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自2013年起国家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又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对铅、汞、铬、镉、砷、铜、锌、镍等重金属污染物进行重点污染防控,必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应满足当地总量控制要求。

结合国家、地方文件和当地环境状况,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CODCr、氨氮。

5.8.2.2  削减替代要求

1、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文)及《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

•各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比例的地区,按规划要求执行。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地区,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削减替代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同时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且新增水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应按规定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替代削减比例要求执行。

•印染、造纸、化工、医药、制革等化学需氧量主要排放行业的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与削减替代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2;印染、造纸、化工、医药、制革等氨氮主要排放行业的新增氨氮排放总量与削减替代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5。

2、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3]54号),化工项目需新增CODCr排放总量的替代比不低于1:1.2,需新增氨氮排放总量的替代比不低于1:1.5,其中染料、颜料和农药原药(含中间体)生产企业原则上应自身平衡或同行业替代总量指标。

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本项目CODCr、氨氮总量均可在企业现有总量核定范围内调剂解决,无需区域调剂。

5.8.3  总量控制建议值

根据工程分析相关结论,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如下:

表5.7-1  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

污染种类污染物单位项目排放量核定排放总量*

废水*废水量万m3/a6.166.18

m3/d205.333206

CODCrt/a12.32(4.928)12.36(4.944)

氨氮t/a2.156(0.924)2.163(0.927)

注:*括号内数据为废水经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量。

5.8.4  公司现有总量情况

根据目前杜浦化工已取得的排污许可证(绍虞10052号),排污总量指标如下:

表5.7-2  杜浦化工已取得的总量情况表

类型污染物单位总量指标来源

废水*废水量万m3/a7.59绍虞100052号

CODCrt/a15.18(6.072)

氨氮t/a2.657(1.139)

废气粉尘t/a0.115

VOCst/a0.117

注:*括号内数据为废水经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量。

根据排污缴费单,2018年杜浦化工共排放废水量24306吨,杜浦化工目前已领取的排污许可证“绍虞100052号”,核定排放总量7.59万t/a,杜浦化工 2018年废水排放总量未突破核定排污总量。

5.8.5  总量平衡方案

本次项目实施后替代现有已审批的15000t/a超纯二氧化硅磨料项目,并淘汰1000t/a柔软平滑剂项目,可削减废水量6.27万t/a、209t/d,VOCs 0.085t/a。

因此,项目总量平衡方案见下表。

表5.7-3  项目总量平衡方案(单位:废水量为万m3/a,其余均为t/a)

项目现有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总量指标“以新带老”削减量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总量增减量区域削减替代总量区域削减替代比例

废水量万m3/a7.596.186.277.5-0.0900

CODCr纳管量t/a15.1812.3612.5415-0.18//

排环境量t/a6.0724.9445.0166-0.07201:1.2

氨氮纳管量t/a2.6572.1632.1952.625-0.031//

排环境量t/a1.1390.9270.9411.125-0.01401:1.5

废气VOCst/a0.11500.0850.03-0.08501:2

粉尘t/a0.117000.117001:2

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实施后CODCr、氨氮总量均可在企业现有总量核定范围内平衡解决,无需区域调剂。

6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6.1  自然环境概况

6.1.1  地理位置

绍兴市上虞区位于浙江省东北部,东径120度36分~121度6分,北纬29度43分 ~30度16分。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北端曹娥江以东,钱塘江出海口的围垦海涂滩地上。开发区北濒杭州湾,南临盖北镇,紧邻上虞港区。

项目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杜浦化工现有厂区内,厂区东面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面为浙江润辉化工有限公司,西面为浙江大井化工有限公司,北面为浙江宏泽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详见附图1,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3。

6.1.2  地形、地质、地貌

开发区四周有海堤围护,中间有东西走向的中心河分隔,自然地形标高(1985年国家高程)3.40-4.40m。土地系盖北镇、小越镇、崧厦镇及沥东镇的围垦区,多为经济作物耕地,没有居民住宅建筑。

根据浙江省工程勘察对港区8个测点钻孔取样、试验取得的数据,自上而下依次描述如下:

第1层:填土,层平均厚1.5m,承载力fk=30Kpa;

第2-1层:淤泥质亚粘土;

第2-2层:粘土夹淤泥质土;

第3层:粘土夹淤泥质土;

第4-1层:粘土,厚1.90-3.90m;

第4-2a层:砾砂混粘土;

第4-2层:圆砾。

本地区的地震烈度为6度。

6.1.3  气象特征

上虞位于北亚热带边缘,是东亚季风盛行的滨海地带,属海洋性气候。四季分明,雨水充沛,阳光充足,温度适中,年平均温度17.4℃,年平均无霜期251天,日照全年3000h,相对湿度75%,夏季盛行东南风及偏南风,冬季盛行偏北及西南风,年平均风速2.59m/s,年平均降雨量1395mm,大气平均气压101Kpa。

主要气象特征参数如下:

多年平均气温17.4℃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40.2℃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5.9℃

年平均降水量1395 mm

年最大降水量1728mm

日最大降水量89mm

>25mm降水日数15.5d

主导风向S, 13.78%

次主导风向SSW, 11.38%

夏季主导风向S, 21.45%

冬季主导风向NNW, 9.19%

多年平均风速2.59m/s

年平均台风影响1.5d

台风持续时间2-3d

历年相对湿度78%

本区域灾害性天气四季皆有可能发生,较为特殊的是台风,常发生在每年7-9月,因台风季节常拌有狂风暴雨,使短期内的暴雨造成局部区域水灾。

6.1.4  水文特征

(1)海域

北侧海堤外属钱塘江河口区,杭州湾尖山河段南侧,潮流类型属非正规半日海潮流。流向基本上为往复流,涨潮流向250度左右,落潮流向75度左右。根据浙江交通设计院航测队1993年实测,盖北码头前,涨潮测点最大流速为4.087m/s,落潮测点最大流速为1.261m/s。波浪以风浪为主,外海波浪除东或北东风有涌浪传入外,一般为浅水波,目测最大风浪高2m左右,该地区50年一遇高潮位7.10m。本河段河槽近期变化不大,处于即冲亦於的动态平衡之中,澉浦站潮汐特征值统计如下:


历年最高潮位8.05m(1974,08,20)

历史最低潮位-2.28m(1961,05,03)

平均高潮位4.91m

(2)曹娥江

为钱塘江河口段主要支流,其上游属山溪性河流,下游属潮汐性河道。曹娥江主流长197km,主河道平均坡降3.0%,流域面积6080km2,河口多年平均流量为38.7亿m3。随着上游水库建设和用水量的增加,河口平均径流量为34.8亿m3。

(3)东进闸总干河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进闸总干河是虞北地区的排涝河。总干河与其西侧地块中部东西走向的中心河相接。常年水位为2.70m,低水位为2.50m,高水位为3.10m。总干河经东进闸与外海相通,东进河水位超过3.1m时,东进河开闸排涝;水位低于2.50m时,引曹娥江水补给。

6.2  开发区配套设施

6.2.1  给水设施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水取自曹娥江,园区规划兴建规模30万吨/日的工业水厂,水压约为2kg。园区内各厂可根据本厂用水需要自设加压设施。

6.2.2  排水设施

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上虞污水处理厂”)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约516亩。公司总处理能力达30万吨/日,其中一期设计规模为7.5万m3/d,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2.5万m3/d及日排放30万m3/d的排海管线,分两条生产线建设。公司主要服务范围为上虞市区、道墟镇等乡镇及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现有二期工程进行改造,对进厂污水进行分质处理提标改造。提标改造后生活污水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工业废水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其中COD≤80mg/L。目前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工程废水处理总规模为20万吨/日,其中生活污水10万吨/日,工业废水10万吨/日。

提标后工业废水处理工艺如下:

 

图6.2-1  上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图6.2-2  上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提标改造后进水水质要求见表6.2-1。

表6.2-1  上虞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情况一览表

序号污染物名称排放标准,mg/L

企业纳管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上虞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

提标后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工业废水GB8978-1996一级标准

1pH(无量纲)6~96~96~9

2色度(稀释倍数)--3050

3SS4001070②


4BOD53001020

5CODCr5005080

6TN-15-

7NH3-N35①

5(8)③

15

8TP8①

0.50.5

9石油类2015

10动植物油100110

11硫化物1.01.01.0

12挥发酚2.00.50.5

13苯胺类5.00.51.0

14硝基苯类5.0-2.0

15氯苯1.00.30.2

16TOC--20

17LAS200.55.0

18AOX8.01.01.0

19总铁--10

注:① NH3-N和磷酸盐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限值;

    ② SS排放执行GB8978-1996一级标准中“其他排污单位”排放限值;

    ③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线排放口废水pH值范围、悬浮物、色度、CODCr、BOD5、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LAS、总氮、总磷、TOC、粪大肠菌群的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中A标准要求。

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线排放口废水pH值范围、悬浮物、色度、CODCr、BOD5、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LAS、总磷、六价铬、总砷、总铬、总铅、总镉、总汞、总镍、挥发酚、苯胺类、硝基苯类、氯苯、AOX、TOC的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总铁符合环评要求。

本次环评收集了上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2018年1月~4月监督性监测数据(见表6.2-2)。

由表可知,2018年1月~4月监督性监测中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尾水各类指标均能满足提标改造后工业废水尾水执行的排放标准要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尾水pH、COD、氨氮、总氮、总磷浓度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表6.2-2  上虞污水处理厂2018年1月~4月监督性监测结果

排放口监测项目2018/1/132018/2/062018/4/16执行标准达标符合性

工业

尾水

排放口pH值6.216.426.726-9达标

化学需氧量52.3674.5517.7080达标

BOD519.819.11920达标

氨氮1.090.041.7415达标

总磷0.100.140.350.5达标

石油类<0.04<0.04<0.045达标

动植物油<0.04<0.04<0.0410达标

色度30223650达标

总汞0.000650.000500.000540.05达标

烷基汞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不得检出达标

总镉<0.05<0.05<0.050.1达标

总铬0.06<0.03<0.031.5达标

六价铬0.0170.0200.0180.5达标

总砷/0.0007<0.00030.5达标

总铅<0.2<0.2<0.21.0达标

悬浮物1721970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0.0890.1110.1275达标

粪大肠菌群数(个/L)490140///

生活

尾水

排放口pH值6.706.396.486-9达标

化学需氧量26.8518.8426.4650达标

氨氮0.090.290.065(8)①达标

总氮10.4312.6410.6815达标

总磷0.170.070.320.5达标

其中:①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②除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为自动监测数据外,其余均为手工监测数据。

6.2.3  集中供热设施

开发区主要有两座公共热源,分别为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和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此外龙盛下属硫酸厂和嘉成公司硫酸厂均具有利用余热向周边用户部分供热的能力。

其中杭协热电有限公司规模为三炉二机,3台130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台15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目前发电能力达3万千瓦时/小时,供热量249吨/小时,已发展热用户80多家。杭协热电二期扩建工程正在实施中,拟扩建2台130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台15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二期扩建工程实施后,将形成“五炉四机”的总规模。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设计规模日处理500吨城市生活垃圾,有75t/h焚烧锅炉二台,C12汽轮机组一台6MW背压汽轮机一台。目前该公司能够消化市区、崧厦、沥海等区域产出的全部垃圾,供热对象主要为新和成、新赛科和玻璃纸厂。公司二期工程新增处理750t/d污泥的循环流化床锅炉二台(2台75t/h,一开一备),6MW背压式发电机一台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期工程已于2015年1月27日通过浙江省环保厅验收,目前正常运行中;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新增1台130t/h次高温高压生物质直燃锅炉并配套一台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该装置已于2014年8月18日通过浙江省环保厅验收,目前正常运行中。

6.2.4  固废处置设施

 (1)上虞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上虞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原“上虞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紧邻杭州湾滩地。公司设有1座回转窑焚烧炉,处理量为18t/d、5400t/a,目前已通过浙江省环保厅环保竣工验收。目前处置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02医药废物、HW04农药废物、HW06有机溶剂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和HW49其他废物。

(2)上虞市众联环保有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原名“上虞市众联环保有限公司”,2016年3月公司名称变更)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企业。公司现有一座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两座危险废物填埋场以及一座危险废物焚烧厂。

2011年,为解决上虞地区尤其是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问题,原上虞市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六围塘建设“年贮存处置工业固废5.5万吨项目”,用于处置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该项目于2011年7月29日获得原上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虞环审[2011]147号),规划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总面积127亩,处置一般工业固废55000t/a,使用年限10年。该项目一期工程于2014年12月5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虞环建验[2014]69号)。二期工程于2014年8月开始施工,并于2015年8月投入试运行,于2017年7月10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虞环建验[2017]56号)。

众联环保后于2013年在“年贮存处置工业固废5.5万吨项目”的北侧建设“年贮存处置30000吨危险固废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10月获得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浙环建[2013]88号)。该填埋场一期工程于2014年9月投入试运行,投入使用的填埋区面积约28亩,于2015年7月13日通过省环保厅验收(浙环竣验[2015]60号)。二期工程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

众联环保后又于2014年在“年贮存处置30000吨危险固废项目”的北侧建设“年焚烧处置9000吨危险废物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7月获得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虞环审[2015]95号),该项目于2016年5月18日投入试生产,于2017年5月4日通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

2016年,众联环保再次拟在“年焚烧处置9000吨危险废物项目”北侧建设“年安全处置6万吨危险废物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0月获得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虞环审[2016]95号)。项目以2017年为建设基准,确定该项目的设计规模为处置危险废物6万吨/年。安全填埋库区一次性构建,分三区分步铺膜实施填埋。该项目一期于2017年1月投入试运行,于2017年7月10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浙环竣验[2017]55号)。

2017年,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在次拟在现有9000吨危险废物焚烧项目预留用地内实施“年焚烧处置21000吨危险废物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10月31日获得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虞环审[2017]281号),目前已处于调试阶段。


6.3  环境质量现状

6.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本项目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收集上虞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上虞区空气质量指数日报(2018年全年),其它污染物HCl引用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浙江舜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的环境空气本底数据。

1、监测项目

基本污染物:PM2.5、PM10、NO2、SO2、CO、O3

其它污染物:HCl

2、监测点布置

(1)基本污染物

本项目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收集上虞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上虞区空气质量指数日报(2018年全年)。

其它污染物设2个监测点位,上虞主导风向为南风,监测点位设在下风向。

详见表6.3-1和图6.3-1。

表6.3-1  其他污染物监测点位基本信息

监测点名称监测点坐标/m监测因子检测时段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km

XY

1-3龙盛科技园293592.873337715.24HCl 2018.5.25~2018.5.31NW1

2#园区西北侧292142.223338241.75NE1.35

 

图6.3-1 其他污染物监测点位图

3、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频率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进行。

基本污染物监测数据: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监测一年。

其他污染物监测数据:2018年5月25日~2018年5月31日,连续监测7天,每天采样4次(02、08、14、20)时各一次),每次至少有45min的采样时间。

4、采样及监测分析方法

按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措施按《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执行。

5、监测结果分析及评价

根据导则要求,基本污染物本项目评价基准年筛选结果为2018年。本环评收集上虞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上虞区空气质量指数日报(2018年全年),结果统计见表6.3-2。

表6.3-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表(上虞区,2018)

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

SO2年平均5608.33达标

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141509.33达标

NO2年平均264065达标

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678083.75达标

CO

(mg/m3)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2430达标

O3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15816098.75达标

PM10年平均567080达标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11715078达标

PM2.5年平均343597.14达标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7575100达标

其它污染物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及监测结果见表6.3-3、6.3-4。

表6.3-3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汇总表  单位:mg/m3

污染物

名称采样点位   时间

日期5.255.265.275.285.295.35.31标准限值

氯化氢

(一次值)1-3龙盛科技园2:00-3:000.020.0210.0210.020.020.020.0240.05

8:00-9:00<0.020.030.0280.0270.0270.0270.028

14:00-15:000.022<0.02<0.02<0.02<0.02<0.02<0.02

20:00-21:000.037<0.02<0.02<0.02<0.02<0.02<0.02

2#园区西北侧2:00-3:00<0.02<0.02<0.02<0.02<0.02<0.02<0.02

8:00-9:00<0.02<0.02<0.02<0.02<0.02<0.02<0.02

14:00-15:00<0.02<0.02<0.02<0.02<0.020.020.02

20:00-21:00<0.02<0.02<0.02<0.02<0.02<0.02<0.02

氯化氢

(日均值)1-3龙盛科技园00:00-24:00<4.17×10-37.28×10-39.19×10-36.19×10-35.42×10-30.018.42×10-30.015

2#园区西北侧00:00-24:009.37×10-34.48×10-35.63×10-34.98×10-35.52×10-34.80×10-34.82×10-3

注:氯化氢检出限为0.02mg/m3。

表6.3-4  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

监测点位监测点坐标/m污染物平均时间评价标准/(µg/m3)监测浓度范围/(µ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达标情况

XY

龙盛科技园293592.873337715.24HCl1小时50<20~3774.00 达标

日均值15<4.17~1066.7 0 达标

园区西北侧292142.223338241.75HCl1小时50<20~20400 达标

日均值154.48~9.3762.50 达标

在基本污染物方面,根据2018年全年监测统计结果,2018年上虞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

在其他污染物方面,HCl小时值监测浓度在<0.02-0.037mg/m3之间,氯化氢日均值监测浓度均不大于<4.17×10-3-0.01mg/m3之间,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因此,项目拟建区域基本污染物及其他污染物基本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6.3.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3.2.1  本次地表水现状调查与评价

为了解本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引用绍兴市上虞区环境监测年鉴(2018年度)中相关数据,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监测项目

水温、pH、DO、高锰酸盐指数、BOD5、CODCr、氨氮、石油类、总磷、挥发酚、汞、铅、铜、锌、氟化物、砷、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2、监测断面

引用东进河一号桥W1监测断面。具体见图6.3-2。

 

图6.3-2 地表水监测断面图

3、监测时间及频次

2018年1月~12月,每月监测1次。

4、监测分析方法和监测仪器

按国家有关标准和环保部颁布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措施按《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执行。

5、监测结果

具体监测结果见表6.3-5。

由监测结果可知,地表水各污染因子pH、溶解氧、CODCr、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氟化物、汞、铅、铜、锌、砷、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指标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的要求,总磷、粪大肠菌群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的要求,为Ⅳ类标准。 

表6.3-5  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

点位名称采样

地点日期水温

(℃)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挥发酚氟化物

W1东进河一号桥2018.1.310.17.79.98134.12.40.3910.020.2090.00030.503

2018.2.267.519.87103.31.80.780.010.170.0020.49

2018.3.212.67.5910.81102.61.40.760.020.10.0020.32

2018.4.321.97.3910.7103.32.50.560.010.080.0020.2

2018.5.325.67.637.81104.82.40.320.010.060.0020.4

2018.6.126.87.027.281041.70.170.010.060.0020.38

2018.7.230.87.287.23134.11.80.460.010.070.0020.34

2018.8.233.47.657.12103.61.80.130.040.040.0020.46

2018.9.433.47.655.86195.41.40.130.010.060.0020.372

2018.10.924.97.655.71103.21.20.140.010.060.0020.427

2018.11.719.68.1610.1113.31.570.30.030.070.0020.36

2018.12.417.58.4211.231151.80.490.040.10.0020.381

平均值----8.6411.423.891.810.3860.020.0900.0020.386

最大值----5.866(最不利情况)195.42.50.780.040.2090.0020.503

III类标准值≤--6~9≥520641.00.050.20.0051.0

最大污染指数I----0.780.950.900.630.780.801.050.400.503

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不达标达标达标

点位名称采样

地点日期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个/L)

W1东进河一号桥2018.1.30.000040.00430.003040.050.00030.00010.0040.0010.040.00524000

2018.2.20.000040.0010.0010.050.00030.00010.0040.0010.040.00540

2018.3.20.000040.0010.0010.050.00030.00010.0040.0010.040.0052

2018.4.30.000040.0010.0010.050.00030.00010.0040.0010.040.005240

2018.5.30.000040.0010.0010.050.00030.00010.0040.0010.040.01624000

2018.6.10.000040.0010.0010.050.00030.00010.0040.0010.040.0129200

2018.7.20.000040.0010.0010.050.00030.00010.0040.0010.040.0059200

2018.8.20.000040.0010.0010.050.00030.00010.0040.0010.040.01250

2018.9.40.000040.0010.0010.050.00030.00010.0040.0010.040.0142800

2018.10.90.000040.0010.0010.050.00030.00010.0040.0010.040.0052200

2018.11.70.000040.0010.0010.050.00030.00010.0040.0010.040.0055400

2018.12.40.000040.0010.0010.050.00030.00010.0040.0010.040.0055400

平均值0.000040.00130.00120.050.00030.00010.0040.0010.040.0086878

最大值0.000040.00430.003040.050.00030.00010.0040.0010.040.01624000

III类标准值≤0.00010.051.01.00.050.0050.050.20.20.210000

最大污染指数I0.400.0860.0030.050.0060.020.080.0050.200.082.4

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不达标

 

6、历年地表水现状调查与评价

为了解部分指标超标原因和开发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本环评收集了《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开发区内东进河、中心河、北塘河、西直塘河、规划河等河道15个常规监测断面2012年8月~2016年11月的监测数据,主要关注COD、氨氮、总磷3个指标,监测布点情况见表6.3-6,COD、氨氮、总磷的历史变化趋势见图6.3-1。

表6.3-6  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断面

环境要素图中序号所在位置所属区域及河道监测因子

地表水W1康阳大道东二区;东进河COD、氨氮、总磷

W2北塘河经十三路处建成区;西北塘河

W3北塘河洪翔北建成区;西北塘河

W4老东进闸建成区;东进河

W5新东进闸建成区;东进河

W6北塘河佳英北建成区;东进河-西北塘河

W7东北塘河三丰北建成区;东北塘河

W8规划河纬三路建成区;规划河

W9中心河新和成桥头建成区;西直塘河-西中心河

W10中心河经十三路桥处建成区;西中心河

W11中心河经五路桥处建成区;西中心河

W12联围闸建成区;东进河

W13经七东路桥建成区;东中心河

W14嘉成桥建成区;东中心河

W15东中心河迪邦桥建成区;东中心河

 

   

   

图6.3-3  2012~2016年各监测断面污染因子浓度变化图


   

   

图6.3-3-续     2012~2016年各监测断面污染因子浓度变化图


   

图6.3-3-续    2012~2016年各监测断面污染因子浓度变化图



 

由以上图表结果可知,上虞区地表水主要污染因子历史变化趋势分析结果如下:

(1)水质变化趋势逐年改善

水质评价结果显示,2012~2016年,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地表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这与近年来开发区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息息相关,尤其是2014年起,我省全面推广“五水共治”工作,2017年又全面展开剿灭劣V类活动,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总体来看,各断面由2012~2013年的全面劣五类水体向III~V类水质转变,各主要污染因子超标率均有所下降。结合2018年检测结果,历经多年来持续的环境污染整治,园区内河水质改善明显,园区河道已基本消除了黑臭现象和劣V类水体。

(2)主要污染因子仍有超标

从水质因子监测结果来看,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15个水质监测断面的3个因子(COD、氨氮、总磷)均存在较明显的超标现象,超标率最高的是总磷,其次是COD,氨氮的超标情况相对较轻。根据2016年监测数据,所有监测断面数的总磷因子指标的超标率高于90%;72.7%监测断面的COD因子指标的超标率高于90%;18.2%监测断面数的氨氮因子指标的超标率高于90%。造成内河水污染的原因十分复杂,既有早期园区粗放发展的影响,也有上游沿线生活污水截污堵源不彻底、农业生产面污染较大的贡献。该区域内总磷超标较为严重,氨氮超标情况较轻,可能与历史上磷系配方加药的循环水有关,也与当地农业结构和化肥成分有一定的关联。

(3)规划实施的实际水环境影响分析

从时间上看,2012~2017年中心河、北塘河、规划河水质呈现好转趋势,与2011年规划环评实测相比,中心河、北塘河、规划河水质有所改善。

根据分析,受多种因素影响,开发区内河水质主要污染因子多年来始终在V类和劣V类之间徘徊,水质现状距离功能区要求有较大差距。由于内河环境容量、历史累积影响以及农业面源等原因,短期内水质难以发生质的改变。

在规划实施的近五年内,开发区加强了环境管理,禁止清下水和初期雨水排入内河。再加上2014年起“五水共治”工程的不断推进,通过雨污水管网的改造,从源头截污整治,进行水体的清淤工作,并对河道实施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安装曝气装置、引水活水、水生植物种植等方法增强水体自我修复能力。

多措并举,至2017年开发区的内河基本实现了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的目标,水体水质大幅改善,现状基本为IV~V类水质。鉴于区域内河水质整体改善的趋势非常明显,预计随着进一步的整治工作的开展及各项措施的落实,假以时日,开发区内河水质可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6.3.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1、监测点位:1-1——项目所在地空地,1-2——厂区污水处理系统旁,1-3——厂区仓库五旁,1-4——项目所在地西侧0.5km处,1-5——项目所在地东侧0.5km处。具体见图6.3-4。

 图6.3-4  地下水监测断面图

2、监测时间:2018年8月22日,每个点各监测一次。

3、监测项目:K+、Na+、Ca2+、Mg2+、CO32-、HCO3-、Cl-、SO42-

pH、耗氧量、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氨氮、挥发酚、氯化物、硫酸盐、六价铬、铅、镍、溶解性总固体、氰化物、总硬度。

地下水八大离子检测结果见表6.3-7,其余因子检测结果见表6.3-8。

包气带检测结果表明,以办公楼附近作为参照点,厂区生产车间附近及污水站包气带土壤中各检测因子监测值未呈现大幅度变化。

水位监测结果见表6.3-9。

表6.3-9  区域地下水水位 监测情况

监测点位直径(m)井深(m)水深(m)水位(m)

1#项目地厂区中间E:120°50′53″ N:30°08′48″0.0563.62.4

2#项目所在地厂区北侧厂界处E:120°50′53″ N:30°08′50″0.0563.32.7

3#项目所在地厂区南侧厂界内E:120°50′52″ N:30°08′51″0.0563.52.5

4#项目所在地厂区东侧650m

E:120°51′15″ N:30°08′59″0.0563.03.0

5#项目所在地厂区西侧800m

E:120°50′26″ N:30°08′37″0.0563.03.0

6#项目地东南侧E:120°50′55″ N:30°08′49″0.0563.52.5

7#项目地西南侧E:120°50′50″ N:30°08′47″0.0563.12.9

8#项目地西北侧E:120°50′49″ N:30°08′50″0.0563.03.0

9#项目地大门口E:120°50′55″ N:30°08′50″0.0563.03.0

10#项目地南侧500m

E:120°50′58″ N:30°08′40″0.0563.63.4

 

表6.3-7  八大离子检测结果汇总表(单位:mg/L)

检测点钾(K+)钠(Na+)钙(Ca2+)镁(Mg2+)阳离子当量总计硫酸盐(SO42-)氯化物(Cl-)碳酸盐(CO32-)重碳酸盐(HCO3-)阴离子当量总计

1#项目地厂区中间182.273540.29818.285182.273540.29818.229

2#项目所在地北侧厂界2.1615.83260.43117.0782.1615.83260.43117.379

3#项目所在地南侧厂界2.94163490.52118.2642.94163490.52118.392

4#项目所在地东侧0.65km2.2319.22950.37915.6742.2319.22950.37916.077

5#项目所在地西侧0.8km2.415.93150.26416.5252.415.93150.26416.186

表6.3-8 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单位:除pH和特别注明外,其余为mg/L)

检测点类别检测结果

pH值耗氧量氨氮挥发酚类总硬度硝酸盐亚硝酸盐六价铬铅(μg/L)镍(μg/L)氟化物氰化物溶解性总固体

1#项目地厂区中间检测值6.894.61.42<0.00153913.80.580.072<2.515.61.3<0.0021397

标准6.5~8.5≤3≤0.5≤0.002≤450≤20≤1.0≤0.05≤10≤20≤1.0≤0.05≤1000

单项类别

2#项目所在地北侧厂界检测值7.112.40.8750.00448511.40.5660.075<2.521.30.63<0.0021335

标准6.5~8.5≤3≤0.5≤0.002≤450≤20≤1.0≤0.05≤10≤20≤1.0≤0.05≤1000

单项类别

3#项目所在地南侧厂界检测值7.363.10.567<0.00145914.20.5320.052<2.517.50.55<0.0021458

标准6.5~8.5≤3≤0.5≤0.002≤450≤20≤1.0≤0.05≤10≤20≤1.0≤0.05≤1000

单项类别

4#项目所在地东侧0.65km检测值7.481.80.453<0.0013745.630.246<0.004<2.510.40.32<0.0021139

标准6.5~8.5≤3≤0.5≤0.002≤450≤20≤1.0≤0.05≤10≤20≤1.0≤0.05≤1000

单项类别

5#项目所在地西侧0.8km检测值7.271.90.281<0.0014055.10.307<0.004<2.514.60.44<0.0021217

标准6.5~8.5≤3≤0.5≤0.002≤450≤20≤1.0≤0.05≤10≤20≤1.0≤0.05≤1000

单项类别

 

6.3.4  包气带环境质量现状

1、监测点位:1#丙类车间旁、2#污水处理区旁、3#办公楼旁。具体见图6.3-5。

 图6.3-5  地下水监测断面图

2、监测时间:2018年8月22日,每个点各监测一次。

3、监测项目: pH、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盐酸盐等

本次包气带土壤检测结果见表6.3-9。

表6.3-9  包气带土壤检测结果(单位:除pH外,其余为mg/L)

检测点检测断面(cm)pH无机阴离子(SO42-)无机阴离子(Cl-)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1#丙类车间旁0~207.491151353.71.22

20~607.061281173.51.05

60~1007.021031402.81.35

2#污水处理区旁0~206.811231915.41.16

20~606.51311764.91.29

60~1006.891581795.81.03

3#办公楼旁0~206.631061464.10.989

20~606.8598.31653.31.15

60~1006.9412115931.39

包气带检测结果表明,以办公楼附近作为参照点,厂区生产车间附近及污水站包气带土壤中各检测因子监测值未呈现大幅度变化。

6.3.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周边土壤环境,本次环评委托浙江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进行了监测。

1、监测点位:1#(污水站)、2#(罐区处)、3#(甲类仓库西侧)、4#(研发车间东侧)、5#厂区南侧500m处、6#厂区北侧500m处。具体见图6.3-6。

 图6.3-6  地下水监测断面图

2、监测日期:2019年6月10日。

3、监测项目:

①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

②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③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

4、监测结果

各点位检测结果见表6.3-10~6.3-12。

表6.3-10  土壤重金属检测结果  单位:mg/kg

采样时间:2019-06-10

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mg/kg ,注明者除外)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性

1#污水站(0-0.5m)1#污水站(0.5-1.5m)1#污水站(1.5-3m)1#污水站(3-6m)

7.295.854.083.8360符合

0.3950.3450.1140.22665符合

六价铬<2<2<2<25.7符合

23.65.958.598.5918000符合

15.97.178.409.55800符合

<0.002<0.0020.007<0.00238符合

51.126.530.634.1900符合

检测项目2#罐区处(0-0.5m)2#罐区处(0.5-1.5m)2#罐区处(1.5-3m)2#罐区处(3-6m)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性

7.777.3310.513.060符合

0.2910.3460.3500.31665符合

六价铬<2<2<2<25.7符合

16.126.316.328.918000符合

10.89.1311.49.95800符合

<0.0020.113<0.002<0.00238符合

54.326.734.023.3900符合

检测项目3#甲类仓库西侧(0-0.5m)3#甲类仓库西侧(0.5-1.5m)3#甲类仓库西侧(1.5-3m)3#甲类仓库西侧(3-6m)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性

17.713.718.79.2460符合

0.2630.2010.2600.26165符合

六价铬<2<2<2<25.7符合

21.141.043.843.518000符合

15.214.010.812.2800符合

0.012<0.0020.032<0.00238符合

71.867.854.333.5900符合

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mg/kg ,注明者除外)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性

4#厂区研发车间东侧5#厂区南侧500m处6#厂区北侧500m处

8.4610.65.4960符合

0.2970.1770.46465符合

六价铬<2<2<25.7符合

36.113.716.118000符合

14.712.410.7800符合

<0.002<0.002<0.00238符合

40.523.319.8900符合

注:“<”表示该物质检测结果小于检出限。

表6.3-11  土壤中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

采样时间:2019-06-10

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mg/kg ,注明者除外)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性

1#污水站(0-0.5m)1#污水站(0.5-1.5m)1#污水站(1.5-3m)1#污水站(3-6m)

苯胺<0.1<0.1<0.1<0.1260符合

硝基苯<0.1<0.1<0.1<0.176符合

2-氯酚<0.1<0.1<0.1<0.12256符合

苯并[a]蒽<0.05<0.05<0.05<0.0515符合

苯并(a)芘<0.05<0.05<0.05<0.051.5符合

苯并(b)荧蒽<0.05<0.05<0.05<0.0515符合

苯并(k)荧蒽<0.05<0.05<0.05<0.05151符合

<0.05<0.05<0.05<0.051293符合

二苯并(a,h)蒽<0.05<0.05<0.05<0.051.5符合

茚并(1,2,3-cd)芘<0.05<0.05<0.05<0.0515符合

<0.05<0.05<0.05<0.0570符合

检测项目2#罐区处(0-0.5m)2#罐区处(0.5-1.5m)2#罐区处(1.5-3m)2#罐区处(3-6m)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性

苯胺<0.1<0.1<0.1<0.1260符合

硝基苯<0.1<0.1<0.1<0.176符合

2-氯酚<0.1<0.1<0.1<0.12256符合

苯并[a]蒽<0.05<0.05<0.05<0.0515符合

苯并(a)芘<0.05<0.05<0.05<0.051.5符合

苯并(b)荧蒽<0.05<0.05<0.05<0.0515符合

苯并(k)荧蒽<0.05<0.05<0.05<0.05151符合

<0.05<0.05<0.05<0.051293符合

二苯并(a,h)蒽<0.05<0.05<0.05<0.051.5符合

茚并(1,2,3-cd)芘<0.05<0.05<0.05<0.0515符合

<0.05<0.05<0.05<0.0570符合

检测项目3#甲类仓库西侧3#甲类仓库西侧3#甲类仓库西侧3#甲类仓库西侧(3-6m)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性

苯胺<0.1<0.1<0.1<0.1260符合

硝基苯<0.1<0.1<0.1<0.176符合

2-氯酚<0.1<0.1<0.1<0.12256符合

苯并[a]蒽<0.05<0.05<0.05<0.0515符合

苯并(a)芘<0.05<0.05<0.05<0.051.5符合

苯并(b)荧蒽<0.05<0.05<0.05<0.0515符合

苯并(k)荧蒽<0.05<0.05<0.05<0.05151符合

<0.05<0.05<0.05<0.051293符合

二苯并(a,h)蒽<0.05<0.05<0.05<0.051.5符合

茚并(1,2,3-cd)芘<0.05<0.05<0.05<0.0515符合

<0.05<0.05<0.05<0.0570符合

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mg/kg ,注明者除外)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性

4#厂区研发车间东侧5#厂区南侧500m处6#厂区北侧500m处

苯胺<0.1<0.1<0.1260符合

硝基苯<0.1<0.1<0.176符合

2-氯酚<0.1<0.1<0.12256符合

苯并[a]蒽<0.05<0.05<0.0515符合

苯并(a)芘<0.05<0.05<0.051.5符合

苯并(b)荧蒽<0.05<0.05<0.0515符合

苯并(k)荧蒽<0.05<0.05<0.05151符合

<0.05<0.05<0.051293符合

二苯并(a,h)蒽<0.05<0.05<0.051.5符合

茚并(1,2,3-cd)芘<0.05<0.05<0.0515符合

<0.05<0.05<0.0570符合

注:“<”表示该物质检测结果小于检出限。

表6.3-12  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

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μg/kg,注明者除外)筛选值(第二类用地) (mg/kg)筛选值符合性

1#污水站(0-0.5m)1#污水站(0.5-1.5m)1#污水站(1.5-3m)1#污水站(3-6m)

四氯化碳<1.3<1.3<1.3<1.32.8符合

氯仿<1.1<1.1<1.1<1.10.9符合

氯甲烷<1.0<1.0<1.0<1.037符合

1,1-二氯乙烷<1.2<1.2<1.2<1.266符合

1,2-二氯乙烷<1.3<1.3<1.3<1.35符合

1,1-二氯乙烯<1.0<1.0<1.0<1.09符合

顺式-1,2-二氯乙烯<1.3<1.3<1.3<1.3596符合

反式-1,2-二氯乙烯<1.4<1.4<1.4<1.454符合

二氯甲烷<1.5<1.5<1.5<1.5616符合

1,2-二氯丙烷<1.1<1.1<1.1<1.15符合

1,1,1,2-四氯乙烷<1.2<1.2<1.2<1.210符合

1,1,2,2-四氯乙烷<1.2<1.2<1.2<1.26.8符合

四氯乙烯<1.4<1.4<1.4<1.453符合

1,1,1-三氯乙烷<1.3<1.3<1.3<1.3840符合

1,1,2-三氯乙烷<1.2<1.2<1.2<1.22.8符合

三氯乙烯<1.2<1.2<1.2<1.22.8符合

1,2,3-三氯丙烷<1.2<1.2<1.2<1.20.5符合

氯乙烯<1.0<1.0<1.0<1.00.43符合

<1.9<1.9<1.9<1.94符合

氯苯<1.2<1.2<1.2<1.2270符合

1,2-二氯苯<1.5<1.5<1.5<1.5560符合

1,4-二氯苯<1.5<1.5<1.5<1.520符合

乙苯<1.2<1.2<1.2<1.228符合

苯乙烯<1.1<1.1<1.1<1.11290符合

甲苯<1.3<1.3<1.3<1.31200符合

间/对-二甲苯<1.2<1.2<1.2<1.2570符合

邻-二甲苯<1.2<1.2<1.2<1.2640符合

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μg/kg,注明者除外)筛选值(第二类用地) (mg/kg)筛选值符合性

2#罐区处(0-0.5m)2#罐区处(0.5-1.5m)2#罐区处(1.5-3m)2#罐区处(3-6m)

四氯化碳<1.3<1.3<1.3<1.32.8符合

氯仿<1.1<1.1<1.1<1.10.9符合

氯甲烷<1.0<1.0<1.0<1.037符合

1,1-二氯乙烷<1.2<1.2<1.2<1.266符合

1,2-二氯乙烷<1.3<1.3<1.3<1.35符合

1,1-二氯乙烯<1.0<1.0<1.0<1.09符合

顺式-1,2-二氯乙烯<1.3<1.3<1.3<1.3596符合

反式-1,2-二氯乙烯<1.4<1.4<1.4<1.454符合

二氯甲烷<1.5<1.5<1.5<1.5616符合

1,2-二氯丙烷<1.1<1.1<1.1<1.15符合

1,1,1,2-四氯乙烷<1.2<1.2<1.2<1.210符合

1,1,2,2-四氯乙烷<1.2<1.2<1.2<1.26.8符合

四氯乙烯<1.4<1.4<1.4<1.453符合

1,1,1-三氯乙烷<1.3<1.3<1.3<1.3840符合

1,1,2-三氯乙烷<1.2<1.2<1.2<1.22.8符合

三氯乙烯<1.2<1.2<1.2<1.22.8符合

1,2,3-三氯丙烷<1.2<1.2<1.2<1.20.5符合

氯乙烯<1.0<1.0<1.0<1.00.43符合

<1.9<1.9<1.9<1.94符合

氯苯<1.2<1.2<1.2<1.2270符合

1,2-二氯苯<1.5<1.5<1.5<1.5560符合

1,4-二氯苯<1.5<1.5<1.5<1.520符合

乙苯<1.2<1.2<1.2<1.228符合

苯乙烯<1.1<1.1<1.1<1.11290符合

甲苯<1.3<1.3<1.3<1.31200符合

间/对-二甲苯<1.2<1.2<1.2<1.2570符合

邻-二甲苯<1.2<1.2<1.2<1.2640符合

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μg/kg,注明者除外)筛选值(第二类用地) (mg/kg)筛选值符合性

3#甲类仓库西侧(0-0.5m)3#甲类仓库西侧(0.5-1.5m)3#甲类仓库西侧(1.5-3m)3#甲类仓库西侧(3-6m)

四氯化碳<1.3<1.3<1.3<1.32.8符合

氯仿<1.1<1.1<1.1<1.10.9符合

氯甲烷<1.0<1.0<1.0<1.037符合

1,1-二氯乙烷<1.2<1.2<1.2<1.266符合

1,2-二氯乙烷<1.3<1.3<1.3<1.35符合

1,1-二氯乙烯<1.0<1.0<1.0<1.09符合

顺式-1,2-二氯乙烯<1.3<1.3<1.3<1.3596符合

反式-1,2-二氯乙烯<1.4<1.4<1.4<1.454符合

二氯甲烷<1.5<1.5<1.5<1.5616符合

1,2-二氯丙烷<1.1<1.1<1.1<1.15符合

1,1,1,2-四氯乙烷<1.2<1.2<1.2<1.210符合

1,1,2,2-四氯乙烷<1.2<1.2<1.2<1.26.8符合

四氯乙烯<1.4<1.4<1.4<1.453符合

1,1,1-三氯乙烷<1.3<1.3<1.3<1.3840符合

1,1,2-三氯乙烷<1.2<1.2<1.2<1.22.8符合

三氯乙烯<1.2<1.2<1.2<1.22.8符合

1,2,3-三氯丙烷<1.2<1.2<1.2<1.20.5符合

氯乙烯<1.0<1.0<1.0<1.00.43符合

<1.9<1.9<1.9<1.94符合

氯苯<1.2<1.2<1.2<1.2270符合

1,2-二氯苯<1.5<1.5<1.5<1.5560符合

1,4-二氯苯<1.5<1.5<1.5<1.520符合

乙苯<1.2<1.2<1.2<1.228符合

苯乙烯<1.1<1.1<1.1<1.11290符合

甲苯<1.3<1.3<1.3<1.31200符合

间/对-二甲苯<1.2<1.2<1.2<1.2570符合

邻-二甲苯<1.2<1.2<1.2<1.2640符合

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单位μg/kg,注明者除外)筛选值(第二类用地) (mg/kg)筛选值符合性

4#厂区研发车间东侧5#厂区南侧500m处6#厂区北侧500m处

四氯化碳<1.3<1.3<1.32.8符合

氯仿<1.1<1.1<1.10.9符合

氯甲烷<1.0<1.0<1.037符合

1,1-二氯乙烷<1.2<1.2<1.266符合

1,2-二氯乙烷<1.3<1.3<1.35符合

1,1-二氯乙烯<1.0<1.0<1.09符合

顺式-1,2-二氯乙烯<1.3<1.3<1.3596符合

反式-1,2-二氯乙烯<1.4<1.4<1.454符合

二氯甲烷<1.5<1.5<1.5616符合

1,2-二氯丙烷<1.1<1.1<1.15符合

1,1,1,2-四氯乙烷<1.2<1.2<1.210符合

1,1,2,2-四氯乙烷<1.2<1.2<1.26.8符合

四氯乙烯<1.4<1.4<1.453符合

1,1,1-三氯乙烷<1.3<1.3<1.3840符合

1,1,2-三氯乙烷<1.2<1.2<1.22.8符合

三氯乙烯<1.2<1.2<1.22.8符合

1,2,3-三氯丙烷<1.2<1.2<1.20.5符合

氯乙烯<1.0<1.0<1.00.43符合

<1.9<1.9<1.94符合

氯苯<1.2<1.2<1.2270符合

1,2-二氯苯<1.5<1.5<1.5560符合

1,4-二氯苯<1.5<1.5<1.520符合

乙苯<1.2<1.2<1.228符合

苯乙烯<1.1<1.1<1.11290符合

甲苯<1.3<1.3<1.31200符合

间/对-二甲苯<1.2<1.2<1.2570符合

邻-二甲苯<1.2<1.2<1.2640符合

注: “<”表示该物质检测结果小于检出限。

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所在地土壤现状环境质量较好。

5、土壤理化性质引用浙江舜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对项目附近土壤进行监测形成的监测报告(ZDKCS土1907038、SYJC/HT2019062703)。检测结果如下表。






表6.3-12  土壤理化性质检测结果

点号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4#厂区绿化带处时间2019.6.27

经度120°52′5.21982192″E纬度30°8′49.53862716″N

层次0~0.2m

现场记录颜色棕色

结构散块状

质地砂质土壤

砂砾含量3.64%

其他异物未发现

实验室测定pH值7.67

阳离子交换量 cmol/kg19.0

氧化还原电位 mv513

饱和导水率 cm/s2.1E-5~3.3E-5

土壤容量 kg/m30.84

孔隙度%48.3

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所在地土壤现状环境质量较好。

6.3.6  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检测单位于2019年6月10日对项目拟建地厂界四周声环境质量的检测结果,拟建地厂界四周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具体监测结果见表6.3-13。监测点位见图6.3-7。

表6.3-13 厂界四周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单位:Leq dB(A))

采样日期采样点昼间夜间

测量时间测量值测量时间测量值

2019.6.10厂界东外1m处08:34-08:4454.722:03-22:1348.2

厂界南外1m处08:52-09:0264.022:17-22:2753.1

厂界西外1m处09:08-09:1863.222:31-22:4152.4

厂界北外1m处09:23-09:2455.222:46-22:5649.1

 图6.3-7  地下水监测断面图

根据监测结果,拟建项目厂区所在地四周环境噪声昼间在55.2~64.0dB、夜间在48.2~53.1dB之间,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6.3.7  周围同类污染源调查

周边在建项目同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见下表:

表6.4-18  周围在建项目同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

企业名称在建项目名称废水量废气排放量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中间体项目6.6万t/aHCl:0.018t/a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33.63万t/aHCl:0.939t/a



7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7.1.1  污染气象特征

本评价收集了绍兴市上虞区气象站2018年的气象观测资料,对该地区全年及各代表月份的风速、风向、污染系数和大气稳定度联合频率进行了统计分析。

1、风向风速频率

表7.1.1-1是上虞区气象站地面各季代表月全年各风向出现频率,图7.1.1-1则是相应的风向频率玫瑰图。统计结果显示,本地区一月(冬季)的主导风向为S(15.86%),次主导风向为N(12.10%);四月(春季)的主导风向为S(20.00%),次主导风向为SSW(9.44%);七月(夏季)的主导风向为S(22.85%),次主导风向为E(13.17%);十月(秋季)的主导风向为S(21.02%),次主导风向为E(10.51%);全年的主导风向为S(17.64%),次主导风向为E(11.43%)。静风频率最高的为四月(7.22%),最低为七月(2.69%),全年为6.21%。由此可见,本地区地面主导风向常年基本保持一致,常年盛行S风。

表7.1-1     上虞地面各风向出现频率(%)

风向一月四月七月十月全年

C5.657.222.696.476.21

N12.17.782.969.79.01

NNE6.455.281.884.043.81

NE6.999.178.069.79.33

ENE4.039.175.114.316.46

E6.458.6113.1710.5111.43

ESE0.273.061.081.351.69

SE1.881.676.721.622.97

SSE1.882.55.650.812.1

S15.862022.8521.0217.64

SSW3.239.4412.15.126.64

SW8.065.286.995.125.39

WSW1.881.392.151.622.49

W2.962.54.036.474.11

WNW4.031.941.341.892.1

NW11.293.063.238.366.46

NNW6.991.9401.892.19

 

图7.1-1  上虞风向频率玫瑰图

2、平均风速

表7.1.1-2给出了该地区各季代表月及全年的各风向平均风速。图7.1.1-2则是相应的风速频率玫瑰图。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该地区各风向的评价风速变化不是太大,没有明显的变化规律,平均风速的季节性变化也不够明显。各季及全年的平均风速均相对较低,最大为七月2.9m/s,最小为一月2.2m/s,全年为2.41m/s。

表7.1-2     上虞地面各风向平均风速(m/s)

风向一月四月七月十月全年

N2.562.652.463.262.85

NNE2.142.742.82.652.4

NE2.352.793.192.622.72

ENE2.152.632.72.612.67

E2.282.412.72.152.34

ESE0.32.053.52.142.01

SE0.861.272.041.721.67

SSE2.61.4831.972.38

S2.753.623.432.973.06

SSW1.882.923.572.282.75

SW1.561.952.921.451.99

WSW1.211.981.851.521.82

W1.652.242.722.532.08

WNW1.871.991.322.171.91

NW2.742.63.052.612.61

NNW3.052.5902.62.88

全方位2.22.532.92.42.41

 

图7.1-2    上虞地面风速频率玫瑰图

3、污染系数

污染系数综合考虑了风向频率和风速的共同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指示了污染源下风向受污染的程度。污染系数可以定义为:

            

式中:Si──表示i风向的污染系数(%);

      fi──表示i风向的风向频率(%);

      ui──表示i风向的平均风速(m/s)。

表7.1.1-3给出了该地区各季代表月及全年各风向污染系数,图7.1.1-3则是相应的污染系数玫瑰图。统计结果表明,该地区各季代表月及全年污染系数最大的风向均为S,春、夏、秋、冬季的污染系数分别为15.4%、19.7%、18.6%和13.2%,全年15.34%。因此,在污染源下风向N方向的区域受污染的机率就愈大,污染程度也愈重。

表7.1-3   上虞地面各风向污染系数(%)

风向一月四月七月十月全年

N10.88.23.57.88.42

NNE6.95.4244.23

NE6.89.17.59.79.13

ENE4.39.75.64.36.44

E6.59.914.412.913.05

ESE2.14.20.91.72.24

SE53.79.72.54.71

SSE1.64.75.61.12.34

S13.215.419.718.615.34

SSW3.99105.96.42

SW11.87.57.19.37.22

WSW3.523.42.83.65

W4.13.14.46.75.27

WNW4.92.732.32.93

NW9.43.33.18.46.58

NNW5.22.101.92.02

 

图7.1-3    上虞地面污染系数玫瑰图

4、大气稳定度特征

大气稳定度是描述大气扩散能力的重要参数,在不同的大气稳定度下,无论是大气湍流场还是污染物的扩散状态都有不同的特征。表7.1.1-4是根据上虞气象站地面观测资料统计得到的大气稳定度的分布特征。结果显示,该地区的地区稳定度分布特征为中性(D类)稳定度出现频率最高达58.49%,稳定(E、F类)次之为21.77%,不稳定(A、B、C类)最小为19.76%。由此可见,评价区域D类稳定度出现频率占绝对优势,其它各类稳定度出现频率都与之相差甚远,一年四季的稳定度频率分布均具有这一特征,可见该地区的大气大部分时间处在中性状态,而稳定类要比不稳定类的概率高,其水平风速相对偏小,表明该地区的大气扩散能力属中等偏弱。

表7.1-4     上虞各稳定度出现频率(%)

稳定度ABCDEF

一  月02.968.6061.8314.2512.36

四  月1.398.337.5062.2211.399.17

七  月4.3017.748.0642.4714.2513.17

十  月1.629.709.1655.269.4314.82

全  年1.7810.027.9658.499.9011.87

5、逐日逐次气象资料(2018年)

(1)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

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情况见表7.1-5和图7.1-4。

表7.1-5  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 单位:m/s

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风速(m/s)2.52.22.52.62.22.12.42.71.82.01.82.4

(2)年平均温度月变化

年平均温度月变化情况见表7.1.1-5和图7.1.1-5。

表7.1-6  年平均温度的月变化 单位:℃

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温度(℃)4.45.813.418.923.925.429.829.525.417.914.17.6


 

图7.1-4  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情况

 

图7.1-5  年平均温度的月变化情况

(3)季小时平均风速日变化

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情况见表7.1-7和图7.1-6。

表7.1-7  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情况一览表

   小时(h)

风速(m/s)123456789101112

春季2.42.52.52.42.42.42.42.52.32.32.42.5

夏季2.02.12.02.02.02.12.22.42.32.32.42.6

秋季1.51.61.61.51.61.71.92.01.81.82.02.3

冬季2.32.42.22.22.12.12.22.32.32.32.42.6

小时(h)

风速(m/s)131415161718192021222324

春季2.83.12.82.52.42.32.32.42.22.12.12.2

夏季2.93.12.92.72.72.62.72.72.52.32.22.0

秋季2.63.02.62.32.01.91.81.91.71.61.51.5

冬季2.83.12.92.62.42.32.22.32.22.12.12.2


 

图7.1-6  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情况

(4)年均风频的月变化

年均风频的月变化情况见表7.1-8。

表7.1-8  年均风频的月变化情况一览表

风频(%)

风向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N68.964.45.21.91.33.66.73.93.59.3

NNE5.93.35.13.34.65.71.15.89.263.34.3

NE15.39.210.24.711.611.15.11211.75.47.94.2

ENE12.86.711.89.213.31910.511.710.711.311.92.4

E4.74.67.7564.79.88.65.86.96.82.8

ESE2.43.45.64.24.27.29.39.32.43.53.11.7

SE2.25.55.17.85.27.613.77.91.953.20.9

SSE4.86.112.122.812.212.82013.22.95.96.52.6

S3.48.86.99.410.99.411.85.64.39.48.95.5

SSW2.861.12.64.88.33.62.35.76.73.63.5

SW2.72.70.43.14.65.141.79.441.46.5

WSW2.32.20.81.73.11.83.11.15.325.35

W4.81.620.620.72.62.34.95.445.5

WNW8.97.46.53.831.51.13.54.48.18.610.8

NW12.68.31111.95.10.40.95.94.39.79.614.8

NNW7.514.36.55.13.61.40.94.78.95.510.416.8

C0.80.91.20.40.51.11.10.81.51.31.93.5

(5)年均风频的季变化及年均风频

年均风频的季变化及年均风频情况见表7.1-9。

表7.1-9 年均风频的季变化及年均风频情况一览表

风频(%)

风向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年平均

N5.32.34.78.15.1

NNE4.34.26.24.54.8

NE8.99.48.39.69

ENE11.513.711.37.311

E6.37.76.546.1

ESE4.78.632.54.7

SE69.83.42.85.5

SSE15.615.45.14.410.2

S9.197.65.87.9

SSW2.94.75.444.2

SW2.73.64.943.8

WSW1.924.23.22.8

W1.51.94.84.13

WNW4.427.19.15.6

NW9.32.47.9127.9

NNW5.12.48.212.87.1

C0.711.61.81.3


 

图7.1-7年均风频的季变化及年均风频

7.1.2  预测模式与预测源强

1.预测模式

项目评价基准年内风速≤0.5m/s的持续时间不超过72h,近20年统计的全年静风(风速≤0.2m/s)频率不超过35%,且项目离最近的大型水体(钱塘江)的最近距离约6.6km,因此可判定不会发生熏烟现象,可不采用CALPUFF模型进行进一步预测。本次预测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AERMOD模式系统。预测软件则采用Breeze Aermod。

2.污染源清单及预测因子选择

(1)污染源清单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点源参数清单见表7.1-10、面源参数清单见表7.1-11、非正常排放参数见表7.1-12。替代源参数详见表7.1-13。

周边在建源调查详见表7.1-14及表7.1-15。

(2)预测因子选择

采用导则推荐的AERSCREEN估算模式,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计算结果见表2.3-2。从估算结果可知,排气筒排放的HCl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为4.83%,小于10%,评价等级为二级,本项目属于化工行业的多源项目,根据导则,化工行业的多源项目并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评价等级提高一级,因此判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

本项目涉及到的评价因子为HCl,本项目选取HCl作为预测因子。

 

表7.1-10 点源参数调查清单

编号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m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烟气流速/(m/s)烟气温度/℃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XYHCl

12#排气筒292662.243337022.476.08150.46.63252400正常0.016

表7.1-11  面源参数调查清单

编号名称面源起点坐标/m面源海拔高度/m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与正北向夹角/°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XYHCl

1罐区292652.573336997.566.297569157200正常0.003

表7.1-12  非正常排放参数表

非正常排放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速率/(g/s)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

2#排气筒一级碱液吸收装置故障HCl0.02411

注:非正常排放的源强按有组织产生速率进行取值。

表7.1-13 替代点源参数调查清单

编号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m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烟气流速/(m/s)烟气温度/℃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g/s)

XYHCl

12#排气筒292662.243337022.476.08150.46.63257200正常0.012

注:替代源为本次“以新带老”替代超纯二氧化硅磨料产品排放量。

表7.1-14  在建点源参数调查清单

编号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m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烟气流速/(m/s)烟气温度/℃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XYHCl

1鸿安车间三尾气处理设施排气筒293384.43337725.54.7715 1 2.0120.00 7200正常0.0348

注:*在建源为项目附近绍兴鸿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1400吨活性染料中间体项目。


表7.1-15  在建面源参数调查清单

编号名称面源起点坐标/m面源海拔高度/m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与正北向夹角/°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XYHCl

1鸿安车间三293363.33337679.95.6990260127200正常0.065

注:*在建源为项目附近绍兴鸿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1400吨活性染料中间体项目。

 

7.1.3  预测内容

(1)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主要污染物的短期浓度和长期浓度贡献值,评价其最大浓度占标率;

(2)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评价叠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浓度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的达标情况;对于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评价其短期浓度叠加后的达标情况。如果是改建、扩建项目,还应同步减去“以新带老”污染源的环境影响。如果有区域削减项目,应同步减去削减源的环境影响。如果评价范围内还有其他排放同类污染物的在建、拟建项目,还应叠加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

(3)项目非正常排放条件下,预测评价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网格点主要污染物的1h最大浓度贡献值及占标率。

7.1.4  有关参数说明

(1)污染物本底浓度

HCl本底浓度采用区域各监测点位平均值的最大值。

(2)预测计算点

计算点为各保护对象、预测范围内的网格点以及区域最大地面浓度点。预测网格点网格距设置距离源中心≤5000m为100m,距离源中心>5000m为250m。

(3)标准的确定

预测点环境标准执行居住区环境标准。

 

7.1.5  预测结果及评价

(1)正常工况,全年逐时预测结果

正常排放工况、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见表7.1-16,地面浓度分布见图7.1-8。叠加替代源、在建源、叠加本底、正常排放工况、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见表7.1-17。

表7.1-16  正常工况、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的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表

污染物监测点监测点坐标/m平均时段最大贡献值/(µg/m3)出现时间占标率/%达标情况

XY

HCl世海村2941723334896.701小时0.32077180413190.64达标

雀嘴村291867.23334178.891小时0.26955180513040.54达标

区域最大落地浓度292652.53337082.81小时4.80409180724199.61达标

表7.1-17 叠加在建源、替代源、本底、正常工况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的地面浓度预测结果

污染物监测点平均时段贡献值/(µg/m3)占标率/%现状浓度/(µg/m3)叠加后浓度/(µg/m3)占标率/%达标情况

HCl世海村1小时0.588131.1762623.524.0881348.18达标

雀嘴村1小时0.475510.9510223.523.9755147.95达标

区域最大落地浓度1小时14.7751729.550323.538.2751776.55达标

(2)正常工况,全年逐日预测结果

正常排放工况、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见表7.1-18,地面浓度分布见图7.1-9。叠加替代源、在建源、正常排放工况、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见表7.1-19。

表7.1-18 正常工况、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的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表

污染物监测点监测点坐标/m平均时段最大贡献值/(µg/m3)出现时间占标率/%达标情况

XY

HCl世海村2941723334896.724小时0.039171.8E+070.26达标

雀嘴村2918673334178.924小时0.027441.8E+070.18达标

区域最大落地浓度2926033336982.824小时1.147491.8E+077.65达标

表7.1-19 叠加在建源、替代源、本底、正常工况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的地面浓度预测结果

污染物监测点平均时段贡献值/(µg/m3)占标率/%现状浓度/(µg/m3)叠加后浓度/(µg/m3)占标率/%达标情况

HCl世海村24小时0.082470.557.417.4924749.95达标

雀嘴村24小时0.052320.357.417.4623249.75达标

区域最大落地浓度24小时6.4072342.717.4113.817292.11达标

(3)正常工况,全年气象条件预测结果

正常排放工况、全年气象条件下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见表7.1-20,地面浓度分布见图7.1-10。叠加在建源、替代源、正常排放工况、全年气象条件下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见表7.1-21。

表7.1-20  正常工况、全年气象条件下的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表

污染物监测点监测点坐标/m平均时段最大贡献值/(µg/m3)占标率/%达标情况

XY

HCl世海村2941723334896.71年0.00236//

雀嘴村2918673334178.91年0.00185//

区域最大落地浓度2926033336932.81年0.19781//

表7.1-21 叠加在建源、替代源、本底、正常工况全年气象条件下的地面浓度预测结果

污染物监测点平均时段贡献值/(µg/m3)占标率/%现状浓度/(µg/m3)叠加后浓度/(µg/m3)占标率/%达标情况

HCl世海村1年0.00446//0.00446//

雀嘴村1年0.00325//0.00325//

区域最大落地浓度1年0.77042//0.77042//

(4)非正常工况,全年逐时预测结果

非正常排放工况,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见表7.1-22,地面浓度分布见图7.1-11。

表7.1-22  非正常工况、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的地面浓度预测结果表

污染物监测点监测点坐标/m平均时段最大贡献值/(µg/m3)出现时间占标率/%达标情况

XY

HCl世海村2941723334896.71小时1.32306180413192.65达标

雀嘴村291867.23334178.91小时1.04673180513042.09达标

区域最大落地浓度292602.53337132.81小时18.330431807241936.66达标


表7.1-23  年平均质量浓度增量预测结果表

污染物年均浓度增量最大值/(µg/m3)占标率/%

HCl0.19781/

表7.1-24 污染治理设施与预防措施方案比选结果表

比选方案名称主要污染治理设施与预防措施污染物污染源排放方式排放强度/(t/a)叠加后浓度

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µg/m3)占标率/%年平均质量浓度/(µg/m3)占标率/%

HCl废气处理一级碱液吸收HCl有组织0.02413.817292.11 0.77042


 

图7.1-8  正常工况、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HCl地面浓度预测图

 

图7.1-9  正常工况、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HCl地面浓度预测图

  

图7.1-10 正常工况、全年气象条件下HCl地面浓度预测图


 

图7.1-11 非正常工况、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HCl地面浓度预测图

(5)预测结果分析

根据上述预测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本项目情况如下:

①从正常排放工况下的预测结果可知,HCl的最大小时地面浓度分别位于厂区附近,最大小时质量浓度为4.80409µg/m3,预测值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对逐日预测表明,最大地面浓度影响占标率均较小,环境质量符合相应标准;符合导则(HJ2.2-2018)规定的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要求。

②根据2018年全年监测统计结果:2018年上虞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HCl通过预测叠加在建源、替代源、本底后全年最大落地浓度为0.77042µg/m3;因此符合导则(HJ2.2-2018)中提出的现状达标污染物的评价,叠加后污染物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③正常排放工况下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对世海村的影响较大,预测因子HCl的最大小时地面浓度为0.32077µg/m3,叠加在建源、替代源及本底后占标率为48.18%;逐日和全年气象条件下的预测影响更小,各敏感点均能达标。

综上,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在大气环境影响上是可接受的。

④非正常排放工况下,HCl对周围环境以及敏感点影响均有所加大,因此企业在生产中应严格管理,做好废气的治理工作,避免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

7.1.6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

根据进一步预测可知,本项目及企业现有污染物排放后均未出现超标区域,因此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7.2  水环境影响评价

7.2.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水排放源强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产生的废水产生于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的离子交换、超滤浓缩工段;公用工程主要为废气吸收废水、洗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等。公用工程废水经混凝反应沉淀池+兼氧生化池+SBR生化池处理后排入终沉池。离子交换废水经中和搅拌釜中和,再经过板框压滤机压滤后与超滤浓缩废水一起打入终沉池,和生化出来后的废水混合后经外排池达标纳管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分析

项目拟建地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属上虞污水处理厂收集区域,周边已铺设废水管网,且企业目前已与上虞污水处理厂签订了废水处理合同,项目产生的废水可纳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上虞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范围为上虞市区、道墟镇等乡镇及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现已根据环办函[2013]296号文件要求完成了分质提标改造工程,并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完成的工业废水总处理规模为10万m3/d,远期规划工业废水处理规模为20万m3/d。

提标改造后污水处理工艺见图7.2-1。

 

图7.2-1  上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分质处理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上虞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质指标如下: 

表7.2-1  工业废水设计进出水水质(mg/L)

项目CODCrBOD5SSNH3-N磷酸盐(以P计)

进水500854004410

出水802070150.5

处理程度84.0%76.5%82.5%65.9%95.0%

注:除CODCr外,其他指标排放限值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执行。

根据上虞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业废水线排放口pH值范围、悬浮物、色度、CODCr、BOD5、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LAS、总磷、六价铬、总砷、总铬、总铅、总镉、总汞、总镍、挥发酚、苯胺类、硝基苯类、氯苯、AOX、TOC的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总铁符合环评要求。

此外,根据上虞污水处理厂2018年1月~4月监督性监测及在线监测平台显示数据可知,上虞污水处理厂工业线废水排放能达到提标后的设计出水指标要求。

上虞污水处理厂工业线设计处理规模为10万m3/d,现有根据在线监测平台显示,2018年至今上虞污水处理厂工业线日排放量为85200m3/d,尚有14800m3/d的余量,而本项目排放的废水量为18.2m3/d,在其余量范围内,因此,从水量上看项目废水可进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水质方面,本项目工艺废水采取了中和沉淀等预处理手段,公用工程废水经企业已设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具体处理工艺流程及处理效果见本报告“9.1  废水污染防治”小节,经处理后废水COD、氨氮等污染因子符合上虞污水处理厂进管要求。因此,从水质方面分析,项目废水也符合其进水要求。

综上分析,项目废水排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可行,对其生化系统不会造成冲击。

3、地表水环境风险分析

当出现事故性排放时,事故排放的废水接入事故排放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重新处理达标排放,届时,事故排放时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污水处理厂基本无影响。

4、对周围水体的影响分析

项目污水排入开发区截污管网后接入上虞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对环境排放。厂区内无废弃排放口和管道,已建立规范化雨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已安装智能化监控设施,并与环保局联网;雨水均采用明沟收集,雨水平时不外排,遇到暴雨经检测合格后排外园区河道;厂区现设有294m3的事故应急池,应急池容积满足事故废液收集需求,应急池电源已从总电源处单独接出,应急泵已安装自动感应装置。只要本项目在营运期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厂区雨水管和废(污)水管严格区分,以防废(污)水经雨水管道进入地表水。

7.2.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7.2.2.1  环境水文地质条件

一、地质条件

1、地层岩性

评价区勘察控制深度范围内,据揭露岩土层的成因、岩性及物理力学性质,可划分为3个工程地质层,9个亚层,各工程地质(亚)层的岩性及分布如下:

1-1.冲填土:浅灰~浅灰黄色、湿、稍密,具细颗粒感,主要为云母粉粒,少量粉砂和腐殖质残茎;湿土刀切面稍平整,无油脂光泽,摇振反应较迅速,干强度、韧性低。土质均匀差,为新近冲填,位于常年地下水位以上,稍有固结。层厚1.6~5.1m,层顶标高9.05~9.95m,水平渗透系数平均值为1.7×10~6m/s,垂直渗透系数平均值为3.59×10~7m/s。

1-2.冲填土:浅灰色、很湿、流塑,含少量腐殖质和大量鳞片状云母碎片,高压缩性,切面平直,无油脂光泽,摇振无反应较迅速,干强度、韧性中~低。土质均匀性差,为新近充填,位于常年地下水位以下,固结程度低。基本全面分布,西北侧局部确实。层厚0.9~5.4 m,层顶埋深0~5.1m,,层顶标高3.01~7.6m。水平渗透系数平均值为2.99×10~7m/s,垂直渗透系数平均值为1.16×10~7m/s。

1-3.冲填土:浅灰黄色、湿、稍密~中密,含云母粉粒。切面粗糙,摇振反应迅速,干强度、韧性低。土质均匀性差,分布于场地西、南侧近坝脚处,为驻堤后的新近冲填土。层厚0.8~3.9 m,层顶埋深3.1~6.3m,,层顶标高2.98~6.2m。水平渗透系数平均值为8.2×10~7m/s,垂直渗透系数平均值为2.71×10~7m/s。

2-1.粘质粉土:浅灰色、很湿、稍密,含云母粉粒。切面粗糙,摇振反应迅速,干强度、韧性低。全场分布,层厚0.8~4 m,层顶埋深0~8.1m,层顶标高1.06~4m。水平渗透系数平均值为4.8×10~7m/s,垂直渗透系数平均值为1.41×10~7m/s。

2-2.粘质粉土:灰色、很湿、稍密~中密,含云母粉粒。切面粗糙,摇振反应迅速,干强度、韧性低。全场分布,层厚1.1~6.5m,层顶埋深0~9.5m,层顶标高-1.48~2.71m。水平渗透系数平均值为4.25×10~7m/s,垂直渗透系数平均值为3.54×10~7m/s。

2-3.砂质粉土:灰色、很湿、稍密~中密,含云母粉粒和少量粉砂。切面粗糙,摇振反应迅速,干强度、韧性低。全场分布,层厚1.1~7m,层顶埋深2.5~15.1m,层顶标高-6.38~1.01m。水平渗透系数平均值为8.18×10~7m/s,垂直渗透系数平均值为6.1×10~7m/s。

2-4.粘质粉土:灰色、很湿、稍密,含云母粉粒。切面粗糙,摇振反应迅速,干强度、韧性低。全场分布,层厚0.8~5.3m,层顶埋深6.4~16.7m,层顶标高-9.08~2.89m。

2-5. 砂质粉土:灰色、很湿、中密,含大量粉粒和少量粉砂。细颗粒感强,手搓易散,湿土刀切面粗糙,无光泽,摇振反应迅速;干强度、韧性低。局部夹粘质粉土。层厚5.1~11.9m,层顶埋深18.8~8.8m,层顶标高-1.48~4.02m。

3.淤泥质粉粘土:灰色、饱和、流塑。含少量腐殖质和鳞片状云母碎片,高压缩性,切面平整,稍具油脂光泽,摇振无反应,干强度、韧性中等。全场分布层顶埋深16.2~26.4m,层顶标高-17.34~13.28m。

2、地质结构

该区域主要由华夏系、东西向及“山字型”等构造体系彼此复合而交织起来的一副构造图案,岩基山区和平原掩盖区构造的水文地质意义不同,评价区域位于平原掩盖区,掩盖区基底构造控制了基底起伏、第四系沉积厚度、古河道以及覆盖性岩溶带的分布。由一系列规模巨大的北东、北北东向断裂带及其相间的分布的中生代隆起、拗陷带组成。

(1)北东向断裂带:主要由安溪-新市、赭山-石泉和绍兴-沥海等断裂额带,他们分别为马金-临安-乌钲、常山-肖山-奉贤和江山-绍兴大断裂带的北东部分。

(2)北北东向断裂带:主要由余姚-庵东断裂带、系丽水-余姚大断带的北延部分。

(3)北东向隆起带:主要有临平-硖石、赭山-袁化、小岳-临山等隆起带,主要有古生代地层组成。

(4)北东向拗陷带:主要有下舍、桐乡、三墩、乔司、瓜沥、长河等拗陷带,除长河拗陷带有第三季组成外,均有白垩纪地层组成。

表7.2-2  第四系区域构造划分表

地方名称

(群组段)代号及接触关系厚度(米)岩性简述

D段J3d1600上部凝灰岩,角砾熔岩;下部流纹斑岩

C段J3c200文斑岩中上部凝灰岩、曾凝灰岩;下部凝灰质砂砾岩

B段J3b1000上步流纹斑岩,下部英安质凝灰熔岩、溶解凝灰岩

A段J3a1100中上部含角砾凝灰岩、凝灰岩:下部层凝灰岩、凝灰质粉砂岩;底部棕红色砂砾岩


3、地质地貌

上虞区地处海滨,境内地形背山面海,地势自南向北倾斜,南部低山丘陵和北部水网平面面积参半,俗称“五山一水四分田”。南部为低山丘陵,山地起伏,冈峦交错;中部为曹娥江、姚江水系河谷盆地;内部为水网、滨海平原,地势低平,一般海拔5米左右。

全区地貌分为三部分:

1)山丘陵:境内南部低山丘陵,其东面系四明山余脉,较为高峻,全是海拔500米以上的29座山岗都集中于此,其中覆危山海拔861.3m,为全市最高峰;西南面为会稽山的余脉,略为平缓,最高点罗村山海拔390.7m。

2)盆地:有地处曹娥江中游河谷的章镇盆地,市内章镇、上浦等位于此盆地,海拔10m。还有地处水网平原与低山丘陵结合部的丰惠盆地,呈凹字型通道式,梁湖、丰惠、永和等乡镇均位于盆地中,平均海拔8m左右,面积27.2万亩。

3)平原:上虞中北部属浙江省第二大堆积平原-宁绍平原范围,总面积63.8万亩。其中百官、小越、东关等为水网平原,面积26.9万亩,地势地平,平均海拔5m左右,沥海、崧厦、盖北、谢塘、道墟及百官街道沿江地区,属滨海堆积平原,面积36.9万亩,平均海拔6m左右。

4、矿产资源分布

上虞境内矿藏有铁、锰、铜、铅锌、金银、叶蜡石、萤石、高岭土、石英、白云石、黄铁等14种,矿床(点)、矿化点32处(不含建筑石料和砖瓦粘土),其中,查明资源储量并具工业价值的矿产2种、产地2处。上虞市燃料矿产、金属矿产资源匮乏,建材非金属矿产相对较丰,叶蜡石为区内优势矿产,估计蕴藏量约200万吨,已有40余年的开采历史。花岗石材资源具有潜在优势。分类如下:

(1)燃料矿产

区域内泥炭矿点5处,分布于白马湖、驿亭、联江乡大胡岙,长塘和汤浦镇霞齐村。其中价值加高的有白马湖、大胡岙两处。

大胡岙泥炭矿床,系全新世山间湖沼相沉积层产物,长约500m,宽约100-150m,厚1-1.5m,热量可达3625卡/克。

白马湖泥炭矿床,系全新世湖沼相沉积型产物,长5km,宽0.4-0.8km,埋深0.2-2.7km,平均厚度1.1m,发热3000卡/克,勘探储量C2级167万吨。

(2)金属矿产

①铁矿

主要有磁铁矿、赤铁矿2种磁铁矿分布于横塘乡徐家岙,贾家和五驿乡茅家溪,均属高中温裂隙充填,矿体呈脉状,透镜状及薄层状(茅家溪),产于上侏罗统魔石山群高坞组及西山头组流纹质凝灰熔岩几流纹质安质含多屑凝灰岩中,一般长15-20m,个别达60m(茅家溪及贾家),一般厚度1.5-2m。矿物有磁铁、赤铁、黄铜、黄铁(贾家)、脉石,少量含有硅化、绢云母化。品位,含铁(Fe)40.29-54.56%/二氧化硅20.5-29%、硫0.051-0.64%。赤铁胯骨分布在江山乡南穴,矿体呈脉状,长25m、宽0.2-0.5m。矿物有赤铁、褐铁组成,品位含铁33.42%。

②锰矿

分布于东关称山河丁宅大齐岙两地,属中低温裂隙充填型矿床。前者为脉状,赋存于上侏罗统黄尖组流纹纸灰凝灰岩及流纹岩中,矿体长度30-50m,厚1m左右,品位,含锰35.29%、铁6.22%、二氧化硅25.04%。后者质量较差,品位,含锰24.9%。

③铜矿

分布于大勤乡横塘、章镇、岭南田家山和丁宅庙湾4处。大勤横塘为小型铜矿,赋存于陈蔡群黑斜长片麻岩中,受北东向压性断裂控制。矿体呈脉状、透镜状,长100-763m,厚1.7-25.63m,矿产含铜0.25%、钼0.024%-0.049%。外表钼储量35921吨,表内钼储量364吨。岭南田家山矿点产于高坞组熔结凝灰岩中,矿体厂80m,厚2.5m,矿石含铜2.7%、铅0.6%。其余矿点品位均低。

④铅锌矿

分布于长山乡银山、担山,小越镇大山,下管镇庙下等地。分别于陈蔡群混合岩化云母片,西山头组晶屑熔岩凝灰岩及流纹岩、叶家塘组含砾粉砂质泥岩及石英砾岩,高坞组熔结凝灰岩中,属中-低温热液充填交代矿床。矿体:银山矿床厂200m、宽0.65-9.1m、厚3.58m,埋深52-335m之间,平均品位,含铅6.85%、金0.73g/t、银59.89g/t、砷0.5%、硫14.82%,D级储存含铅17543吨、金201公斤、银28吨。大山矿点长35米、厚0.6-1.8m,含锌1.85%、铅0.25-0.55%、铜0.01-0.15%。担山矿点长15m,厚0.4-0.6m。品位含铅1.61%、金0.13g/t、银6.3g/t、铁20.5%、二氧化硅49.34%。

⑤金银矿

仅见横塘乡徐家岙1处,产于上侏罗统西山头组英安质晶屑玻屑凝灰岩中,矿体呈脉状雁行排列,长20m,厚0.1m左右,品位含金0.17g/t、银393g/t,并伴有微量铅、砷。

二、区域水文地质

1、地下水赋存条件和分布规律

以《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杭州幅、余姚幅》等资料为基础,初步判断评价区内的水文地质概况。杭州湾片区为新构造沉降地带,第四纪以来,堆积40余处构沉降的松散沉积物。地下水的赋存主要受古地理环境及沉积物的成因类型所控制。

(1)表部孔隙承压水

全新世中、晚期,由海湾、浅海和沉溺谷环境分异成湖沼、河口和滨海环境。东苕溪、肖绍姚和运河平原区,主要由全新世晚期湖沼、冲海积粘土、亚粘土、局部为亚砂土所组成,潜水赋存于“氧化层”的裂隙、虫孔、根孔及其下部结构孔隙之中,透水性极差,水量甚微。钱塘江河口区及慈北区分别为全新世晚期冲海积和海积亚砂土、粉砂及粉细砂组成,透水性略好,近海一代水质微咸。

(2)深部孔隙承压水

评价区地下水主要赋存和富集的场所,埋藏于全新世海相,海陆交互相地层之下。由更新世早、中期河流、河湖环境至晚期演变成海、陆周期性更替的沉积环境,粗细沉积物相间成层,构成1-5个含水层的复杂含水结构。在不同时期河流沉积环境中,矿化的大陆溶滤型废水同时填充于砂、砂砾石孔隙之中,其分布受古地形的控制。根据岩性和厚度变化特征,分别将各时期冲积层分成四个相区;河床相、河床-漫滩相和漫滩湖沼相。随相区的变化,含水组富水性具有明显的纵横变化规律。颗粒粗、厚度大的“古河道”部位,形成富水条带。钱塘江、东苕溪、余姚江、曹娥江、半水江河浦阳江等六条主要河道展布地区分别形成五个富水条带和三个中等富水条带,往两侧的古河漫滩相颗粒变细,厚度变薄,富水性递减。古漫滩湖沼相则由粘性土组成,含水量及其匮乏,构成相对隔水边界。

晚更新世中期末,海侵波及测区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全新世大规模海侵阶段,海水淹没全区,并沿河谷上溯至区外,除了埋藏较深的中、下更新统的含水组未遭海水盐碱化外,其他含水组中沉积淡水遭海水以不同方式进行混合咸化作用,形成了海洋性咸水带在不利于海水渗入或扩散的地质结构条件下,淡水才得以保存,形成大小十余片的“封存型”淡水透镜体。全新世中晚期,海面略有下降,海岸线后退,平原逐渐摆脱海水影响,大面积成陆。河谷上游被咸化的承压水,在水循环交替作用较强的地段,逐渐被冲淡,形成“冲淡性淡水体”。

2、地下水类型和含水岩层划分

根据地下水赋存条件、水理性质及水利特性,把测区地下水分为四大类、七亚类和十九个含水岩组,并相应地根据钻孔、井泉流量,结合岩性、地貌、构造条件和古地理特征等综合方法划分富水等级。各类地下水文地质特征,分别叙述如下:

(1)孔隙潜水

①全新统洪-冲击砾石、砂砾石孔隙潜水含水组:

分布于条带状小型沟谷平原之中,由砂、砂砾石组成,结构松散,厚3型沟谷米,单井涌水量100井涌水量吨/日,水位埋深0.5位埋深量米,矿化度小于0.3g/L,为HCO3-型水。

②全新统上段,海积、冲-海积亚砂土,粉细砂孔隙潜水含水层:

分布于钱塘江河口两岸及慈北平原。由亚砂土、粉细砂组成,局部为亚粘土,松散,厚于钱塘,民井出水量3-20吨/日,向江边逐渐增大至20吨/日,水位埋深一般在0.6位埋深一米,动态变化较大。矿化度自江边向两侧具自然分带现象,由1g/L向两侧递减至0.3g/L,水质类型由Cl水质类型过渡至HCO3-类型。

③全新统上段湖沼积亚粘土孔隙潜水含水组:

分布于东苕溪、肖绍姚平原以及运河平原之西北部,岩性为粘土、亚粘土,由于长期暴露地表,形成“硬壳层”,发育虫孔、根孔及垂直裂隙。厚度2直裂隙米,民井出水量一般1民井吨/日,水位埋深0.4位埋深量米,矿化度0.2化度深量一升,为HCO3度深量一般度值,HCO3度深量一般度直裂隙。厚度型水。

(2)孔隙承压水

①全新统洪-冲击砂砾石孔隙承压水含水岩组

分布于长数公里至十多公里的沟谷出口处,为全新统洪-击砂砾石孔隙承压水含水岩组的自然延伸,潜水和承压水之届线即为全新海相层的上缘便捷。海相淤泥质亚粘土层组成隔水顶板,含水组有松散的砾石组成,往下游渐趋尖灭了顶板埋深10米左右,厚3米左右,水量中等。

②全新统下段冲-海积亚砂土,粉细砂孔隙承压水含水岩组主要分布于与慈北平原,其他平原区则零星分布乃至缺失。由亚砂土、粉砂、粉细砂组成,顶板埋深20米,厚度2米,水量匮乏。隔水板为全新统中段海侵层,因受海寝影响,均系咸水或微咸水。

③上更新统中断冲积砂、砂砾石孔隙含水组(或者“第Ⅰ含水组”)评价区水文质特征见表7.2-3。


表7.2-3地下水类型划分表

亚类地层代号含水岩层富水性划分

分级指标

松散岩类孔隙水孔隙潜水Q33上更新统坡-洪积碎、砾石含粘土孔隙潜水含水组水量贫乏民井涌水量10涌水量吨/日

孔隙承压水Q32上更新中段冲积砂、砂砾石孔隙承压水含水岩组水量丰富单井涌水量3000量段冲积砂吨/日

水量较丰富单井涌水量1000量段冲积砂吨/日

水量中等单井涌水量100量段冲积砂吨/日

水量贫乏单井涌水量<100吨/日

Q31上更新统下段冲积砂、砂砾石孔隙承压水含水岩组水量较丰富单井涌水量1000量段冲积砂吨/日

水量中等单井涌水量100量段冲积砂吨/日

3、地下水径流、补给、排泄

由于评价区域各类的地下水的赋予,分布及时所处地貌都不同,补给、径流、排泄条件也有显著区别。

(1)地下水径流条件

地下水的径流方向主要受地质构造和地形地貌条件的控制,平原深部承压水,天然水力坡度极其平缓,大致以0.1‰的坡度微向东北部倾斜;地下径流极其缓慢,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水循环交替作用几乎停止。由此,可知评价区的地下水径流处于相对“静止”的状态。

(2)地下补给条件

①垂向补给问题:

现代钱塘江及杭州湾对深部含水层无渗透补给途径。钱塘江澉浦以上河段最深的闸口一带降低标高-5.3米,三堡一带-13.6米,尖山一带仅-1.8米。澉浦附近-6.8米,澉浦以下杭州湾水底标高也约为-10米左右,而沿江一带含水层顶板均在-25米以下,杭州湾两岸则在-50米以下,粘性土层阻隔了江(海)水的深入补给。

全新统上段冲海积粉砂、粉细砂潜水含水层与承压含水层之间均为隔水性能良好地淤泥质亚粘土层(厚度一般在15米以上)所阻隔。仅在钱塘江大桥以上河段,局部形成“天窗”式沟通。由袁浦-闻家堰专控水井资料所知,承压水位与潜水水位大致平衡,而闻家堰平均高潮位4.84米,低潮位4.31米,最低潮位仅2.84米,低于地下水,因而在天然条件下,地下水向江河排泄,江水不补给地下水。开采条件下,则向相反方向转化。

基底补给问题:基底一般为透水性很差的白垩纪红色砂、泥岩类古风化壳残留水与孔隙承压水直接接触,而前者无补水区,不存在自留盆地或蓄水构造,因而无补给途径。而局部小范围与岩溶水或石英砂岩构造裂隙水接触处,因前者回水面积小,补给量也很小,如硖石一带,岩溶水开采量仅数千吨/日,连续开采出现水位持续下降。因而基底补给途径也极其狭窄,补给量很小。

由上所知,深部承压水垂向补给途径有限。

②侧向补给问题

河流上游(包括干流和支流),河谷潜水对承压水的补给,据测区甚远区内沟谷短小,补给途径很狭窄。古河道两侧,含水层颗粒变细,厚度变薄乃至消失,并为冲湖相粘性所替代,形成相对隔水边界。

因而,评价区地下水侧向补水缓慢。

③含水层(组)水力联系

测区冲积层自下而上层层超覆,下部冲积层之上游地段与上部冲积层,如塘栖、肖山一带Ⅰ、Ⅱ含水层以及马牧港、斜桥一带Ⅱ、Ⅲ含水层之间直接迭置而相互沟通:而其下游则被粘土层隔开,除个别地段成“天窗”或“条带”状沟通外,一般无水力联系。上部含水层静水位略高于下层,天然条件下,前者补给后者,开采条件下,则随着各层开采量不同、相互转化。

(3)排泄条件

评价区地下水的排泄主要由四种方式:一是人工开采排泄;二是潜水蒸发排泄;三是由东北向西南径流排泄;四是层间越流排泄。

古河道下游地段冲积含水层颗粒逐渐变细,厚度变薄,埋深增大,据邻区资料往下游方向渐趋尖灭。深部承压水的排泄途径,据目前所知,除钱塘江大桥西南“天窗”排泄外大多数通过生产井开采来排泄,而本区域不处于上述“天窗”区域范围。

4、地下水动态特征

调查区地下水位主要受大气降水及潮汐给排影响。区域地下水的补给条件较好,水位下降速度相对较慢。通过对区域地下水位进行跟踪监测,发现区域地下水位埋深多在1.8m-3.8m之间,地下水变幅小于2.00m。地下水变化与区域降水具有较好的一致性,从多年地下水的监测结果来看,区域地下水年变幅不大,地下水开采量与补给量处于较为平衡的状态。从地下水位年内变幅来看,其地下水变化同时呈现较为显著地季节性特征,年内地下水整体上呈现出小幅震荡态势,其地下水位的位峰值出现在六月至九月之间,地下水的低谷出现在十月至十二月之间。


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

1、原生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通过对项目区进行调查发现调查区内不存在天然劣质水,同时不存在地方性疾病等环境问题,所以再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过程中不存在原生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2、地下水开采问题

项目评价区内的用水活动主要包括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大部分水源取自河系水等地表水体,只有个别居民通过打井取水供生活使用但是取水量较少,不会对地下水水体产生影响。所以本项目在环境评价中不考虑地下水开采问题。

3、人类活动调查

调查区内人类活动以工业生产为主,调查区内聚集了来自欧美、日韩、港台等国内外的知名企业180余家,引进国内外上市公司12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3家形成机械装备、家电电器、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产业集群。通过调查,调查区内的企业主要为医药制造和染料生产企业,各企业具有成熟的生产过程和管理制度,企业生产的污水经专业导排水系统汇入污水处理厂。

调查区内少量的居民,居民日常生活以参加工业生产为主,调查区内不存在生态保护区。

四、地下水污染源调查

项目所在地周边主要分布为工业企业,没有发现明显的针对地下水排污现象,因此区域内可能的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渗漏。

7.2.2.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对地下水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是固废暂存库和污染区(包括生产区、公用工程区和三废治理设施区域)的地面,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包括装置区和污水站废水)和固体废物(包括固体废物堆放场所等)。

一、预测因子及预测情景

1、预测因子识别

经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文献,本项目原料、产品以及生产过程含有的物料均不属于持久性污染物。



表7.2-5  地下水污染因子识别

项目

类型废水液体物料固废浸出液

持久性污染物

重金属污染物

其他CODCr、氯离子等CODCr、氯离子等CODCr等

本项目对地下水污染途径主要为废水渗漏,因此以废水原水中主要因子进行标准指数法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7.2-6  污染因子标准指数法计算结果

废水调节池中污染因子污染物浓度(以所有废水混合后浓度为准)(mg/L)标准

(mg/L)标准指数法计算结果排序

*CODCr57.73192

**氯离子35302.32501411

注:*CODCr参照执行GB/T14848-2017中CODMn标准;**氯离子执行氯化物标准;其他均采用GB/T14848-2017标准。

根据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选取氯离子、CODCr作为本次预测因子。

2、预测范围

鉴于潜水含水层较承压含水层更易受到污染,是项目需要考虑的最敏感含水层,因此作为本次影响预测的目的层。

并且根据调查,本区域居民饮用水全部为自来水,周边为工业区,地下水不具有饮用价值。

3、预测情景及时长

企业设计上已经考虑在易污染地下水的固废暂存场所、污水站等采取防渗措施,因此在正常工况下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是极微的,主要分析废水渗漏的情景(即非正常工况下)下对地下水的影响,预测时长为30年。

二、地下水影响预测

1、预测模型

根据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无大规模开采地下水的行为,也无地下水环境敏感区,水文地质条件相对较为简单,因此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本次预测采用导则推荐的一维稳定流动一维水动力弥散问题,概化条件为一维半无限长多孔介质柱体,一端为定浓度边界。其解析解为:

 

式中:x——预测点距离污染源强的距离,m;

t——预测时间,d;

C——t时刻x处的污染物浓度,g/L;

C0——地下水污染源强浓度,g/L;

u——水流速度,m/d;

DL——纵向弥散系数,m2/d;

erfc——余误差函数。

地下水含水层参数引用《上虞市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年贮存处置危险固废30000吨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相关成果,取值如下:

表7.2-7  地下水含水层参数

项目渗透系数K

(m/d)水力坡度I

(‰)孔隙度n

参数0.002660.10.25

含水层弥散度根据区域土壤情况类比取得,具体取值参数见表7.2-7。

表7.2-8  含水层弥散度类比取值表

粒径变化范围(mm)均匀度系数指数m弥散度aL(m)

0.4-0.71.551.093.96E-3

0.5-1.51.851.15.78E-3

1-21.61.18.80E-3

2-31.31.091.30E-2

5-71.31.091.67E-2

0.5-221.083.11E-3

0.2-551.088.30E-3

0.1-10101.071.63E-2

0.05-20201.077.07E-2


地下水实际流速和弥散系数的确定按下列方法取得:

U=K×I/n

D=aL×Um

式中:U——地下水实际流速,m/d;

K——渗透系数,m/d;

I——水力坡度,‰;

n——孔隙度;

D——弥散系数,m2/d;

aL——弥散度,m;

m——指数。

根据上述方法及本项目实际情况,计算参数结果见下表。

表7.2-9  计算参数一览表

参数

含水层地下水实际流速u

(m/d)弥散系数DL

(m2/d)*污染源强Co(mg/L)

氯离子

评价区域0.0010640.0004735302.3

57.7

注:以技改项目混合废水污染物浓度进行预测。

2、预测结果

氯离子地下运移范围计算结果见表7.2-10和图7.2-1,CODCr地下运移范围计算结果见表7.2-11和图7.2-2。

表7.2-10  氯离子地下水运移范围预测结果表

时间

距离30d100d1a1000d10a20a30a

0.15.7324.2334.6135.335.335.335.3

0.20.058.4832.2835.2835.335.335.3

0.301.2427.335.2135.335.335.3

0.400.0719.9135.0435.335.335.3

0.5001234.6335.335.335.3

0.6005.833.835.335.335.3

0.7002.232.3335.335.335.3

0.8000.6529.9935.335.335.3

0.9000.1526.735.335.335.3

1000.0222.5735.335.335.3

1.100017.9535.335.335.3

1.200013.335.335.335.3

1.30009.1335.335.335.3

1.40005.7735.335.335.3

1.50003.3435.335.335.3

1.60001.7735.335.335.3

1.70000.8535.335.335.3

1.80000.3735.335.335.3

1.90000.1535.2935.335.3

20000.0535.2935.335.3

2.20000.0135.2535.335.3

2.4000035.1535.335.3

2.6000034.9135.335.3

2.8000034.3935.335.3

3000033.3635.335.3

3.5000027.1535.335.3

4000015.8935.335.3

4.500005.7335.335.3

500001.1535.2935.3

5.500000.1235.2135.3

600000.0134.8135.3

6.50000033.3335.3

70000029.5635.3

7.50000022.8435.3

80000014.4535.3

8.5000007.1335.27

9000002.6435.17

9.5000000.7234.77

10000000.1433.65

 

图7.2-1  氯离子地下水运移情况示意图(横坐标单位m,纵坐标单位g/L)


表7.2-11  CODCr地下水运移范围预测结果表

时间

距离30d100d1a1000d10a20a30a

0.19.3739.6056.5857.6957.70 57.70 57.70 

0.20.0813.8552.7657.6657.70 57.70 57.70 

0.30.002.0344.6257.5657.70 57.70 57.70 

0.40.000.1132.5457.2757.70 57.70 57.70 

0.50.000.0019.6256.6057.70 57.70 57.70 

0.60.000.009.4855.2557.70 57.70 57.70 

0.70.000.003.5952.8457.70 57.70 57.70 

0.80.000.001.0549.0257.70 57.70 57.70 

0.90.000.000.2443.6457.70 57.70 57.70 

10.000.000.0436.9057.70 57.70 57.70 

1.10.000.000.0129.3357.70 57.70 57.70 

1.20.000.000.0021.7457.70 57.70 57.70 

1.30.000.000.0014.9257.70 57.70 57.70 

1.40.000.000.009.4357.70 57.70 57.70 

1.50.000.000.005.4657.70 57.70 57.70 

1.60.000.000.002.8957.70 57.70 57.70 

1.70.000.000.001.3957.70 57.70 57.70 

1.80.000.000.000.6157.69 57.70 57.70 

1.90.000.000.000.2457.69 57.70 57.70 

20.000.000.000.0957.68 57.70 57.70 

2.20.000.000.000.0157.62 57.70 57.70 

2.40.000.000.000.0057.46 57.70 57.70 

2.60.000.000.000.0057.07 57.70 57.70 

2.80.000.000.000.0056.21 57.70 57.70 

30.000.000.000.0054.53 57.70 57.70 

3.50.000.000.000.0044.38 57.70 57.70 

40.000.000.000.0025.97 57.70 57.70 

4.50.000.000.000.009.36 57.70 57.70 

50.000.000.000.001.88 57.68 57.70 

5.50.000.000.000.000.20 57.55 57.70 

60.000.000.000.000.01 56.89 57.70 

6.50.000.000.000.000.00 54.48 57.70 

70.000.000.000.000.00 48.31 57.70 

7.50.000.000.000.000.00 37.33 57.70 

80.000.000.000.000.00 23.62 57.69 

8.50.000.000.000.000.00 11.65 57.65 

90.000.000.000.000.00 4.32 57.48 

9.50.000.000.000.000.00 1.18 56.84 

100.000.000.000.000.00 0.23 54.99 

 

图7.2-2  CODCr地下水运移情况示意图(横坐标单位m,纵坐标单位mg/L)

根据预测可知,项目在污水池破损渗漏的情况下,污染物氯离子最大浓度出现在排放泄漏点附近,影响范围随着时间增长而升高;根据模型预测,30天时扩散到0.2m处,100天扩散到0.4m处,1000天扩散到2.2m处,20年时扩散到整个评价深度;污染物CODCr最大浓度出现在排放泄漏点附近,影响范围随着时间增长而升高;根据模型预测,30天时扩散到0.2m处,100天扩散到0.4m处,1000天扩散到2.2m处,20年时扩散到整个评价深度。

由上述预测结果可知,在污水池破损渗漏的情况下,废水通过渗透作用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大,将造成地下水严重超标,因此,企业需对主要污染部位如废水站、固废堆放场所、生产区域等采取防渗措施,确保污染物不进入地下水。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生产装置区、罐区和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的防沉降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除做好防渗工作外,还需按照本次环评要求对地下水进行定期检测监控,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逐项调查废水处理区、生产装置区、固废堆场和罐区等防渗层是否损坏,并根据损坏情况立即进行修正;并开展地下水修复工作,确保区域地下水不受影响。

综上所述,只要做好全面的预防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7.3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1、场地土壤情况调查

根据国家土壤信息服务平台显示,杜浦化工区域内土壤类型为盐化潮土。评价区域内土地现状及规划类型均为工业用地及市政道路等用地。

本项目引用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桥公司“岩土工程勘查报告  详细勘查”,信桥公司区域内的土层从上至下划分为以下2个工程地质大层,2大层又可分为4个亚层,具体如下:

1层素填土

灰~浅灰褐色,以粉土与碎石块为主,夹杂少量植物根茎与生活垃圾。土质均匀性差,本层全场分布。层厚为0.9~1.7m,

2-1层粘质粉土

灰色,湿,稍密,似层状,摇振反应中等,切面无光泽,干强度、韧性低,属中压缩性土。土质均匀较差。全场分布。层厚2.1~4.3m。

2-2层粘质粉土

灰色,湿,稍密,似层状,摇振反应中等,切面无光泽,干强度、韧性低,属中压缩性土。土质均匀较差。全场分布。层厚3.0~4.7m。

2-3层砂质粉土

黄灰色,湿,稍~中密,具薄层理,含少量粉砂,湿土切面粗糙,无光泽,摇振反应迅速,干强度、韧性低,土质均匀性较差。全场分布。层厚5.7~8.8m。

2-4层粘质粉土

灰色,湿,稍密,似层状,摇振反应中等,切面无光泽,干强度、韧性低,属中压缩性土。土质均匀一般。全场分布。层厚1.1~4.2m。

3-1、淤泥质粉质粘土夹粉土

灰色,流塑,厚层状,内含少量有机质,局部夹薄层状粉土,局部相变为淤泥或淤泥质粘土,切面局部较粗糙,无摇振反应,干强度、韧性不均匀,土质均匀性较差。本层全场分布,具高缩性,层厚为1.50~4.80m。

3-2、淤泥质粉质粘土

灰色,流塑,厚层状,内含少量有机质,顶部局偶夹薄层状粉土,偶见泥炭薄层。局部相变为淤泥或淤泥质粉质粘土,切面光滑,无摇振反应,干强度、韧性高。土质均匀性一般。本层全场分布,具高缩性,未揭穿,最大揭露深度为3.5m。

土层分布情况详见下图。

 

图7.3-1  土壤柱状分布图

 

图7.3-2  土壤剖面分布图

2、土壤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经实地调查,调查评价范围内(厂界外延0.2km)均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及道路等设施,无土壤环境敏感点。

3、土壤环境影响识别

本项目为杜浦化工技改项目,属污染影响类项目,根据工程组成,主要为营运期阶段对土壤的环境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识别: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

本项目对土壤的影响类型和途径见表7.3-1,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识别见表7.3-2。

表7.3-1  本项目土壤影响类型与途径表

不同时期污染影响型

大气沉降地面浸流垂直入渗

建设期---

运营期

服务期满后---

表7.3-2  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见表

污染源工艺流程节点污染途径全部污染物指标特征因子备注

超纯二氧化硅磨料装置盐酸稀释、离子交换地面漫流CODCr、HClHCl间歇

垂直入渗

废气处理废气处理装置大气沉降HClHCl连续

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地面漫流CODCr、BOD、氨氮/连续

垂直入渗

罐区地面漫流盐酸盐酸事故

垂直入渗

4、土壤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判定结果,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要素的评价因子见表7.3-3,本项目厂区采取地面硬化,设置围堰,布设完整的排水系统,并以定期巡查和电子监控的方式防止废水外泄,对土壤的影响概率较小,本项目对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途径对土壤的影响进行定性分析;对大气沉降途径对土壤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具体如下:

大气沉降:HCl;

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pH、盐酸等。

5、预测评价范围、时段和预测场景设置

由导则判据可得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二级。依据导则表5,项目土壤预测范围为本项目厂界外扩0.2km。

项目的预测评价范围与调查评价范围一致,评价时段为项目运营期,以项目正常运营为预测情景。

6、土壤预测评价方法及结果分析

(1)大气沉降途径土壤环境影响预测

大气沉降预测方法选用附录E。

 

由于本项目涉及大气沉降影响的,可不考虑输出量。

故计算公式为:ΔS=n×IS/(ρb×A×D)

由正常工况下大气预测可得厂区内氯化氢日平均最大落地浓度约为1.14749μg/m3,假设其沉降量为日最大落地浓度×全年天数×土壤面积×1m,IS=0.25g/a;D=0.2m;土壤密度约为1.6t/m3,即ρb=1600kg/m3;厂区加外延200m范围总面积约为27万m2。

则不同年份下甲苯沉降增量结果如下:

表7.3-3  不同年份下大气沉降甲苯预测结果表

预测因子土壤中增量ΔS

5年10年30年

氯化氢0.014μg/kg0.029μg/kg0.087μg/kg

根据上述预测分析,在不考虑氯化氢降解的情形下,项目排放的氯化氢沉降入土壤在项目服务30年的情形下增量为0.087μg/kg,氯化氢废气在空气和土壤中均会降解,因此,实际土壤增量更低。

综上,本项目在大气沉降方面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面漫流途径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对于地上设施,在事故情况和降雨情况下产生的废水会发生地面浸流,进一步污染土壤。企业通过设置废水三级防控,设置围堰拦截事故水,进入事故应急池,此过程由各级阀门、智能化雨水排放口等调控控制;并在事故时结合地势,在雨水沟上方设置栅板及临时小挡坝等措施,保证可能受污染的雨排水截留至雨水明沟,最终进入厂区内事故应急池,全面防控事故废水和可能受污染的雨水发生地面漫流,进入土壤,在全面落实三级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物料或污染物的地面漫流对土壤影响较小。

(3)垂直入渗途径途径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对于地下或半地下工程构筑物,在事故情况下,会造成物料、污染物等的泄露,通过垂直入渗进一步污染土壤,本项目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中的要求,根据场地特性和项目特征,制定分区防渗。对于地下及半地下工程构筑物采取重点防渗,对于可能发生物料和污染物泄露的地上构筑物采取一级防渗,其他区域按建筑要求做地面处理,防渗材料应与物料或污染物相兼容,其渗透系数应小于等于1.0×10-7cm/s,在全面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物料或污染物的垂直入渗对土壤影响较小。

7、土壤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三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企业运行30年,土壤中氯化氢的预测浓度为0.087μg/kg,氯化氢的大气沉降对土壤影响较小,同时在企业做好三级防控和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运营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7.4  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其他废包装材料及废树脂,一般废物有滤渣、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废滤芯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3.77t/a,一般固废产生量为192.2t/a。

1、危废废物厂内贮存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废主要贮存于杜浦化工现有危废暂存库,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该暂存场所所在厂区属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内,该区域地址结构较稳定、地震烈度为6级,且项目最近的居住区在2.5km以外,最近的北塘河水体在540m以外,并且不属于高压输电线等防护区域以外,属于居民区的下方向(上虞区主导风向为S风,居住区集中在厂区的南面),因此该贮存场所选址基本合理。

该危废库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危废贮存量需求;危废库能做到密闭化及“防风、防雨、防晒”要求,并已具备基础需进行防渗处理;配备渗滤液导流收集和废气收集处理,污水收集后进入废水站处理。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项目危废暂存库建设基本合理,危废暂存过程中废水、废气能得到有效处理,处理达标后对各敏感点影响不大。

2、危废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产生于多功能车间和车间二内各产品生产线,并且污水站等处也会产生一定的危险废物,厂内运输主要是指上述产生点到本厂危废暂存库之间的输送,输送路线全部在厂区内,不涉及环境敏感点。

项目产生的废物种类有固态等,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各危废性质、组分等特点在产生点位分别采用密封胶袋、编织袋或桶装包装完成后再使用叉车或推车等运入暂存库内,并注意根据各危废的性质(如挥发性、含湿率等)采取合适的包装材料,防止运输过程物料的挥发、渗漏等影响周边大气环境和地表径流。

在确保提出措施落实完成的情况下危废厂内输送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但如果出现工人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危废废物泄漏、火灾等事故,影响周边环境。对此,建设单位应在编制固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事故发生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处置事故,防止事故的扩散和影响的扩大。

项目危废委托处置过程中厂外运输全部依托危废接收单位运输力量,建设单位不承担危废的厂外运输工作。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危废的运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处置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全部委托外部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不进行危废自行处置。建设单位应对项目产生的各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并应建立车间岗位及危废仓库固废台账,并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固体废物的类型、处理处置方法,如果外售或转移给其他企业,应严格履行国家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的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单,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买卖。

项目各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7.4-1。




表7.4-1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产品名称固废名称发生源预测产生量(t/a)危废代码处置去向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超纯二氧化硅磨料滤渣压滤155.1/填埋处置符合

公用工程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固体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70/综合利用符合

其他废包装材料原辅材料包装3.77HW49

900-041-49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符合

废水处理污泥废水处理20/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符合

废树脂树脂更换10HW13

900-015-13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符合

废滤芯滤芯更换0.1/综合利用符合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5  声环境影响评价

(1)stueber法:假设各设备声源的混响声场是稳定的、均匀的,则选用整体声源法进行预测。整体声源法的基本思路是:设想把声源看作一个整体声源,预先求得其声功率级Lw,然后计算声传播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总衰减量ΣΑi,最后求得整体声源受声点P的声级。即:

LP = Lw-ΣAi

式中:       LP—受声点的声级;

             Lw—整体声源的声功率级。

ΣAi为声波在传播过程中各种因素引起声能量和总衰减量,Ai为第i种因素造成的衰减量。

使用上式进行预测计算的关键是求得整体声源的声功率级Lw。可按如下的stueber公式计算:

  

式中:Lpi为整体声源周围测量线上的声级平均值,dB;

l为测量线总长,m;

α为空气吸收系数;

h为传声器高度,m;

Sα为测量线所围成的面积,m2;

Sp为作为整体声源的房间的实际面积,m2;

             D为测量线至厂房边界的平均距离,m。

以上几何参数参见图7.5-1。

以上计算方法中因子较多,计算复杂,在评价估算时,按一定的条件可以适当简化。当 时,Sα≈Sp≈S,则Stueber公式可简化为:当 时,Sα≈Sp≈S,则Stueber公式可简化为:

 

在工程计算时,上式还可以进一步简化为:

 

 

(2)附加衰减量:附加衰减量为距离衰减量、空气吸收衰减量和屏障衰减量之和,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距离衰减量——       

空气吸收衰减——     

屏障衰减量——       

 

附加衰减量——       

式中:h—屏障高;r1—整体声源中心至屏障距离;r2—屏障至受声点距离。

(3)隔声量的确定

房子的隔声量由墙、门、窗等综合而成,一般在10~25dB,车间房屋隔声量取20dB,如该面密闭不设门窗,隔声量取25dB,如某一面密闭且内设辅房,其隔声量取30dB。消声百叶窗的隔声量约10dB,双层中空玻璃窗隔声量取25dB,框架结构楼层隔声量取20~30dB。声屏衰减主要考虑厂房围墙衰减,本评价按一排厂房降5dB,二排降8dB,三排或多排降12dB计算。

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企业应做好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风机等布置在远离厂界一侧,并做好基础减振工作;

②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做好基础隔振,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管线接口进行软连接。

③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同时还必须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4)整体声源的确定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88dB之间,各噪声设备基本分布在生产车间内,因此将其视为整体声源预测其对厂界的影响。采取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后,各整体声源参数见下表:

表7.5-1  整体声源的基本参数

序号名称面积(m2)室内平均声级(dB)

1甲类车间88275

2丙类车间193280

(5)预测结果

预测结果见表7.5-2。

表7.5-2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单位:dB)

预测点贡献值

昼间夜间

厂界东61.4 54.9 

厂界南61.1 52.2 

厂界西61.3 52.2 

厂界北60.4 50.7 

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建成后,设备噪声经过衰减,及采取相关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企业应积极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昼夜噪声达标。

7.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7.6.1  周围生态调查

项目选址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周围的环境现状主要为工业企业和道路为主。栽培作物类型主要为农田作物和蔬菜作物等,农田种植以水稻、大(小)麦、玉米、薯类、葡萄、豆类、油菜为主。

项目所在地周围无饮用水源保护区、无地下水出口,也无大面积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等。

根据对该地区的实地勘查和调查研究,评价范围内都是人工生态系统,厂址所在的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集中工业区。附近的盖北镇主要为农业生态系统、乡村生态系统等,空间异质性不大。

7.6.2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使用杜浦化工已有土地进行建设,因此不存在土地征用对生态的破坏,其影响主要是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根据分析,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不对外排放,因此在正常生产时,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预测,在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边植被影响不大,不会影响它们的生长,不会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厂区建设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固废堆放场所,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对外排放,因此不会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由于项目是在积极采取防治污染的前提下进行的,对污染源均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只要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与建设单位管理层的紧密配合下,在共同努力的基础上,落实“三废”处理措施,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则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此外,企业加强绿化工程,改善厂区景观,对树木、草地种类的选择与布置在结合当地土壤与气候特征的基础上,重点考虑其绿化、美化及隔声降噪作用。

7.6.3  生态保护措施

(1)绿化补偿措施

根据自然资源损失补偿和受损区域恢复原则,必须采取一定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以消减生态影响程度,减少环境损失,改善区域生态系统功能。

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及开发区污染总量控制原则,在该地块区内有效的生态补偿措施为绿化补偿。根据长期的研究成果证明,绿化对改善区域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绿地具有放氧、吸毒、除尘、杀菌、减噪、防止水土流失和美化环境等作用。

企业应加大绿化力度,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绿化设计时应注意合理搭配各种植物,充分发挥植物净化、防尘、隔噪的作用,具体的措施可以在车间与厂界之间设置高大阔叶乔木林带,选择降尘、吸收废气效果好的树种。建议多种植对有害气体吸收能力较强的树木,如洋槐、榆树、垂柳等。

(2)加强环境管理

企业在生产时应注意维护好三废治理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如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检修,应建设事故应急池,对事故废水和废液进行收集,杜绝废气和废水未经处理即外排,以避免对生态环境,尤其是水生生物生境的影响。

综上,企业落实“三废”处理措施,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则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7.7  退役期环境影响评价

7.7.1  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现有生产线退役环境影响评价

该项目退役后,生产线将完全停止生产,因此将不再产生工艺废水、废气、废渣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退役后的公用设施可能仍为未退役项目运转,该公用设施产生的“三废”也应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7.7.2  设备退役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退役后遗留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剧毒性物质,但会有反应残馀物遗留在上面,因此,设备应经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拆除,对清洗废水应纳入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对于一些届时落后和应淘汰设备应拆除,设备的主要材料为金属,对废弃设备材料作拆除回收利用。

综上,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项目退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8  环境风险评价

7.8.1  风险调查

7.8.1.1  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

1、物质危险性调查

(1)危险物质的数量和分布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盐酸和液碱等,分布于罐区以及生产车间,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7.8-1  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

危险物质分布情况生产工艺特点

种类数量

液碱0.2丙类车间调节pH

盐酸5.1丙类车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

液碱15贮罐区罐装储存,使用时泵送至生产岗位

盐酸50

(2)主要危险物质MSDS

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液碱及盐酸的MSDS调查情况具体如下表7.8-2。

表7.8-2  本项目危险物质MSDS情况简表

物质项目性质

液碱基本理化性质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不纯时常呈棕色

熔点:10.31℃                  沸点:~290℃

相对密度(水=1):1.831(98%浓度)

安全性质:具强腐蚀性

溶解性:溶于水、醚、甘油,不溶于二硫化碳

危险性概述对眼睛、皮肤、消化道及呼吸道具有灼伤作用,具强烈腐蚀性,吸入酸雾可以致死,含有硫酸的强无机酸酸雾对人类具有致癌作用,IARC将其归类为1,接触眼睛可以引起不可逆的眼损伤,导致角膜永久性浑浊或失明,其损害程度与浓度及接触时间有关,吸入可以引起呼吸道灼伤,引起鼻喉痛、咳嗽、喘息、呼吸急促、及肺水肿,严重时可因痉挛、炎症、喉管及支气管水肿、化学性肺炎及肺水肿而死亡。慢性毒性为长期反复接触皮肤可以引起皮炎,长期吸入可以引起鼻血、鼻阻塞、牙齿腐蚀、鼻中隔穿孔、胸痛、支气管炎

急性毒性指标LD50:2140mg/kg(大鼠经口)

LC50:320 mg/m3,2h(小鼠吸入)

盐酸基本理化性质外观与性状:无色或微黄色发烟液体,有刺鼻的酸味

熔点:-114.8℃(纯)         沸点:108.6℃/20%

相对密度(水=1):1.20

溶解性:与水混溶,溶于碱液

危险性概述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引起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衄、齿龈出血、气管炎;刺激皮肤发生皮炎,慢性支气管炎等病变。误服盐酸中毒,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胃穿孔、腹膜炎等。

急性毒性指标LD50:900mg/kg(兔经口);LC50:3124ppm,1小时(大鼠吸入)


2、 工艺系统危险性调查

(1)产品生产工艺

由工程分析章节可知,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

(2)三废处理工艺

项目HCl废气采用一级碱液吸收后排放,废气处理工艺如下。

表7.8-3  本项目废气处理工艺汇总表

产品产生工序废气编号组分废气处理

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盐酸稀释废气G1HCl一级碱液吸收

盐酸稀释2废气G2HCl

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固废依托现有的危废仓库厂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不设危废处置设施。

7.8.1.2  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根据危险物质的影响途径,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环境敏感目标如下。

表7.8-4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特征调查表

类别环境敏感特征

环境空气厂址周边5km范围内

序号敏感目标名称相对方位距离/km属性人口数

1兴海村SE3.15居住区~3025人

2新河村SE4.15居住区~2019人

3丰富村SE5.7居住区~2737人

4晋生村SE6.0居住区~2333人

5东联村SE5.4居住区~1427人

6夏盖山村SE4.55居住区~2889人

7世海村SE2.50居住区~3476人

8丰园村SE4.93居住区~1552人

9寺前村SSW4.28居住区~3003人

10杭郭村S4.8居住区~1994人

11联塘村SW3.9居住区~2248人

12勤联村SW4.7居住区~2000人

13共何村SW5.18居住区~2821人

14新光村SW5.32居住区~2310人

15前庄村SW3.01居住区~2772人

16联海村SW3.59居住区~2316人

17雀嘴村SW2.75居住区~5486人

18章黎村SW3.68居住区~1608人

19任谢村SW5.22居住区~1942人

20双埠村SW3.77居住区~2151人

21金中村SW4.61居住区~2086人

22舜源村SW3.75居住区~1947人

23东一区职工居住区NE2.6居住区~800人

24园区生活区SEE3.6居住区~300人

25联合村SE3.9居住区~2561人

26珠海村SE4.41居住区~1552人

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数小计>500人,<1000人

厂址周边5km范围内人口数小计59355人

大气环境敏感程度E值E1

地表水受纳水体

序号受纳水体名称排放点水域环境功能24h内流经范围/km

////

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E值E3

地下水序号环境敏感区名称环境敏感特征水质目标包气带

防污性能与下游厂界距离/m

////D1/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E值E2

 

图7.8-1  周边风险敏感点分布图





7.8.2  确定评价等级

7.8.2.1 风险潜势初判

1、P的分级确定

(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以下称“风险导则”)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1)当至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2)但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按下式计算:

Q=q1/Q1+ q2/Q2+……+qn/Qn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最大存在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本项目原辅材料临界量比值Q值计算如下

表7.8-5 本项目危险物质Q值确定表

序号危险物质名称CAS号最大存在总量qn/t临界量Qn/t该种危险物质Q值

1液碱1310-73-2生产线0.2500.304

储罐区15

2盐酸7647-01-0生产线5.17.57.347

储罐区50

项目Q值∑7.651


根据上表,本项目Q值范围为:1≤Q<10。

(2)行业及生产工艺(M)

分析项目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按照风险导则附表 C.1 评估生产工艺情况。具有多套工艺单元的项目,对每套生产工艺分别评分并求和。将 M 划分为(1)M>20;(2)10<M≤20;(3)5<M≤10;(4)M=5,分别以 M1、M2、M3 和 M4 表示。

表7.8-6  建设项目M值确定表

行业评估依据分值本项目分值取值依据

石化、化工、医药、轻工、化纤、有色冶炼等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工艺10/套0不涉及

无机酸制酸工艺、焦化工艺5/套0不涉及

其他高温或高压,且涉及易燃易爆等物质的工艺过程a、危险物质贮存罐区5/套(罐区)5项目盐酸等物质设有贮罐区

管道、港口/码头等涉及危险物质管道运输项目、港口/码头等100不属于该行业

石油天然气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净化),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油库)、输油管线b(不含城镇燃气管线)100不属于该行业

其他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50甲醇等危险物质使用贮存赋分已在行业赋分中涉及,不重复计分

合计/5

/

a: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

b:长输管道运输项目应按站场、管线分段进行评价

根据上表分析结果可知本项目M值为5,等级为M4。

(3)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的确定

根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Q和行业及生产工艺M,按照风险导则附录C表C.2确定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等级P。

表7.8-7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断P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行业及生产工艺M

M1M2M3M4

Q≥100P1P1P2P3

10≤Q<100P1P2P3P4

1≤Q<10P2P3P4P4

对照表格可得,本项目P等级为P4。

2、E的分级确定

(1)大气环境

依据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性及人口密度划分环境风险受体的敏感性共分三种类型,E1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分级原则见风险导则附录D表D.1。

本项目周边5km范围人口数大于5万,500m范围内人口数大于500人、小于1000人,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等级为E1。

(2)地表水环境

依据事故情况下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受纳地表水体功能敏感性,与下游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共分为三种类型,E1 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 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 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分级原则见风险导则附录D表 D.2。其中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和环境敏感目标分级分别见风险导则附表 D.3 和表 D.4。

本项目废水纳管排入上虞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环境,地表水环境敏感特征为F3,本项目不涉及相应环境敏感目标,环境敏感性为S3,综上,本项目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为E3。

(3)地下水环境

依据地下水功能敏感性与包气带防污性能,共分为三种类型,E1 为环境高度敏感区,E2 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3 为环境低度敏感区,分级原则见风险导则表 D.5。其中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和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别见风险导则表 D.6 和表 D.7。当同一建设项目涉及两个G分区或D分级及以上时,取相对高值。

本项目不涉及导则附录D.6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为G3,参照区域内《浙江金科日化原料有限公司2000吨/年全氟己酮(一期500吨)及配套30吨/年催化剂18-冠醚-6精细化学品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浙江华汇岩土勘测有限公司,2015年6月23日)的地质资料(金科日化与本项目同处于园区内,相距约2.3km,同为围垦区,地质条件相似),区域地下水属浅层孔隙潜水,地下水水位埋深为0.4-0.8m,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为D1。综上,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E2。

3、环境风险潜势判断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 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按照下表(参见导则表2)确定环境风险潜势。

表7.8-8  建设项目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E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极高危害(P1)高度危害(P2)中度危害(P3)轻度危害(P4)

环境高度敏感区(E1)IV+

IV

III

III


环境中度敏感区(E2)IV

III

III

II


环境低度敏感区(E3)III

III

II

I


注:IV+为极高环境风险。


经判定得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III,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I,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II,综合风险潜势为III。

7.8.2.2  确定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按照下表(风险导则表 1)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可见,本项目风险潜势为III,评价等级为二级。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边界为5km的区域,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主要为附近水体,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以附近水体支流为边界,面积约0.7km2的区域。

表7.8-9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IV+、 IV

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简单分析a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

7.8.3  风险识别

7.8.3.1   物质危险性识别

本项目物质识别内容如下表。

表7.8-10  项目危险物质识别一览表

序号来源物质名称是否危险物质CAS号存在区域

1原辅材料液碱1310-73-2

2盐酸7647-01-0

3污染物HCl废气/生产车间、集中废气处理设施

4废树脂/生产车间、废水站及危废仓库

5废气处理废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等/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及废水站等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液碱、盐酸等,各危险物质主要分布于生产车间、罐区及三废处理区域,各物质的危险特性见下表。

表7.8-11  物质危险特性表

名称危险特性分布区域

液碱基本理化性质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不纯时常呈棕色

熔点:10.31℃                  沸点:~290℃

相对密度(水=1):1.831(98%浓度)

安全性质:具强腐蚀性

溶解性:溶于水、醚、甘油,不溶于二硫化碳丙类车间缩聚釜及其配套的配料设施、废气处理区域、贮罐区

危险性概述对眼睛、皮肤、消化道及呼吸道具有灼伤作用,具强烈腐蚀性,吸入酸雾可以致死,含有硫酸的强无机酸酸雾对人类具有致癌作用,IARC将其归类为1,接触眼睛可以引起不可逆的眼损伤,导致角膜永久性浑浊或失明,其损害程度与浓度及接触时间有关,吸入可以引起呼吸道灼伤,引起鼻喉痛、咳嗽、喘息、呼吸急促、及肺水肿,严重时可因痉挛、炎症、喉管及支气管水肿、化学性肺炎及肺水肿而死亡。慢性毒性为长期反复接触皮肤可以引起皮炎,长期吸入可以引起鼻血、鼻阻塞、牙齿腐蚀、鼻中隔穿孔、胸痛、支气管炎

急性毒性指标LD50:2140mg/kg(大鼠经口)

LC50:320 mg/m3,2h(小鼠吸入)

盐酸基本理化性质外观与性状:无色或微黄色发烟液体,有刺鼻的酸味

熔点:-114.8℃(纯)         沸点:108.6℃/20%

相对密度(水=1):1.20

溶解性:与水混溶,溶于碱液丙类车间离子交换反应设备及配套的稀释设施、贮罐区

危险性概述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引起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衄、齿龈出血、气管炎;刺激皮肤发生皮炎,慢性支气管炎等病变。误服盐酸中毒,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胃穿孔、腹膜炎等。

急性毒性指标LD50:900mg/kg(兔经口);LC50:3124ppm,1小时(大鼠吸入)

7.8.3.2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根据工艺流程和平面布置,可将本项目区域划分为以下几个危险单元,具体见下表。

表7.8-12  本项目危险单元分布表

区域危险单元数量主要危险物质

储罐区液碱贮罐2只液碱

盐酸贮罐1只盐酸

公用工程废气处理设施

(一级碱液吸收)1套HCl废气

危废暂存库1个危险废物

事故应急池1个事故废水

危险单元分布图见下图。

  图7.8-2  项目危险单元分布图

根据分析,本项目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如下:

1、生产区域

设备、管道、反应池存在缺陷,工艺设计不合理或工艺失控引起冲料,操作不当如容器装料过满、误开关阀门、阀门开度过大等,都有可能引起物料泄漏从而污染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

生产系统密闭性不良,HCl废气大量挥发,可能引发引起车间操作人员身体不适,并且废气大量散发还将影响到周边环境空气质量。

生产过程无静电接地设施或静电接地设施损坏,将可能因静电放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液体物料在管道输送时,所采用的泵、管道材料、管径以及输送速度、落差等均应充分考虑。其管内流速不应大于物料的安全流速,且管道应有可靠接地措施,以避免系统内产生静电积聚。否则,系统内有空气存在时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遇静电火花极易发生爆炸。

盐酸、液碱等具有腐蚀性,若管线或设备发生泄漏,则有可能发生灼伤的危险。

2、储罐区

储运系统主要包括物料传输器件(如管道、阀门、泵等发生破裂)、储罐以及物料原料运输装卸过程存在潜在的危险。常见泄漏主要有如下几类:

(1)设备、管道的选材不合理,焊缝布置不当引起应力集中,强度不够;设备被腐蚀或自然老化,维修、更换不及时,带病作业,或长期运转,疲劳作业等;安装存在缺陷,法兰等连接不良,或长期扭曲、震动等原因,都有可能造成设备、管道破裂,导致物料泄漏。设备、管道容易产生泄漏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部位:

①管道。物料的输送管道(包括法兰、弯头、垫片等管道附件),均有发生泄漏的可能。如这些输送管道的材料缺陷、机械损伤、各种腐蚀、焊缝裂纹或缺陷、外力破坏、施工缺陷和特殊因素等都可能导致管道局部泄漏。

②机泵、阀门。泵体、轴封缺陷,排放阀、润滑系统缺陷及管道系统的阀门、法兰等密封不好或填料缺陷,正常腐蚀,操作失误等易造成泄漏。尤其是装卸物料时,所接的临时接口,更易发生泄漏。

③仪器仪表接口处、设备密封处。生产中使用的压力表、温度计以及其他仪器仪表,本身的质量缺陷及设备法兰密封处、传动轴填料函等连接处缺陷均可能导致泄漏。

④压力容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因选材不当、设计失误、制造本身的质量缺陷,或不具备抗压、抗高温性能、超期使用,而导致设备因腐蚀、摩擦穿孔、设备变形开裂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

(2)缺少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或者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有缺陷可能引起事故。如缺少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容易造成误操作;缺少止逆阀,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包括放空、下排)等,容易造成操作失控。

(3)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选型不当,防爆等级不符合要求,或电气线路安装不当引起短路,会因电气火花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导致泄漏。

(4)仪表失灵、安装位置或插入深度不当,均有可能造成虚假现象,引发各种安全事故导致泄漏。

(5)储罐罐体破裂导致泄漏。

(6)物料原料运输过程不严格按照相关危险品运输法律法规执行,造成运输车辆发生事故,从而导致危险品泄漏。

3、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

车间废水收集池池体泄漏导致废水泄漏至地面,进入雨水系统,继而影响周边地表水系统,或废水由池底或池壁渗入地下水系统中。

4、废气处理系统

(1)废气喷淋设施故障(如循环泵未开启、未及时添加药剂等)导致废气非正常排放,影响周边大气环境。

(2)废气喷淋液泄漏影响周边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

5、危废暂存设施

(1)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不当、包装不当等行为而发生泄漏、燃烧等事故,造成事故性排放和人员伤害。

(2)危险废物包装破损从而引起泄漏事故。

7.8.3.3  环境风险类型及危害分析

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根据上述风险识别结果,汇总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见下表。 


表7.8-1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

序号名称环境风险

大气污染风险地表水体污染风险地下水污染风险

1生产车间有机物料及盐酸等泄漏、燃烧、爆炸,造成盐酸等废气事故性排放,使得厂区或周边环境质量下降,影响到厂区职工健康或居民区人员健康泄漏物料盐酸和废水、固废等以及消防废水二次污染造成厂区内雨水系统污染、周边规划河、中心河、东进河等水体污染泄漏物料液盐酸和废水、固废等废料,以及事故处置过程产生带原料的废沙土等次生污染,从而影响地下水环境

2罐区盐酸等泄漏,造成盐酸等废气事故性排放,使得厂区或周边环境质量下降,影响到厂区职工健康或居民区人员健康泄漏物料盐酸以及消防废水二次污染造成厂区内雨水系统污染、周边规划河、中心河、东进河等水体污染泄漏物料盐酸等废料,以及泄漏处置过程产生带原料的废沙土等次生污染,从而影响地下水环境

3污水处理站废水站废气未收集,造成空气中恶臭超标,厂区或周边环境质量下降,影响到厂区职工健康或居民区人员健康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系统泄漏造成厂区内雨水系统污染、周边规划河、中心河、东进河等水体污染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系统泄漏,从而影响地下水环境

4废气治理装置区处理设施发生事故,造成空气中氯化氢等超标,厂区或周边环境质量下降,影响到厂区职工健康或居民区人员健康废气吸收废水泄漏造成厂区内雨水系统污染、周边规划河、中心河、东进河等水体污染废气吸收废水泄漏,从而影响地下水环境。

5危废暂存库危废泄漏、燃烧、爆炸,造成废气事故性排放,使得厂区或周边环境质量下降,影响到厂区职工健康或居民区人员健康危废泄漏、燃烧、爆炸等以及消防废水二次污染造成厂区内雨水系统污染、周边规划河、中心河、东进河等水体污染危废泄漏、燃烧、爆炸以及事故处置过程产生带原料的废沙土等次生污染,从而影响地下水环境




 

7.8.4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7.8.4.1  风险事故情形设定

根据导则要求,设定的风险事故情形发生可能性应处于合理的区间,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一般而言,发生频率小于导则10-6/年的事件是极小概率事件,可作为代表性事故情形中最大可信事故设定的参考。

通过风险识别,本次技改项目风险事故情形设定为:盐酸破裂,罐内物料泄漏。参考风险导则附录E,储罐破裂发生的概率为5×10-6。

7.8.4.2  源项分析

1、泄漏事故源项分析

本项目事故泄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附录E、F中相应泄漏计算公式进行,具体公式可参照导则,本次评价不再叙述。

(1)盐酸泄漏事故源强分析

储罐区盐酸储罐容积为50m3。裂口面积取0.001m2,Cd取0.65,槽体内压力为常压101325Pa,盐酸密度为1200kg/m3,考虑裂口位于贮槽底部,距离液面约4.4m,则按照柏努利方程计算得到盐酸的泄漏速度为7.247kg/s。

考虑30min事故泄漏应急时间,盐酸的理论泄漏量为13.04t、10.87m3,其泄漏液体在储罐区围堤内形成液池,项目罐区围堰面积约为35m2,将在围堰内形成液池。

一般泄漏液体的蒸发分为闪蒸蒸发、热量蒸发和质量蒸发三种,而本项目盐酸为常温常压液体,因此形成液池后,将产生质量蒸发,而不可能产生闪蒸和热量蒸发。

假设0.5h应急时间内,盐酸液池通过液碱中和,盐酸蒸发得到控制,则可计算得稳定气象F下蒸发速率为0.052kg/s,则30min内蒸发的HCl的量为0.094t;最常见气象D下蒸发速率为0.049kg/s,则30min内蒸发的HCl的量为0.088t。

2、事故废水源强

本次环境风险评价中的事故废水源强估算,主要考虑甲类车间柔软平滑剂混配釜泄漏燃烧产生的事故废水量,包括混配釜物料泄漏量、消防泡沫用水量以及雨水等。

(1)混配釜泄漏量

一旦发生泄露,釜内液体将可能全部泄漏,并导致燃烧,引发火灾情况下而燃烧消耗的液体量假定占泄漏量的90%,则其余随消防用水带走的量为0.25m3。

(2)泡沫用水

根据《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对于水溶性的甲、乙、丙类液体,其泡沫混合液供给不应小于12L/min.m2(假设泡沫液种类为蛋白),持续提供按25min计算,则火灾灭火需要泡沫混合液量为15.6m3。

(3)着火罐及临近罐冷却用水

着火贮罐和临近罐的保温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规范》中附表8.4.5规定执行;供水时间依据该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可为3h。

本项目考虑采取移动式水枪冷却,着火罐为固定顶罐,临近罐不保温,据此可计算得到消防用水量为152m3/次。

表7.8-14  消防冷却水的供水范围和供水强度

冷却类型储罐形式供水范围供水强度附注

移动式水枪冷却着火罐固定顶罐罐周全长0.8L/s•m/

浮顶罐、内浮顶罐罐周全长0.6L/s•m浮盖用易熔材料做的内浮顶罐及浅盘式内浮顶罐按固定顶罐计算

邻近罐罐周半长0.7L/s•m/

固定式冷却着火罐固定顶罐罐壁表面积2.5L/min•m2/

浮顶罐、内浮顶罐罐壁表面积2.0L/min•m2浮盖用易熔材料做的内浮顶罐及浅盘式内浮顶罐按固定顶罐计算

邻近罐罐壁表面积的1/22.0L/min•m2按实际冷却面积计算,但不得小于罐装表面积的1/2

(4)雨水量的确定

雨水量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V=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a/n

qa—年平均降雨量,mm,绍兴市上虞区取1395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绍兴市上虞区取160d。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考虑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164m2;

经计算可知,需收集的雨水量为19.6m3。

(5)事故废水量计算

根据以上计算,一旦发生混配釜泄漏事故,产生的事故废水量约187.45m3/次。

7.8.5  风险预测与评价

7.8.5.1  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扩散

1、参数设置

(1)判断气体性质

采用理查德森数(Ri)来判断烟团/烟羽是否为重质气体。

对比排放时间Td和污染物到达最近的受体点(网格点或敏感点)的时间

T=2X/Ur

其中:X ——事故发生地与计算点的距离,m,本项目取最近网格点50m;

Ur——10m 高处风速,m/s,本项目取上虞区年平均风速2.41m/s;

假设风速和风向在 T 时间段内保持不变;

根据上述计算得到T=41.5s,因此Td>T,可认为属于连续排放。

据此,采用连续排放的理查德森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ρrel ——排放物质进入大气的初始密度,氯化氢1.63 kg/m3; 

ρa——环境空气密度,1.293kg/m3;

Q——连续排放烟羽的排放速率,盐酸0.052kg/s; 

Drel——初始的烟团宽度,即源直径,m,盐酸等效半径3.34m; 

Ur——10m 高处风速,m/s,取2.41m/s。

计算得氯化氢的理查德森数为0.12,小于1/6,为轻质气体。

(2)模型选择

本项目所在地形平坦,根据风险导则附录G,轻质气体推荐模型为AFTOX模型。AFTOX 模型适用于平坦地形下中性气体和轻质气体排放以及液池蒸发气体的扩散模拟。

(3)预测范围与计算点

1)本项目预测范围根据模型取预测物质浓度达到评价标准时的最大影响范围。

2)计算点。本项目计算点的设置为:网格间距50m。

(4)气象参数

本项目为二级评价,需选取最不利气象条件进行后果预测。最不利气象条件取 F 类稳定度,1.5 m/s风速,温度 25 ℃,相对湿度 50%。

(5)大气毒性终点值选取

根据风险导则附录H表H.1选择盐酸的毒性终点值,具体见下表。其中 1 级为当大气中危险物质浓度低于该限值时,绝大多数人员暴露 1 h 不会对生命造成威胁,当超过该限值时,有可能对人群造成生命威胁;2 级为当大气中危险物质浓度低于该限值时,暴露 1 h 一般不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或出现的症状一般不会损伤该个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能力。

表7.8-15  泄漏物质毒性终点值

序号物质名称CAS号毒性终点浓度-1/(mg/m3)毒性终点浓度-2/(mg/m3)

1盐酸7647-01-015033

表7.8-16  大气风险预测主要参数表

参数类型选项参数

基本情况事故源经度/(°)120.851353

事故源纬度/(°)30.144111

事故源类型泄漏

气象参数气象条件类型最不利气象

风速/(m/s)1.5

环境温度/℃25

相对湿度/%50

稳定度F

其他参数地表粗糙度/m1.0

是否考虑地形

地形数据精度/m/

2、预测结果

(1)盐酸泄漏预测结果

氯化氢预测结果见图7.8-3,预测结果见表7.8-17。

 

表7.8-3 最不利条件下盐酸泄漏预测结果

表7.8-17 盐酸泄漏预测后果信息表

预测气象条件指标浓度值(mg/m3)最远影响距离m达到时间(min)

最不利气象条件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150259.1945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33101.543.33

7.8.5.2  有毒有害物质在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中的运移扩散

1、地表水

(1)事故废水源强的确定

本项目的事故池按照中石化发布的《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中石化建标(2006)43号)相关要求进行设计。

事故池有效容积计算公式:

V总=(V1+V2-V3)+V4+V5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贮存相同物料的贮罐按最大一个贮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贮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它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

V4——发生事故时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

根据“7.8.4.2  源项分析”测算,一旦发生事故最大事故废水量(包括当天产生的废水量)共187.45m3。

该公司已设应急池大小为294m3,可满足本项目事故应急废水收集要求。

(2)事故废液排放环境影响预测

在发生风险事故时产生的事故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途径有两条:一是厂区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时,消防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导致事故废水可能进入雨水系统而污染附近水体;二是事故废水虽然控制在厂区内,但是大量超标废水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因此,事故发生时,为保证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到周围水体中,要求企业建设相应的事故废水收集暂存系统,配套污水泵、输送管线,收集生产装置及贮罐区事故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甲类车间混配釜泄漏燃烧事故产生废水187.45m3,该事故液可能部分进入事故池,部分进入雨水管道,其余部分通过地面扩散。因此,要求企业必须在各路雨水管道和事故应急池加装截止阀门,与污水站相通,保证初期雨水和事故消防水能纳入污水站处理,对于雨水收集池,应加装应急阀门,确保事故状态下能及时关闭阀门,使受污染的雨水纳入公司污水站处理,杜绝事故废水排放。经处理后事故废水不会对园区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

2、地下水

(1)预测模型

假设盐酸储罐发生泄漏,盐酸通过罐区地面渗入地下水。假设地面裂纹面积为1×10-5m2,泄漏速度为0.25m/s,泄漏30min后采取应急响应,清理现场,截断污染物下渗,则泄漏量约为4.5×10-3kg。此污染情景可概化为一维稳定流动一维水动力弥散问题,预测模型及相关参数详见本报告“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小节内容,泄漏甲醛浓度约为791g/L。

盐酸储罐距下游厂界约73m,达到下游厂界时间约为85d,在事故发生1000d后下游厂界处浓度达到最大,最大浓度为0.001mg/L。

由预测结果可见,盐酸储罐发生泄漏导致盐酸渗入地下水环境中,会导致附近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瞬时升高,但影响主要在厂界范围内;在下游厂界处(73m)需要约85d才可出现事故废液的影响。综上所述,要求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特别是对废水站、车间废水收集池等重点区域的地面防渗工作。

7.8.6  环境风险评价

7.8.6.1  大气

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HCl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的最大影响范围为259.194m,达到时间为5min;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的最大影响范围为101.54m,涉及范围主要为厂内职工以及园区周边企业职工,暴露 1 h可对该范围内人群造成生命威胁,最远距离到达时间3.33min。

1、风险概率计算:

根据导则附录I,中间量Y与接触毒物浓度及接触时间的关系为:

 

式中,At、Bt和n——取决于毒物性质的常数;

C——接触的质量浓度,mg/m3;

te——接触C质量浓度的时间,min。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本项目盐酸贮罐泄漏事故的下风向超过短时接触最高容许浓度最远范围101.54m,盐酸(参照二氧化氮)A、B及n分别为-37.3、3.69、1,计算得Y=0.071。

根据导则附录I中表1.1取值其事故死亡概率为2.67%,根据调查项目该范围内涉及大井化工部分区域,最大当班人数在40人左右,则死亡人数约1.068。

2、风险值计算

风险值是风险评价表征量,包括事故的发生概率和事故的危害程度。定义为:

 

其中计算公式为:R=P×C

式中:R—风险值;

P—最大可信事故概率 (事件数/单位时间);

C—最大可信事故造成的危害 (损害/事件);

盐酸最大可信事故造成的危害风险值计算如下:

Rmax=P×C=5×10-6×1.068=5.34×10-6死亡人数/年。

即项目风险值R为5.34×10-6。

本次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R=5.34×10-6,小于化工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8.33×10-5(胡二邦《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和方法》),所以,本次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8.6.2  地表水

在发生风险事故时产生的事故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途径有两条:一是厂区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时,消防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导致事故废水可能进入雨水系统而污染附近水体;二是事故废水虽然控制在厂区内,但是大量超标废水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企业应建设相应的事故废水收集暂存系统,配套污水泵、输送管线,收集生产装置及贮罐区事故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在各路雨水管道和事故应急池加装截止阀门,与污水站相通,保证初期雨水和事故消防水能纳入污水站处理,对于雨水收集池,应加装应急阀门,确保事故状态下能及时关闭阀门,使受污染的雨水纳入污水站处理,杜绝事故废水排放。企业已设有294m3的事故应急池,并在雨水排放口安装有应急切断系统,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的需要。

7.8.6.3  地下水

泄漏物料到达下游厂界的时间约为85d,在事故发生1000d后下游厂界处浓度达到最大,最大浓度为0.001mg/L。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生产装置区、罐区和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的防沉降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除做好防渗工作外,还需按照本次环评要求对地下水进行定期检测监控,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逐项调查废水处理区、生产装置区、固废堆场和罐区等防渗层是否损坏,并根据损坏情况立即进行修正;并开展地下水修复工作,确保区域地下水不受影响。

 

表7.8-18  事故源项及事故后果基本信息表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a

代表性风险事故情形描述盐酸储罐破裂,盐酸泄漏

环境风险类型泄漏事故

泄漏设备类型储罐操作温度/℃常温操作压力/MPa常压

泄漏危险物质盐酸最大存在量/kg48000泄漏孔径/mm/

泄漏速率/(kg/s)7.247泄漏时间/min30泄漏量/kg13040

泄漏高度/m0.6泄漏液体蒸发量/kg94泄漏频率5×10-6

事故后果预测

大气危险物质大气环境影响

盐酸指标浓度值/(mg/m3)最远影响距离/m到达时间/min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150259.1945

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33101.543.33

敏感目标名称超标时间/min超标持续时间/min最大浓度/(mg/m3)

///

地表水危险物质地表水环境影响b

盐酸受纳水体名称最远超标距离/m最远超标距离到达时间/h

///

敏感目标名称到达时间/h超标时间/h超标持续时间/h最大浓度/(mg/L)

/////

地下水危险物质地下水环境影响

盐酸厂区边界 到达时间/h超标时间/d超标持续时间/d最大浓度/(mg/L)

西厂界(15m)1000//0.001

敏感目标名称到达时间/h超标时间/h超标持续时间/h最大浓度/(mg/L)

/////

a、按选择的代表性风险事故情形分别填写;b、根据预测结果表述,选择受纳水体最远超标距离及到达时间或环境敏感目标到达时间、超标时间、超标持续时间及最大浓度填写。

 

7.8.7  环境风险管理

7.8.7.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现有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性及改善建议

(1)应急池建设情况:

应急池设立在在厂区西南,雨水排放口附近,规格为294m3,并按规范设有应急泵和应急电源设施。雨水排放口和应急池采用电池阀连接,当发生事故池,可关闭雨水排放口阀门,打开应急池阀门,便于事故废水的收集控制;日常两个阀门均关闭,收集到的初期雨水用泵打至污水站,后期洁净雨水排至周围水体。

(2)围堰建设情况:

在危险化学品贮罐区等建设了围堰,防止了事故废水污染环境。

从上述调查结果可知,企业已基本具备了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今后建议作如下改进:

(1)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巡查制度,强化巡查次数;

(2)强化厂内人员环境应急培训工作;

(3)完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4)对于三废处理设施应安装风机、循环泵等事故报警或预警设施。

2、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是企业立厂之本,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种类少,但储存量大,且醋酸为可燃物质,因此,企业一定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2)应将“安全第一,以防为主”作为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

(3)要参照跨国企业的经验,将“ESH(环保、安全、健康)”作为一线经理的首要责任和义务;

(4)对员工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5)全厂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车间主任担任小组组员,形成领导负总责,全厂参与的管理模式。

(6)在开展ISO14001认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ESH审计和OHSAS18001认证,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7)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厂区医院必须配备足够的医疗药品和其他救助品,便于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

2、生产单元风险防范措施

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防治对策应从以下几点严格控制和管理,加强事故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的技能,懂得紧急救援的知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减少事故发生、降低污染事故或损害的主要保障,建议做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把好工程设计、施工关

工程设计包括工艺设计和总图设计。只有设计合理,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重要隐患。严格注意施工质量和设备安排,调试的质量,严格竣工验收审查。

(2)提高认识、完善制度、严格检查

企业领导应提高对突发性事故的警觉和认识,做到警钟常鸣,建议企业建立安全与环保科,由企业领导直接领导,全权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和监督全场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情况。对安全和环保应建立严格的防范措施,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列出潜在危险的过程、设备等清单,严格执行设备检验和报废制度。

(3)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职工安全生产的经验不足,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因此企业对生产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专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职工安全环保意识。

(4)提高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

企业对具有高危害设备设置保险措施,对为下车间可设置消防装置等必备设施;并辅以适当的通讯工具,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力。

 3、贮存过程风险防范

贮存过程事故风险主要是因设备泄漏而造成的火灾爆炸和水质污染等事故,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

(1)公司罐区和车间内/外储罐均应设置围堰,围堰设置排水切换装置,确保正常的冲洗水、初期雨水和事故情况下的泄漏污染物、消防水可以纳入污水处理系统。

(2)贮罐内物料的输入与输出应采用同一台泵,贮罐上应有液位显示并有高低液位报警与泵联锁,进各生产车间的中转罐上设有进料控制阀,由中转罐上的电子秤计量开关进料阀并与泵联锁,防止过量输料导致溢漏。

(3)危险化学品贮存的场所必须是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批准设置的专门危险化学品库房,露天堆放的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爆炸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和一级易燃物品不能露天堆放。

(4)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悉贮存物品的特性、事故处理办法和防护知识,持证上岗,同时,必须配备有关的个人防护用品。

(5)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并按国家规定标准控制不同单位面积的最大贮存限量和垛炬。

(6)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场所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

(7)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检查验收登记,贮存期间定期养护,控制好贮存场所的温度和湿度;装卸、搬运时应轻装轻卸,注意自我防护。

(8)要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4、运输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包括交通事故预防、运输过程设备故障性泄漏防范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等,本项目运输以陆路为主。为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如下防范措施:

(1)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应从包装着手,有关包装的具体要求可以参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包装应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品特性及相关强度等级进行,并采用堆码试验、跌落试验、气密试验和气压试验等检验标准进行定期检验,运输包装件严格按规定印制提醒符号,标明危险品类别、名称及尺寸、颜色。

(2)运输装卸过程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办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并提倡今后开展第三方现代物流运输方式。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

(3)每次运输前应准确告诉司机和押运人员有关运输物质的性质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确保在事故发生情况下能应急处理,减缓和减轻影响。

(4)运输路线应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区域,运输时间应合理选择,尽可能避开人群流动高峰时期。

5、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

(1)废水处理设施

污染事故设备故障导致的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采取应急措施:

①由于处理设施因设备故障等原因,而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维修部门进行抢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②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应降低生产产能,减少污染的排放,使废水排放量减小,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向主管的环境部门汇报备案。

③厂区当出水口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超过纳管排放标准时,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应将污水处理站出口污水打回到调节池,进行二次处理,直至污水处理站出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达到纳管标准时,才可以对外排放。

④事故条件下的废水不能直接排放,应根据污水站处理能力,分批次打入污水站进行处理。

⑤操作人员应每天对设施进行检查,对出现异常现象或隐患,应及时解决或重点监视。

⑥厂区污水站故障,在处理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将未预处理废水接入事故应急池,待事故处置结束后再恢复正常情况。

(2)废气处理设备故障

①对于吸收塔尽量采用自动加药装置,当测试到废气吸收液中pH较低的情况下,应及时更替吸收液,将饱和的废气吸收液纳入废水处理站处理。

②要求日常工作人员加强对废气治理装置的维护,一旦发生处理效果不佳,应及时上报,并停止生产;

③停止生产后,组织维修人员对废气治理措施进行维修,并在确保可正常运行后方可继续生产;

④日常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运行情况说明,如加药情况,吸收液浓度等。

(3)固废堆场

①在固废入库前查清废物的性质、成分,禁止将不相容的废物进行混合对方;危废仓库内应张贴相应的废物标签,明确废物的种类、性质、应急处置方式等。

②在固废堆放点应当设置防渗措施、围栏和导流沟,防止流体无组织蔓延及渗透。

③储存场所内应当配备消防器材、覆盖材料等应急物资,便于应急救援使用。

(4)其他

①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措施必须确保日常运行,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治理设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若末端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则生产必须停止。

②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末端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

③应定期检查废气吸收碱液的含量和有效性,确保碱液及时更换,保证吸收效率。

④各车间、生产工段应制定严格的废水排放制度,确保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残渣禁止直排。

⑤建立事故排放事先申报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排放,便于相关部门应急防范,防止出现超标排放。

⑥加强清下水的排放监测,避免有害物随清下水进入内河水体。

6、风险事故时人员疏散、安置措施

(1)受影响区域单位、社区人员撤离时,应采取下列基本保护措施和防护方法:

①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②如无身边空气呼吸器,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③应向侧上风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还应携带小红旗等标志物,指明方向,以便于对疏散人员的引导。 

④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⑤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 

⑥对需要特殊援助的群体(如老人、残疾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监管所等)的由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安排专门疏散; 

⑦对人群疏散应进行跟踪、记录(疏散通知、疏散数量、在人员安置场所的疏散人数等)。 

(2)临时安置场所 

为妥善照顾已疏散人群,政府或企业应负责为已疏散人群提供安全的临时安置场所,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其中厂区内需安排一定的设施作为人员紧急安置场所,可将厂前区内的食堂、办公场所等作为紧急安置场所;当事故较大而厂内无法安置时,可由政府部门牵头设置临时安置场所。

安置场所内应设有清晰、可识别的标志和符号,并安排必要的食品、治安、医疗、消毒和卫生服务。

③厂区内外应急撤离和疏散路线详见下图。

 

图7.8-4  厂内应急疏散路线图

 

图7.8-5  厂外应急疏散路线图

7、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废水事故性排放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厂区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在消防灭火过程中产生的地面冲洗水或泄漏事故中产生的喷淋废水等未经收集(未建事故应急池)直接排放,或者经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事故废水可能进入清下水系统而污染附近水体或对接入污水管网的污水处理厂产生较大冲击负荷;

(2)污水处理设施发生事故不能正常运行时,生产废水、初期雨污水等污水未经处理或有效处理直接排放,由此污染水环境或冲击污水处理厂。

其中污水处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详见“三废治理设施风险防范措施”相关内容。对于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风险,必须设立相应的事故应急池。根据前述内容计算可知,本项目盐酸贮罐燃烧爆炸产生的事故废水量相对较大,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可知,该贮罐一旦发生爆炸,将产187.45m3废液,根据调查,目前厂区设有294m3事故池,可满足本项目事故应急废水收集要求。

要求事故废水泵采用自动和手动两套控制系统,并配备应急电源,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能够进入事故废水应急设施。一旦发生事故,可将废水集中收集纳入应急事故池。事故应急池的容量,应能满足接纳火灾、泄漏事故延续时间内产生的废水总量的要求。一定发生事故,要求及时关闭雨水排放口闸阀,将事故液收集进入事故应急池,再由事故应急池分批打入公司污水站,利用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事故废水收集措施详见下图。

 

图7.8-6  企业事故应急系统示意图

 

图7.8-7  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控制、封堵图

8、风险监控和应急监测系统

项目主要风险源涉及生产车间、罐区、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暂存库等,针对上述环境风险源,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实现事故的预警和快速应急监测、跟踪。

在应急检测方面,企业目前已配备了一定的应急检测设施,具体见下表。

表7.8-19 应急监测仪器设备

序号器材名称数量备注

1大气采样仪1台安环部

2废水检测设备3套污水站

应针对项目特点及企业现有应急检测人员配备情况,适当增加应急检测人员。

在应急物资方面,企业应在现有应急物资的基础上,再在新的生产区域新增部分消防、堵漏、个人防护及医疗等用品,以满足项目应急需要。

7.8.7.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1、企业现有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及本项目实施后预案更新要求

2015年3月,企业编制的《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案》已在原上虞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并能够按照现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演练。

本次技改项目实施投运前,企业应根据技改项目的内容,按照《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要求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该预案应形成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虞区、绍兴市等事故应急体系的区域联动。

项目实施后更新的应急预案需要建设单位和区域社会救援相结合。建设单位应制订完备的联动应急预案,以适应厂区生产系统的应急要求;并增设厂级防控系统,应急预案应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体系联动。

2、企业现有工程的应急防范措施

企业目前根据现在应急预案要求,针对火灾事件、化学品泄漏事件、废水处理装置污染事件和土壤污染事件制定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同时应配备完善的应急设施(备)与物资,具体如下。

表 7.8-20 医疗救护仪器药品

序号 种类 名称数量 地点 备注

1工具类应急车辆 2 公司停车场 值班司机

2 纱布/剪刀及包扎带脱脂棉各 1应急指挥部

3药品类藿香正气水 10 安环部/各车间应急药品\器械检查每周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和安环部联系进行补充,并在备注中注明。

4 双氧水 2 安环部/各车间

5 光利痧 2 安环部/各车间

6 创可贬 20 安环部/各车间

7 于南白药 2 安环部/各车间

8 皮炎平 5 安环部/各车间

9 红花油 2 安环部/各车间

10 牛黄解毒丸 3 安环部/各车间

11 复方甘草口服液 2 安环部/各车间

12 速效救心丸 2 安环部/各车间

13 碘酒 2 安环部/各车间

14 烫伤膏 5 安环部/各车间

15 绷带3 安环部/各车间

16 眼药水 10 安环部/各车间

表 7.8-21 应急救援器材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放置地点

1移动应急灯2盏 安环部

10盏各车间

2疏散指示标志9块助剂车间1

9块助剂车间2

2块助剂车间1

2块助剂车间2

3安全出口指示标志

9块助剂车间1

9块助剂车间2

2块助剂车间1

2块助剂车间2

4 温湿度计 3 个 仓库内

5 静电触摸仪 2 个 危化品库/储罐区各1

6 安全帽 15 个 门卫

7 防毒面具 8 套安环部

8 简易防化服 10 套

9 防火隔热服 1 套

10 安全带 4 个

11 空气呼吸器 2 套

12 带冲淋应急洗眼器 8 套 各车间

13 防护手套 50 双 应急物资

14 防酸碱雨鞋 10 双 应急物资

15 便携式防爆应急照明 3 盏 应急物资

16 汽车2 辆 小轿车、商务车

表7.8-22 消防器材一览表

序号 位置设备名称 数量 消防栓水带

瓶装干粉(4kg)推车干粉(35kg)数量型号数量型号

数量型号数量型号

1助剂车间18MFZ/ABC48MFTZ/ABC356KD65610-65-25

2助剂车间18MFZ/ABC48MFTZ/ABC356KD65610-65-2

3仓库

6MFZ/ABC43MFTZ/ABC35////

4污水站4MFZ/ABC4//////

5化验室4MFZ/ABC4//////

6门卫6MFZ/ABC41MFTZ/ABC35////

7车间周围6MFZ/ABC42MFTZ/ABC355KD65510-65-2

表7.8-23 堵漏器材

序号 器材同称 数量 备注

1 铁锹 4把 门卫

2 橡胶手套/布手套/浸塑手套 15副 门卫

3 黄砂2吨 罐区

4 消防桶 10只 门卫

5 堵漏胶 10kg 门卫

表7.8-24 应急监测仪器设备

序号 器材同称 数量 备注

1 大气采样仪器 1 台 安环部

2 废水检测设施3 套 污水站

3、本项目实施后事故应急预案要求

(1)预案适用范围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适用于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因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从而对厂区周边其他工厂、盖北镇等各村庄居民区、园区内河水体等带来的环境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和影响减缓措施。

(2)环境事件分类与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信桥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厂外级环境事件(Ⅰ级)、厂区级环境事件(Ⅱ级)、车间级环境事件(Ⅲ级)三级环境事件。

其中厂外级环境事件为:

①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件分级中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及以上的,即发生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或发生人员死亡;

②事故超出了公司范围,使邻近的企业受到影响,或者产生连锁反应,影响到周边地区,或需要转移周边企业相关人员。 

厂区级环境事件为:

①发生环境事件需要转移公司内部员工的;

②事故超出了发生范围,使邻近的生产单元受到影响,或者产生连锁反应,影响到周围车间及公司内部其它区域。

车间级环境事件为:

②发生使车间内某个单独的生产单元受到污染,或影响到局部区域的环境事件。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预案中应包含的应急组织机构包括应急指挥中心及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各组织机构职责为:

①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事故应急制度;

做好应急队伍的组织、训练与演练;

开展对员工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做好应急的装备、器材物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和指挥事故应急工作;

在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对化学事故进行调查和发放事故通报。

②消防抢险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扑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堵漏,并收集泄漏物质;防止泄漏物质扩散。  

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危险区域工作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 

在全线停电的情况下,迅速组织自发电;确定事故源,实施紧急停车,控制事故源头。

③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时各种照明、应急电源、水源、救援车辆的供应;后勤服务工作。

④治安警戒组:负责划分隔离区,安排警戒、治安保卫、现场人员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⑤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转送医院工作和受伤人员转院后的陪护工作。 

⑥环境监测组:负责尽快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区域,检测化学危险物品的危害程度。 

⑦通讯联络组:负责紧急情况下通讯联络、报警工作,传递指挥部的指令;引导社会救援车辆和人员。

(4)监控和预警

①风险监控

本公司容易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危险源主要包括罐区、各生产车间等危险区域。应从生产过程、贮存过程、运输过程及三废末端处理过程环境风险进行监控,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测,预防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②预警与监测

a、主要预警工作:

一旦发现有异常,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置,直到消除污染源。

如果发现不能立即处理,立即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上报,必要时按照事故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每日对废气、废水等岗位进行例行检查或检测,保证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应急监测计划




表7.8-25  应急监测计划表

环境事件级别一级(厂外级)二级(厂区级)三级(车间级)未发生

相应的应急监测每日增加6次监测频次每日增加2次监测频次每日增加一次监测频次日常例行监测

人员安排根据上级监测部门要求公司总经理监管公司安环部监管污水站监管

c、预警信息的内容、分级、报送方式和报送内容等预警程序

相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发现事故征兆,如:气体、烟感的报警,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的报警,公用工程停止供应的通知,当地极端气候的警报等。事故征兆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对于紧急的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9和120电话,以取得外部资源。

废水、废气系统出现故障后,现场发现人员在第一时间上报的同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指示车间按程序关闭废水、废气的产生工序,操作过程中要遵循安全的原则。

(5)应急响应

环境污染事故响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事故危害、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本预案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应急响应,即:三级(车间级)应急响应、二级(厂区级)应急响应、一级(厂外级)应急响应。

①三级(车间级)响应:指事故发生的初期,事故尚处于现场可控状态,未波及到其它现场,而做出三级响应。

②二级(厂区级)响应:指事故超出现场可控状态,或可能波及到其他现场,尚处于公司可控状态,未波及相邻企业的状态,而做出二级响应。

③一级(厂外级)响应:指事故超出公司可控状态,或可能波及到周边企业,超出企业可控状态,而做出一级响应。

按照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并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指挥机构及对应的预案见下表。

表7.8-26  预警、响应、指挥机构、预案对应表

序号预警分级响应分级指挥机构分级预案体系分级

1三级预警三级响应现场应急小组现场处置方案

2二级预警二级响应应急指挥中心综合、专项应急预案

3一级预警一级响应开发区及以上指挥中心开发区及以上应急预案

按照突发事件危害和紧急程度,公司经营生产过程中突发环境事件的响应级别分三级,具体见下表。

表7.8-27  环境事件响应分级表

响应级别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描述

Ⅰ级:厂外级环境事件(1)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件分级中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及以上的;

(2)事故超出了公司范围,使邻近的企业受到影响,或者产生连锁反应,影响到周边地区,或需要转移周边企业相关人员。 

Ⅱ级:厂区级环境事件(1)发生环境事件需要转移公司内部员工的;

(2)事故超出了发生范围,使邻近的生产单元受到影响,或者产生连锁反应,影响到周围车间及公司内部其它区域。

Ⅲ级:车间级环境事件发生使车间内某个单独的生产单元受到污染,或影响到局部区域的环境事件。

本次项目重点监控环境风险单元发生事故后波及的范围及相应的响应级别见下表。

表7.8-29  环境风险单元事故波及范围及响应级别

环境危险源监控目标危险化学品名称波及范围及响应级别

车间级、厂区级事故波及范围响应级别厂外级事故波及范围响应级别

丙类车间盐酸厂区内三级,二级开发区企业、敏感点一级

贮罐区液碱、盐酸厂区内三级,二级开发区企业、敏感点一级

危废库废树脂厂区内三级,二级开发区企业、敏感点一级

 (6)应急保障

①应急交通保障

公司应建立24小时司机值班制度,并配备专用的应急车辆。一旦发生大的环境事故需要紧急撤离,要立即与交警大队联系,由交警大队对相关区域进行紧急管制。相应的治安计划由当地派出所拟定并在政府指挥下执行。

②应急通信保障

为保障信息畅通,采用厂区内部固定电话,对讲机、广播及涉及本预案人员的手机等多种渠道进行相互之间的联系,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如果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换,以确保信息及时沟通。具体见附件四:应急人员联系方式。

事故发生较大时,厂区无法控制时,需要外部支援,要求员工熟知常用的救援电话。

③人力资源保障

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救援组织的有效运转,当有人员离开组织后,应及时补充新的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

应急指挥部应加强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设和培训,确保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能承担起其相应的职责。

并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队伍能够在应急过程中发挥其作用。

日常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能保障由人力资源负责。

④财政保障

法人代表为环境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所有关于环保应急保障物资的供应由法人代表直接负责。要求财务保留专项资金,务必保证公司应急物资充足并及时补充。

⑤体制机制保障

a、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等,保障全体员工在紧急情况时迅速、安全、正确、高效地展开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公司每年至少组织1次公司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的审核,并按照要求进行内审或第三方审核,使应急体系管理机制保持不断更新并适用的状态。

b、值班制度:应建立生产调度24小时值班和事业部干部晚班值班制度。

c、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应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严格的监测、监控管理。

⑥对外信息发布保障

当发生一级突发环境事件时,对外信息发布由公司法人代表配合开发区相关领导进行发布;当发生二级及以下突发环境事件时,由法人代表委托人负责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对外发布信息必须准确及时。若出现信息发布不及时,将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7)善后处置

①明确损害赔偿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职工切身利益出发,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受灾人员。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的,另择合适岗位安排。并对受灾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补偿。对因工负伤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伤残补贴,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为妥善照顾已疏散人群,政府应负责为已疏散人群提供安全的临时安置场所,并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②长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或聘请专职环保专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评估环境危害程度及中长期环境影响。或按照上级部门指示配合有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做评估。

③开展环境恢复与重建

处置工作结束,应立即开展公司受灾区域重建工作。若涉及到环境恢复,则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及安排,聘请有资质环保单位进行恢复评估,公司根据评估意见开展环境恢复与重建工作。

(8)预案管理与演练

①预案管理

a、预案培训

为了确保快速、有序和有效的应急反应能力,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救援队成员应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明确在救援现场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对周边相关单位和群众进行告知。熟悉生产使用的危险物质的特性,可能产生的各种紧急事故以及应急行动。

应急指挥部负责编制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公司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预案培训工作。

b、预案的评估修订

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演练的结果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或聘请专家对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预案经批准后,应分发给有关部门、企业,并建立发放登记,记录发放时间、发放分数、接受部门、接受时间、签收人等有关信息。

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面临的环境风险和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依据有关预案编制导则及时修订: 

环境风险评估结果显示企业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变化的; 

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变化的; 

重要应急资源发生变化的;

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调整的;

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c、预案备案及发布

本应急预案编制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评审后,由本公司法人代表批准后发布实施。本预案批准发布后,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②预案演练

评估应急预案的各部分或整体是否能有效的付诸行动,验证应急预案应急可能出现的各种环境污染事故的适应性,找出应急准备工作中需要改善的地方,确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渠道及应急人员的协同性,确保所有应急组织都熟悉并能够履行他们的职责,找出需要改善的潜在问题,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环境应急演练。

7.8.8  评价结论与建议

7.8.8.1  项目危险因素

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醋酸、盐酸等,危险单元主要分布于生产车间的反应设施以及储罐区,项目风险单元包括生产车间、贮罐区、污水站及危废库等,项目各风险单元均布置在厂区北侧,与综合楼、食堂等生活办公设施有隔离带进行隔离,平面布置相对合理。

7.8.8.2  环境敏感性及事故环境影响

本项目5km范围内有较多居民点,但居民点多均离厂界较远,基本位于厂界2km范围之外,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扩散预测结果,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HCl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的最大影响范围为259.194m;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的最大影响范围为101.54m,根据评估结果,项目最大可行事故风险R为 5.34×10-6,小于化工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8.33×10-5,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因此,设定的风险事故发生时,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对项目周边居民点影响不大。

7.8.8.3  环境分析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企业已编制《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完成备案。本次技改项目实施投运前,企业应根据技改项目的内容,按照《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要求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并报当地环保局备案。

7.8.8.4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风险辨识,本次技改项目最大可信事故是盐酸泄漏。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最大可信事故的风险值小于化工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从预测结果可见,事故发生时,HCl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的最大影响范围为259.194m,此范围能对人群造成生命威胁,因此企业应加强管理,坚决杜绝该类事故发生。企业已建的应急事故池能够满足接纳本项目的事故水量。只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本次技改项目的安全隐患可以控制,其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本次技改项目实施投运前,企业应根据技改项目的内容,按照《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要求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并报当地环保局备案。

8  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8.1  废水防治措施

8.1.1  废水发生特点及治理思路

1、废水水质情况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发生情况见表8.1-1。

表8.1-1  项目废水发生情况

类型工序废水编号废水量(m3/a)污染物(mg/L)

CODCr氨氮氯离子总盐分

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离子交换废水W145964.150.00 47801.2 6.9 

超滤浓缩废水W211913.330.00 0 0.04 

离子交换2废水W3477.350.00 50498.4 7.1 

公用工程废气处理废气处理废水3001000 00

洗桶洗桶废水1734300020 00

设备清洗丙类车间设备清洗废水30060.00 0

甲类车间设备清洗废水3004000100 0

地面清洗丙类车间地面清洗废水30030.00 0

甲类车间地面清洗废水3002000100 0

合计61588.7

237.22.3 36065.8 5.2 

2、废水水质特点

由上表可知,项目工艺废水主要有离子交换废水及超滤浓缩废水,公用工程废水主要有废气处理废水、洗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项目废水成分比较简单,混合后盐分较高,但总体污染物浓度较低,CODCr浓度为237.2mg/L。

3、废水治理思路

严格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合理划分排水系统:项目废水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水及公用工程废水,废水总体污染物浓度较低。根据废水的水质特征,项目工艺废水经过车间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站终沉池,公用工程废水收集混合后可直接进入厂区污水站调节池,采用现有废水处理工艺进行治理。

8.1.2  废水处理措施

1、设计进出水水质

表8.1-2  设计进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表(单位:除pH外mg/L)

     项目

水样pHCODCr氨氮

进水/≤285020

出水6~9≤200≤35

2、废水站处理规模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工艺废水产生量为194.52t/d,公用工程废水产生量为10.78t/d。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在丙类车间内设置一个30m3的中和搅拌釜,其处理能力达到360 t/d。杜浦化工目前污水站处理能力为40t/d。

3、综合污水处理工艺

改性微电解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8.1-1。

 

图8.1-1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公用工程废水主要采用物化加药沉淀法+生化法处理废水。公用工程废水、生活污水自流进入调节池,废水由提升泵提升进入混凝反应沉淀池反应,通过投加聚合氯化铝和聚丙烯酰胺进行混凝反应去除部分有机污染物,混凝后的废水经沉淀分离后,上清液用泵抽入地上式兼氧池,通过兼氧池水解后再用泵抽入好氧生化池处理、经生化后的废水排入终沉池;微电子化学品车间废水经车间中和搅拌釜中和后,直接打入终沉池,和生化出来后的废水混合后经外排池达标排放。沉淀污泥和剩余污泥排入污泥池经压滤机压滤浓缩脱水后外运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纳管排入上虞污水处理厂。

8.1.3  废水处理达标可行性分析

1、COD达标可行性分析

项目公用工程废水中含少量有机污染物,经混凝沉淀、生化等一系列处理后,达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进入外排池;工艺废水为无机产品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生产时产生的离子交换废水及超滤浓缩废水,该废水经车间中和搅拌釜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从车间用泵送到外排池与处理后的公用工程废水混合后达标排放。根据2019年6月25日浙江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杜浦化工的监测结果可知,污水站出水CODCr为190mg/L,因此项目废水经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可以达到纳管标准。

2、氨氮达标可行性分析

项目公用工程废水中含少量氨氮,进入调节池的氨氮浓度约为2.3mg/L,已经符合35mg/L的进管要求,经混凝沉淀、生化等一系列处理后仍能达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工艺废水为无机产品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生产时产生的离子交换废水及超滤浓缩废水,该废水经车间中和搅拌釜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从车间用泵送到外排池与处理后的公用工程废水混合后达标排放。根据2019年6月25日浙江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杜浦化工的监测结果可知,污水站出水氨氮为1.63mg/L,因此项目废水经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可以达到纳管标准。

3、经济可行性分析:

项目废水依托厂区新建污水站处理。运行费用主要为药剂费、电费以及人工费用等,约需7.2万元/年。

8.1.4  废水收集输送系统

根据项目废水产生点位及污染特点,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作如下分类收集:

地面清洗废水由车间的排水沟收集至车间外废水收集池,再由集水池用泵或管道输送到污水处理站的调节池。经常检修污水收集系统的管道、泵、阀。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项目废水收集系统收集措施见表8.1-3。




表8.1-3  本项目废水收集系统一览表

来源工序废水编号收集系统去向

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离子交换废水W1车间废水收集罐

中和搅拌釜

超滤浓缩废水W2

离子交换2废水W3

公用工程废气处理废气处理废水车间废水收集池/罐

初期雨水收集池调节池

洗桶洗桶废水

设备清洗设备清洗废水

地面清洗车间地面清洗废水

8.1.5  事故废水收集及处理措施

根据调查,杜浦化工已设294m3(有效容积)事故应急池,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章节分析可知,该事故池容积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

一旦发生事故,在关闭雨水及污水排放口的前提下,消防废水、雨水等事故废水可通过雨水管道等自流进入事故池,部分容易溢流位置通过围堰、泵打等措施进行补充。事故废水进入事故池后,通过对事故废水进行水质监测分析,根据事故废水受污染程度分别采用限流分批方式送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的方法。在污水处理装置排污口设在线监测点,一旦发现排水中有害污染物质浓度超标,应减小事故污水进入污水处理装置流量,使其不会对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8.1.6  对废水处理的其他要求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清污管线必须明确标志;

(2)生产车间的污水沟渠必须有防腐措施,采用高架铺设污水管,车间各收集池安装水位自动控制设备;

(3)对雨水进行监控,CODCr高于50mg/L的雨水应全部收集进入废水站处理站处理后达标纳管;

(4)加强对废水处理站的管理工作,做好废水站与生产车间之间的衔接工作,并对加强车间操作工人的环保培训,防止车间事故性废水直接排入污水站造成生化系统的损害,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8.2  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成分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产生速率小、浓度低,废气治理思路是采用一级碱液吸收处理。

8.2.1  无组织废气控制

对于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为贮罐呼吸废气。

1、贮罐及输送过程无组织控制

本项目使用贮罐储存的物料主要有:盐酸和液碱等,其中盐酸易挥发从而产生大小呼吸废气,因此需对其进行控制,措施如下:

①盐酸贮罐设施需安装呼吸阀;

②对于装料过程要求在贮罐与槽车间设置回气平衡管,对于放料过程要求将废气就近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2、其他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①确保生产过程的密闭性,要求全部采用密闭式操作,杜绝开釜操作;

②液体物料要求全部采用密闭性较好的屏蔽泵或隔膜泵输送,杜绝压缩空气、真空压吸的易产生无组织废气的输送方式;

③加强设备和管道的维护管理,防止出现因设备腐蚀或其他非正常运转情况下发生的废气事故性排放现象的发生;

④优化生产布局,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8.2.2  有组织废气处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废气处理方案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氯化氢废气。氯化氢废气产生于盐酸稀释工序,对于该废气收集后接入丙类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工艺为一级碱液吸收,风量为2000m3/h,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工艺流程如下:

 

图8.2-1  项目废气处理工艺流程

2、风量测算

表8.2-1  风量估算表

序号收集区域设备规格及数量收集方式风量(m3/h)

1酸性冲洗水储罐30m31管道收集500

2离子交换柱/10管道收集1000

3废水处理釜30m³2管道收集500

根据上表估算,项目HCl废气收集的废气量约为2000Nm3/h。

3、达标可行性分析:

氯化氢废气经一级碱吸收塔,碱吸收塔循环液采用氢氧化钠溶液,浓度为1%左右,通过自动加药装置控制,定期补加;循环液溢流出水排入碱性废水池,可作为pH调整剂;碱吸收塔出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该装置对氯化氢的处理效率预计可达到90%以上,处理后氯化氢废气排放速率为0.016kg/h,氯化氢废气排放浓度为8mg/m3,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氯化氢10mg/m3的要求。

经济可行性分析:

项目废气处理主要投资包括无组织废气控制及废气收集系统、车间处理系统等,约需25万元,废气费用主要为电费、人工费和药剂费等,每年需处理成本为10万元/年。

8.2.3  对废气处理改进的建议

1、严格控制吸收塔pH、CODCr浓度、氨氮浓度,防止因浓度过高导致吸收效率下降的现象发生;

2、一旦发生事故性排放将造成重大影响,因此要求建设单位切实加强生产管理,制订详细的生产操作和废气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事故性排放。

8.3  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需在厂区现有空地上进行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生产区等易发生地下水污染区块必须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且在车间周围须设置拦截沟,防止车间内废水渗透进入地下水或通过车间排入到雨水管网。

车间防渗防腐设计具体可参照如下要求执行。

8.3.1  防渗原则

依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的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1、源头控制措施

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2、末端控制措施

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防渗原则。

3、污染监控体系

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4、应急响应措施

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8.3.2  防渗方案及设计

1、防渗区域划分及防渗要求

根据各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

根据本项目特点,防渗区域划分及防渗要求见表8.3-1,分区防渗图见图8.3-1。

表8.3-1  污染区划分及防渗要求

分区类别分区举例防渗要求

非污染区绿化区、管理区、厂前区等不需要设置专门的防渗层

一般污染

防治区生产区、管廊区、污水管道、道路、循环水场、化验室等渗透系数≤10-7cm/s,1m厚粘土层

重点污染

防治区污水收集沟和池、厂区内污水检查井、机泵边沟、固废暂存场所等渗透系数小于10-7cm/s,且厚度不小于6m

2、主动防渗漏措施

装有毒有害介质设备的设备法兰及接管法兰的密封面和垫片提高密封等级,必要时采用焊接连接。设备的排净及排空口不采用螺纹密封结构,且不直接排放。搅拌设备的轴封选择适当的密封形式。

(1)所有转动设备进行有效的设计,尽可能防止有害介质(如重油、系统中的润滑油等)泄漏。对输送有毒有害介质的泵选用无密封泵(磁力泵、屏蔽泵等)。所有输送工艺物料的离心泵及回转泵采用机械密封,对输送重组分介质的离心泵及回转泵,提高密封等级(如增加停车密封、干气密封或采用串联密封等措施)。所有转动设备均提供集液盆式底座,并能将集液全部收集并集中排放。

(2)污水/雨水收排及处理系统

各装置污染区地面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及使用过的消防水全部收集进入污染雨水收集池,通过泵提升后送污水处理场处理。

输送污水压力管道尽量采用地上敷设,输送污水压力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或架空管道,所有穿过污水处理构筑物壁的管道预先设置防水套管,防水套管的环缝隙采用不透水的柔性材料填塞,埋地敷设的排水管道在穿越厂区干道时采用套管保护,禁止在重力排水的污水管线上使用倒虹吸管。所有穿过污水处理构筑物壁的管道预先设置防水套管,防水套管的环缝隙采用不透水的柔性材料填塞。

 图8.3-1  分区防渗图(未标注部分属非污染区)

8.3.3  地下水监控

为了掌握本工程周围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地下水体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对本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以便及时准确地反馈工程建设区域地下水水质状况,为防止本工程对地下水的事故污染采取相应的措施提供重要的依据。

根据地下水流向、污染源分布情况及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扩散形式,以及HJ610-2016的要求,建议企业在厂区及其周边区域布设3个以上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厂区内已保留有3个地下水采样井,分别位于本项目中心、丙类车间旁、甲类车间旁),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预警体系。在本项目地下水上下游拟布设水质监测井,主要记录地下水水位和地下水污染物浓度。

8.3.4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结论

项目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把本项目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8.4  土壤污染控制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建设单位应在车间设计、建设阶段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控工作,从工艺、管道、设备、原料储存运输、污水储存输送处理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土壤污染。

企业需要加强对厂区内设备“跑冒滴漏”检查,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尽量杜绝事故性泄露与排放。同时做好厂区的防渗防漏措施,加强地面硬化率,选用有多级防渗措施的设备等,一旦发生泄漏也能迅速收集,且不会使泄露物料渗透至土壤环境。

2、过程控制措施

过程控制主要从大气沉降、垂直入渗等途径进行控制

(1)涉及大气沉降途径:合理设计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确保废气处理效率和全面稳定达标,并可在厂区绿地范围种植对氯化氢有较强吸附降解能力的植物,一方面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另一方面减少因大气沉降带来的土壤污染。

(2)涉及垂直入渗途径:

对于地下或半地下本工程构筑物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是防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基本措施,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等要求,评价区的半地下工程应将防渗设计纳入整体工程设计任务书中。

防渗设计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参考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和包气带防污性能等资料,分区制定适宜的防渗方案。防渗设计应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防渗层材料的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7cm/s,且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兼容。

相应污染区防渗要求可详见本报告“8.3.2  防渗方案及设计”相关内容。

3、风险控制措施

涉及地面漫流途径需设置三级防控。

一级防控;在装置区(主要为多功能车间等部位)、污水储存区域和罐区等处按规范设置围堰、防火堤,构筑生产过程环境安全的第一层防控网,使泄漏物料进入处理系统,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二级防控;在罐区及装置区等易集中产生污染物的部位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缓冲池,并设切断阀门等,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级防控;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作为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废液储存和调控手段,并结合已建设的智能化雨水排放口系统,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一旦发现土壤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土壤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项目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把本项目污染土壤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8.5  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出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树脂、其他废包装材料)及一般废物(压滤滤渣、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废滤芯等),企业拟利用厂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处置方面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1.危废贮存场所(设施)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拟利用厂区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仓库,该暂存场所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化建设,具体如下:

(1)贮存场所应配备通讯、照明和消防设施;

(2)危险废物贮存时应按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区域之间应设置挡墙间隔,并设防雨、防火、防雷和防扬尘设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种类较多,可根据废物性质进行分类堆放,物化污泥和有毒有害化学品包装袋应分开堆放,项目固废均采用编织袋进行装运,堆放时应注意各类废物的特性,防止产生不相容废物同时贮存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或事故;各类废物贮存周期不得超过一年;

(3)贮存场所要求采取“防腐、防渗、防风、防雨”措施,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4)暂存库应设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收集到的渗滤液通过管道输送到废水站处理;并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5)暂存库应根据贮存废物种类和特性设置相关标志;

(6)暂存库不得擅自关闭,关闭前应按照GB18597等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基本情况详见表8.5-1。

表8.5-1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贮存场所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

周期

1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树脂HW49900-015-13污水站旁9m2编织袋装不超过一年

2其他废包装材料HW49900-041-49捆装

2.运输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

公司不设危险废物运输设备,危险废物的运输由接收单位负责。

3.危险废物处置过程污染控制

本项目不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所有危险废物均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企业应将本项目固废列入固废管理台账,并完善厂内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要求在危废产生点、危险暂存库和厂区门卫处分别设置台账,详细记录危废的产生种类、种类等;固废管理台账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固体废弃物的类型、处理处置方法,如果外售或转移给其他企业,应严格履行国家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的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单,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买卖。

4、一般废物暂存处置措施

企业应针对废弃非危化品包装材料设置相应的暂存场所,该场所设置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相应要求。

废弃非危化品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但不得出售给个人或无相应利用能力的单位。

5、固废处置运行废物估算

综上分析,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焚烧处置费用约3800元/t,委托填埋处置费用按1800元/t,项目固废处置费用约为33.4万元。

8.6  噪声治理对策

(1)该项目生产设备中,主要的噪声源是反应釜电机、离心泵等设备,最大噪声源噪声达80dB。设计中考虑针对各噪声源特征进行**、减振等处理,在平面图上注意将这些设备所在车间放在远离厂界、厂内综合楼较远的位置,尽量降低噪声对环境及厂内行政办公区的影响。

(2)主要设备的噪声控制

①风机:选用低噪声风机;设置隔声罩;对振动较大的风机机组的基础采用隔振与减振措施;对中大型风机配置专用风机房;鼓风机进出口加设合适型号的消声器。

②鼓风机:设置空压机房,并对房内时行吸声与隔声处理,包括门、窗;对管道和阀门进行隔声包扎。

③泵:泵房可做吸声、隔声处理;机组可做金属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等。

(3)除对噪声源分别采取上述措施外,并将加强厂区绿化,在主车间和厂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以降低人对噪声的主观烦恼度。

8.7  清洁生产

8.7.1  工艺技术装备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8.7.1.1  工艺技术方案先进性分析

1、微电子化学品

该生产线采用固体水玻璃为起始原料,通过超滤水溶解得到液体硅酸钠,部分直接出售作为成品,部分作为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的原料继续加工。制得的液体硅酸钠通过压滤除去不溶物,离子交换得到活性硅酸,再进行缩聚,然后再通过超滤浓缩得到最终超纯二氧化硅磨料成品。

路线如下:

1、离子交换

 

2、缩聚

mSiO2•nH2O(10nm级别)                                aSiO2•bH2O(100nm级别)

本产品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有机原料使用,不涉及有机废气排放,产生的废气仅为少量的HCl废气,处理后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是一条适合工业化生产的路线。

2、助剂产品

本项目助剂产品有柔软平滑剂和炼染一浴精炼除油剂,都为复配产品。助剂产品原料采用中间产品,工艺为简单复配,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8.7.1.2  装备水平先进性分析

项目具体各生产单元先进性分析见本报告“4.3  项目设计思路”小节内容,本处不再重复。本处重点对项目拟采用的工艺技术装备与相关装备技术要求文件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对照浙经贸医化[2005]1056号《关于做好推进传统精细化工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工作的通知》,该项目技术装备符合性情况详见表8.7-1。

表8.7-1  与浙经贸医化[2005]1056号文对比其装备技术符合性分析

序号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

1不得使用压缩空气、真空压吸输送易燃化工介质。若介质特性及工艺无法替代时,须对输送排气进行统一收集。该项目不使用压缩空气、真空压吸输送物料。符合

2固体投料应设密封投料装置,不得敞口投料。以剧毒物品为生产介质的设备和母液、污水的收集槽,不得使用敞口设备,确因排渣、清渣需要,该设备应设密闭排渣装置。固体物料全部通过固体投料器投加,不使用敞口设备,本项目不涉及剧毒物品。符合

3固液分离不得使用敞口设备,淘汰真空抽滤设备。确因工艺介质要求必须使用敞口设备,须对设备布置区域作独立隔离,并设立独立的尾气排风处理系统。固液分离采用密闭式过滤器,并使用暗流式板框压滤设施。符合

4加强职业防护。使用化学危险品原料的生产车间应改善作业环境,采用可靠的集中排风处理系统,降低有害介质的浓度。不得使用轴流风机进行通风。采用可靠的集中排风处理系统。符合

5溶剂贮槽必须配备呼吸阀、防雷装置、防静电装置和降温装置。有呼吸阀防雷装置、防静电装置。储罐配备冷却降温系统和废气吸收装置。符合

6提倡采用连续化生产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减少“三废”产生量,提高产品收率。本项目工艺所限只能间歇生产,盐酸采用定量化的计量泵等输送设施。符合

7不得采用非金属管道输送有机化工危险品。若生产过程无法避免时,对输送管道应作可靠的防静电措施。除物料装卸场所临时使用外,正常生产流程中的物料输送应使用刚性管道,不应使用柔性塑料管。正常生产流程中的物料输送全部使用刚性管道符合

8使用剧毒物品投料的区域,设备布置应相对独立。对地面冲洗水及污水应作独立收集,专项处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物料。符合

对照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该项目技术装备符合性情况详见表8.7-2。

表8.7-2  与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文对比其装备技术符合性分析

序号判断依据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是否

符合

1当沸点高于45℃的易挥发介质如选用固定顶储罐储存时,须设置储罐控温和罐顶废气回收或预处理设施,储罐的气相空间宜设置氮气保护系统,储罐排放的废气须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物料进入储罐过程宜装设平衡管,减少因大呼吸产生的废气的排放量。盐酸储罐设置呼吸阀、平衡管控制系统,废气接入丙类车间废气处理系统采用一级碱液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

2可燃液体储罐不宜与液化烃、化学药剂等储罐布置在同一罐组内;有毒物料应单独布置在一个罐组内;所有储罐均应设置围堰及应急池,围堰总体积大于最大储罐容积之和。罐区设置围堰及应急池,围堰总体积大于最大储罐容积之和符合

3埋地储罐应有可靠的防腐措施,并设储罐泄漏防渗和收集设施。不设埋地储罐符合

4输送腐蚀性或有毒介质的管道不宜埋地敷设,应架空或地面敷设,并应避免由于法兰、螺纹和填料密封等泄漏而造成对人身或设备的危害;该类管道在低点处不得任意设置放液口,可能排出该类介质的场所应设收集系统或其他收集设施,经处理后排放。管道均架空,管道低点处不设置放液口符合

5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应架空或沿地敷设,严禁直接埋地敷设。必须采用管沟敷设时,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在管沟内积聚的措施,并在进、出装置及厂房处密封隔断;管沟内的污水应经水封井排入生产污水管道。该项目使用的可燃液体管道均架空符合

6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25mm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金属管道和阀门采用锥管螺纹连接时,除能产生缝隙腐蚀的介质管道外,应在螺纹处采用密封焊。可燃液态的金属管道采用焊接连接。符合

7封闭的管路应设流体膨胀设施;不隔热的液化烃管道应设安全阀,有条件的企业其管道出口应接至火炬系统;不隔热的易燃、可燃轻质液体的管道亦应采取管道泄压保护措施。封闭的管路设流体膨胀设施;企业未储存、生产液化烃。符合

8单班使用同一种液体桶(210L)装物料量大于3桶,宜采用储罐集中存放,并采用管道输送。液体物料均采用储罐集中存放,并采用管道输送。符合

9容器间物料的输送及实施桶装物料加料,不得采用压缩空气或真空的方式抽压,应采用便携式泵或固定泵输送。罐装物料固定泵输送。符合

10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和液化气体等化学物品不可存放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自燃、易燃化学物品的堆垛要置于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设置通风降温装置和消防安全设施。易燃化学物品的堆垛置于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设置通风降温装置和消防安全设施。符合

11剧毒物品实行双门双锁、双人登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押运制度;剧毒物品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性质相抵触的不得混放;使用时必须两人以上在场,穿戴好防护用品,取用后登记使用情况并签名;使用后物料处理所剩残液经处理后倒入废液桶,不得流入清水沟;剩余物品必须退回仓库。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品。符合

12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应设置专门的包装物、废弃物回收储存场所;空桶应在指定场所堆放,并设残留物收集设施;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品不得移交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处置。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使用;废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设有危废仓库。符合

13易燃物品灌装站宜为敞开式建筑物,比空气重的气体灌装站其室内地面应高于室外地坪,其高差不应小于0.6m;并设置强制通风措施。储罐区物料罐装均在室外进行符合

14汽车槽车卸料时,甲类液化烃、可燃液体宜采用鹤管或万向卸车鹤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槽车卸料时采用防静电快接金属软管符合

15有毒、有害液体的装卸应采用密闭操作技术,配置局部通风和净化系统以及残液回收系统。有毒、有害液体的装卸采用密闭操作技术,配置局部通风和净化系统。符合

16化工企业须采用密闭生产工艺,对因工艺需要作业的加料、出料、分离、取样场所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物料外泄的技术措施,严禁敞口作业。固体投料采用固体投料装置,其它工序均为密闭。符合

17容易发生泄漏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生产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连锁设施,并具有捕集流失危险物品的措施。易发生泄漏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连锁设施,并具有捕集流失危险物品的措施。符合

18易燃、易爆工艺装置必须设置超温、流量、超压检测仪表和报警安全联锁装置;可燃气体(蒸汽)有可能泄漏扩散处必须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必须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本项目不涉及易燃、易爆工艺;不涉及可燃气体原料;自动控制系统并行设置有手动控制系统。符合

19在有可燃气体(液体危险化学品蒸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在有可燃气体(液体危险化学品蒸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设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符合

20易燃、易爆工艺装置的放空管出口处必须设置阻火器;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必须设置带有降温装置的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事故排放收集处理槽。本项目不涉及易燃、易爆工艺;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设有带有降温装置的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事故排放收集处理槽。符合

21物料计量鼓励采用机械或自动计量方法,减少液体计量罐的使用。除工艺过程需要滴加的物料使用计量罐外,其它物料均采用计量泵输送。符合

22反应釜的选用应结合物料特性、反应特点设计制造,尽量减少搪玻璃通用反应釜的使用,尽量选用标准设备;当选用搪玻璃通用反应釜时,企业应对其原料利用率、操作性能、安全、节能情况做评估。项目所选反应釜适应原料特性和反应类别。符合

23鼓励使用分离、干燥、包装一体化设备,不宜采用敞口真空抽滤设备,不得敞口离心作业;过滤、离心分离作业场所应相对隔离,涉及易燃介质分离的离心机内部空间应进行氮气保护;分离作业场所作业环境应设集中通风系统,并作处理后排放。固液分离采用密闭式过滤器,并使用暗流式板框压滤设施。符合

24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不得使用皮带传动;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其他转动设备若必须使用皮带传动时,应采用防静电皮带。不采用皮带传动。符合

25极度危害(Ⅰ级)、高度危害(Ⅱ级)的职业性接触毒物和高温及强腐蚀性物料的液面指示,不得采用玻璃管液面计。所有液体物料液面指示采用磁翻板或聚全氟乙丙烯半透明管,不使用玻璃管液面计。符合

26丙类生产车间涉及使用甲、乙类溶剂场所应有通风措施,并应结合生产工艺的要求设立必要的报警、联锁设施,涉及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要满足相应的电气防爆等级要求。厂区所有使用甲、乙类溶剂场所设有通风措施,并结合生产工艺的要求设有报警、联锁设施,厂区所有电气设备均满足相应的电气防爆等级要求。符合

通过分析,该项目生产设备符合浙经贸医化[2005]1056号《关于做好推进传统精细化工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工作的通知》以及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的要求。

据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以及浙政发[2011]107号文“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本项目设备均不属于淘汰落后设备。

对照《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企业建设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虞经开区[2014]5号文)中相关要求,采纳情况见表8.7-3。

表8.7-3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企业建设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采纳情况

类别序号内容及要求采用的工艺、措施等情况采用的设备备注

物料储运1液体物料储存原则上淘汰桶装本项目盐酸采用罐装贮罐/

2槽车等卸料转移过程须有减少废气排放的措施槽车卸料过程采用气相平衡管以减少废气排放气相平衡管/

3罐区、仓库等物料储存须有相应的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盐酸贮罐采用呼吸阀控制减少废气排放量。呼吸阀/

液体物料输送4液体物料的密闭输送须有相应的措施,不宜采用压缩空气或真空的方式抽压液体原料输送采用隔膜泵及刚性管道进行输送,不使用压缩空气或真空抽吸方式隔膜泵等/

5对于特殊工艺要求,有毒、腐蚀、易燃、易爆以及易挥发的桶装物料,须设置物料输送小间或有相应的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不涉及有毒、腐蚀、易燃、易爆以及易挥发的液体物料

6工艺要求需要高位槽计量投料的,须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液碱采用高位槽计量投料,但无挥发性废气/

固体物料输送7固体物料应密闭称量或设置专门的称量间,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固体物料投料全部采用专门的固体投料器进行投加,并设置抽风系统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固体投料器及集气设施等/

8对于有毒、有腐蚀、遇湿易燃、遇空气易燃、有刺激性气味等物料,投料须有相应的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不应采用开放式人工投料//不涉及有毒、有腐蚀、遇湿易燃、遇空气易燃、有刺激性气味等物料

主反应单元9反应设备应选用密闭反应釜,中转槽应选用密闭容器全部采用密闭式反应釜和中转槽等全密闭式反应釜、中转槽等/

10用到易燃、易爆物料的反应釜上应设置惰性气体保护//不涉及易燃、易爆物料

11生产过程中取祥、物料转移等操作过程,应采取相应的密闭和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采用密闭式的取样泵进行取样,物料转移全部采用隔膜泵、密闭刚性管道或密闭小车进行输送,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取样泵、隔膜泵等/

固液分离单元12固液分离宜采用密闭、自动化程度高等先进设备,不得采用敞口式离心机、明流式压滤机和非密闭抽滤等淘汰设备固液分离采用密闭式过滤器,并使用暗流式板框压滤设施。/不涉及固液分离

13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物料应选用密闭式自动卸料离心机,采取惰性气体保护措施;确因工艺要求必须使用的,必须对装置区域独立隔离,设局部强制通风设施,并设独立的尾气收集处理系统//不涉及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料

干燥单元14物料的进料、出料、干燥及转移过程应采取相应的密闭措施,尾气须收集处理不涉及干燥

成品包装单元15产生粉尘较大的固体物料包装区应设置强制通风设施,排风经除尘后再排放//项目不产生粉尘

16液体物料灌装,应采用相应的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盐酸贮罐采用呼吸阀控制减少废气排放量。呼吸阀/

综合17各单元工艺设备宜选用较高集成度和自动化水平的工艺技术装备,消除生产过程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各工艺单元已采用高度集成单元,各单元采用系统程序控制//

18车间设计采用立体布局,尽量利用重力转移物料,运行DCS管理系统项目设计过程中已采用立体布局,采用重力流方式进行转移,并规划设置DCS控制系统//

19污水输送实行管道化,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每个车间设置一个废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池落实防腐设施,车间收集池安装水位自动控制设备,废水输送采用明渠明管或明管高架方式,输送管道标准统一颜色及流向。污水站处理单体与单体之间的废水输送采用明管和固定管,并标注统一颜色及流向,不得设置临时管。废水处理设置出口与厂总排口应密封相接,不得有分管或支管。污水采用架空管道输送,满足防腐、防渗要求,输送管道要求采用标准统一颜色和流向;单个车间内废水进行分类分质收集,本项目无高浓度污水,低浓度废水采用车间污水池收集;污水站各处理单元间输送采用明管输送,管道应统一颜色和流向,不设置临时管;废水站出口直接连入排放口,并与厂区总排口之间采用明管密封连接,不设置分管或支管。//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基本上满足了《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企业建设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虞经开区[2014]5号文)中附件三实施细则的要求。

对照“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关于印发《上虞区化工产业改造提升2.0版生态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虞环[2019]50号)及本项目设计情况,项目的建设符合上虞区化工产业改造提升2.0版生态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具体如下:

表8.7-4  上虞区化工产业生态环境改造提升2.0版标准符合性分析汇总表

序号类别改造提升标准理由符合性

1政策法规企业项目应符合国家、地方产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建设、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等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企业现有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建设、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等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本项目实施后需及时。符合。

2基础管理建立专业的环境管理机构,包括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监测分析部门、处理设施运行部门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值班巡查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特别是环保处理设施停运和检修报告制度。制定污染防治设施和突发环境事故的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完备的环境保护管理台帐,包括自行监测台帐、环保设施运行台帐、药剂使用消耗台帐、危险废物处置台帐。企业项目审批、验收、整治、核查、排污许可等“一厂一册”档案资料齐全。企业目前已建立了专业的环境管理机构,具备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值班巡查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和突发环境事故的隐患排查制度,要求制定环保处理设施停运和检修报告制度。企业已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要求项目建成后继续按要求完善环境管理台账和一厂一册档案资料。符合。

3按规定开展污染物自行监测,应具备基本污染物指标监测能力,鼓励具备主要特征污染物指标监测能力,满足内部环保管理需求。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委托具备资质的监测单位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规定公开自行监测方案和监测情况。及时制定、更新、完善污染物收集、处理操作规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工艺流程图,并按规定上墙公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废水、废气治理方案,并经有关专家评审。签订相关废水纳管、固废处置等三废委托处置合同。同时,合同应及时更新。企业具备pH、COD、氨氮等检测能力,但不具备部分特征污染物能力,项目建成后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测,企业定期在网络公开自行监测方案和监测情况;污染物收集、处理操作规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工艺流程图及时更新并上墙公开;废水、废气治理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要求企业项目实施后企业及时更新签订废水纳管合同及固废处置合同。 符合。

4源头管理宜采用连续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收率,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新建和推倒重建的生产车间宜采用垂直流设计。应使用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物料代替高毒、恶臭、高挥发性原辅材料,车间废气应采用可靠的尾气集中收集与处理系统。应采取先进装备设施、工艺技术和方法,加强过程控制,鼓励生产工艺和设备实现密闭化、连续化、管道化。在生产工艺适用的情况下,鼓励选用单锥、双锥、闪蒸干燥等先进的干燥设备。应淘汰水喷射泵、蒸汽喷射泵和水冲泵等真空设备,确因特定工艺要求使用的,应做好使用水的冷凝和回收,完善设备密闭和废气收集措施。采用连续化程度较高的生产线生产,其他工艺设计中已考虑采用管道化、密闭化设施;项目所产生废气经分类收集后分类处理;项目不涉及干燥及喷雾干燥设备;要求使用液环真空泵、螺杆泵,不使用水冲泵。符合。

5挥发性液体物料固定顶储罐须采用呼吸阀、氮封、降温设施、气相平衡管等一种或多种措施,呼吸废气宜应采用冷凝回流或其他方式处理后排放。挥发性液体物料装卸必须采用装有平衡管且封闭的装卸系统。使用桶装液体原料的必须密闭正压输送并设置密闭投料间,不得真空抽取。除物料装卸场所临时使用外,正常生产流程中的物料输送应使用刚性管道,不得使用柔性塑料管,以减少环境风险。反应釜、管道等装备拆除前必须清洗清理干净,原料、产品、使用过的物料桶和废弃反应釜、管道等装备应及时处理,禁止露天长时间堆放。要求盐酸等物料储罐设置呼吸阀及气相平衡管;呼吸废气采用接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要求桶装物料均采用正压输送,并设密闭间,杜绝真空抽取;正常生产流程外,不得采用刚性管道;设计中无露天堆放场所,所有材料、设备全部放置于仓库内,要求项目建成后加强管理,杜绝露天堆放现象发生。符合。

6废水收集处理须做好清污分流工作,各类废水和初期雨水做到应纳尽纳,应关注特征污染因子的治理对策。重金属、高氨氮、高磷、高盐、高毒害(包括氟化物、氰化物)、高热、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应配套预处理措施和设施。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明管高架输送,标注统一颜色、废水类别及流向。

罐区地面应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并采取防雨措施。污水外排管道在厂区内实现明管化。工艺装置废水不得落地且不得进入车间污水明沟(渠),新建企业及新建项目车间工艺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不得设置地下污水收集池,地面清洗水或现有企业整改确有难度的须采用池中罐的形式收集废水。所有废水全部纳入污水站处理,项目微电子车间工艺废水设置了中和沉淀的预处理系统,废水通过明管高架进行输送,要求项目建成后在输送管道处标注废水类别及流向;罐区地面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并采取防雨措施;污水外排管道在厂区内实现明管化;本项目车间内除地面清洗水外,车间工艺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设置地下污水收集池,采用池中罐的形式收集废水。符合。

7废水总排放口应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日排水量超过50吨的企业应安装刷卡排污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应安装智能化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雨水收集应采用明沟(渠),初期雨水纳入污水收集系统,后期雨水应及时排放或回用于生产。企业安装有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刷卡排污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雨水排放口符合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已安装智能化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雨水收集均采用明沟(渠),初期雨水纳入污水收集系统,后期雨水纳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符合。

8废气收集处理废气收集应按照小风量、高浓度原则设计,除安全因素以外,严禁稀释收集、处理。液体投料应采用重力流或正压输送,异味明显的固体投料采用固体投料器,无法使用固体投料器的应设置密闭隔间等方式隔绝物料与环境空气的接触。在生产中易挥发或异味明显的物料、中间体、产品,宜采用密闭生产体系,投料、转移、出料以及抽滤、离心、干燥、烘干等固液分离工序宜采用密闭设施,无法密闭的应采用密闭隔间等方式隔绝物料与环境空气的接触。挥发性或异味明显的成品包装单元,根据包装形式,应选用效率高、物料转移简单、自动化程度高的包装设备,异味难以收集的应设置密闭隔间等。设置密闭隔间的,须对废气产生点位采取局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提高效率减少换风次数,减少总风量。企业废气收集方案按照小风量、高浓度原则设计;桶装液体料采用正压输送,固体物料投料全部设固体投料器等固体投料设施;固液分离采用密闭性较好的隔膜式暗流压滤机、微孔过滤机,不使用敞口离心、过滤设备;成品包装采用自带筛分、计量、分装的自动包装机;带异味的包装单元要求采取密闭收集措施。符合。

9应根据废气类别分质分类收集处理,非水溶性、不含卤代烃的有机废气宜采用RTO焚烧等废气处理方式,同时建立涉危废气处理专家论证机制;无法分离的混合型废气应根据废气成分特性设计合理的组合处理方案。

工艺要求必须使用热风循环烘干设备的,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应用专管引出,并经冷凝回收、预处理后,方可进入废气处理系统。

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应建设相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

污水站废气收集宜采用ABAS或PVDF等密封效果较好的材质。项目HCl废气采用碱液吸收处理,处理工艺合理。公示设有分析室,分析室无废气产生;要求污水站废气收集采用ABAS或PVDF。 符合。

10企业主要废气末端治理设施应规范安装监测采样阀门及平台,采样电源保持稳定供电。企业应科学管理废气治理设施,鼓励安装光控、声控等报警装置及时预警设施故障,重点废气治理设施鼓励采用传感器方式全方位监管设施运行情况。各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已安装规范化的采样平台及采样口,要求喷淋塔等装置安装相关传感器、报警装置。符合。

11固废处理产生管理及包装要求:①产生管理要求:张贴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周知卡,建立产生点位台账,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包装,在包装容器上初步张贴危险废物标签,已完成包装的危险废物在产生点位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②包装要求:包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贮存量不得超过容器最大贮存的90%,产生异味的危险废物须密封容器口或袋口,易散落的危险废物应进行打包缠绕,防止脱落。要求危废产生点位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周知卡齐全,建立产生点位台账,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包装;不得采用破损容器包装危险废物,贮存量不得超过容器最大贮存的90%,产生异味的危险废物须密封容器口或袋口,易散落的危险废物应进行打包缠绕,防止脱落。符合。

12设备建设及贮存要求:

①设施建设:贮存设施应防风、防雨、防晒;地面硬化、防腐、防渗、无裂缝;内部四周设置导流沟;外部设置不小于一立方的收集池,收集池应能自动收集泄漏液体,并设置污水管道输送至污水站集中处理;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参照危险废物化学品贮存设施等级要求建设相应设施,焚烧和综合利用类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满足2个月时长以上正常生产活动情况下的产废贮存需求,贮存挥发性危险废物的设施应设立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配备与危险废物特性相应的应急设施和物资。

②贮存要求:不得贮存与危险废物管理无关的其他物品;互相反应的危险废物不得贮存在同一场所;不同类别危险废物需分区堆放,间隔一米以上,划定分隔线或隔离墙;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不得与地面接触;在贮存设施内外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和周知卡并及时更新;应由专人管理,分类别建立出入库台账并实时记录;配备称重计量设施,对入库的危险废物逐件进行称重,其中危废要求规范存放、及时清零。危废仓库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外部需设置不小于一立方的收集池,收集池应能自动收集泄漏液体,并设置污水管道输送至污水站集中处理;危废库容积满足焚烧和综合利用类危废2个月时长以上正常生产活动情况下的产废贮存需求;危废仓库设有相应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各危废分区存放,间隔满足1米要求,各危废均放于托盘之上,不于地面接触;危废仓库内外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和周知卡并及时更新;危废仓库专人管理;分类别建有出入库台账并实时记录;配备称重计量设施,对入库的危险废物逐件进行称重;要求在项目建成后继续加强危废管理工作。符合。

13建立、健全固废废物档案,分类建档:

①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验收报告和批复及固废核查报告;

②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分类别);

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委托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④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备案申请表、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及转移联单;

⑥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业务人员培训记录;

⑦有自行处置的,还需提供处置装置(设施)环评、验收技术文件及批复、处置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企业固废废物档案健全,要求项目实施后继续加强固废废物档案管理。符合。

14除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危险特性进行判别外,还需根据生产原料、工艺等对危险废物特性做进一步判别,对可能具备易燃性的危险废物需进行其他特性分析,并根据特性判别结果指导贮存、堆放、处置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同时将危险特性告知利用处置单位。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上报年度管理计划、产生处置台账、转移联单。上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300吨/年的产生单位应在下年年初自行组织固废核查和论证,生产工艺调整、新项目投产后,危险废物产生量与法定核定量相比变化幅度超过20%的须组织固废核查并与管理计划一同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自行利用处置本单位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参照危险经营单位管理要求建立相关制度和台账,利用处置外单位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包括自行利用处置)需按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化工企业必须在物流的出入口(大门或物流大门)、贮存场所(危废暂存库)、主要产生(处置)设施(污水站、精馏脚料卸料口、废水脱盐装置、废活性炭产生点、过滤滤渣产生点)安装“三点一线”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要求新项目投产后,危险废物产生量与法定核定量相比变化幅度超过20%的须组织固废核查并与管理计划一同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各危废产生点及时安装视频监控并与环保局联网。符合。

15环保应急管理结合化工园区实际情况,重点企业建立特殊污染因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事故应急池容积应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电源应从总电源处单独接出,应急泵应安装自动感应装置。事故应急池容积符合应急预案要求,事故应急池电源从总电源处单独接出,应急泵已安装自动感应装置。符合。

16建立环保治理设施收集、处理、运行定期排查检修机制,及时发现存在故障和隐患,加强环保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完善防范措施。每年组织环境应急培训一次以上,每月对应急物资和设施进行检查记录。已建立环保治理设施收集、处理、运行定期排查检修机制;企业每年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培训,每月对应急物资和设施进行检查并记录。符合。

17按要求更新完善环境污染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备,每年单独或联合组织应急演练一次以上,演练须有方案、过程剧本,演练留痕(视频、照片等影像资料)。重点企业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高风险企业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企业已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符合。

18环保管理智能化企业按照国家环境监测相关规定,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实施在线自动分析。重点排污单位配套安装pH、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特征因子等废水、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并上传至相关监管平台。要求企业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实施在线自动分析。符合。

19在企业调度污染物排放监控平台中设置排放限值、超标预警条件等,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异常,并对超标情况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包括调查、分析、处理、反馈,最大限度的降低或消除环保隐患。要求企业建立污染物排放监控平台,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符合。

20监管(控)平台具备自动统计功能,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进行统计、分析。要求依靠监管(控)平台自动统计功能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进行统计、分析。符合。

21企业应加强对环保装置的运行监控,具备各类环保装置运行状态数据采集、实时上传到各类监管(控)平台的能力。企业已具备各类环保装置运行状态数据采集、实时上传到各类监管(控)平台的能力,要求项目实施后加强对环保装置的运行监控符合。

8.7.2  清洁生产改进建议

1、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整体工艺较为简单,涉及的溶剂种类也较少,建议公司在生产线设计时应严格执行园区标准化建设要求,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多采用连续式工艺代替间歇式合成工艺;并尽可能使用重力流等方式进行车间布局,并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减少人工操作,尽量降低因误操作带来的不必要损耗。

2、建议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提高收率,减少或替代有毒有害原料,从源头减少三废排放量。

3、在设计上合理布置生产布局,减少物料输送距离,并尽可能采用管道密闭输送,有机物料输送泵建议选用泄漏较小的屏蔽泵或磁力泵。溶剂物料除工艺需要外,均建议淘汰高位槽中转过程,直接用计量式隔膜泵打料,减少中转环节。

5、重视对先进设备的投入,尽可能选用密封性能好的生产设备,减少中转环节设备使用量,尽可能采用质量流量计或其他先进的计量设备从贮罐直接打料到反应釜,降低中转过程废气的排放量。

6、建议企业在今后环保管理中制订较为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并严加管理,确保三废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在生产设备上采用先进密闭设备,严防跑冒滴漏。

7、建立和完善生产过程原料、水、电、汽等的消耗指标管理考核办法,定期比较各项指标消耗情况,从而优化生产过程控制,控制原辅材料的消耗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发生量。同时将使职工的收入与成本和质量合格率挂钩,从而提高员工操作积极,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物料损失。

8、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化工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要求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定期对生产过程原辅材料消耗、产品质量、“三废”产生量等指标进行对照审核,及时发现生产问题,并予以解决,提高物料利用率,降低消耗。

9、积极推行各项管理制度。企业积极建立健全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生产操作规程,设施的运行、操作和化验记录须规范、完整。建议企业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并严格按体系程序进行运作。

8.8  污染治理对策措施汇总

具体见表8.8-1。

表8.8-1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分类措施名称主要内容环保投资(万元)运行费用(万元)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废水收集、清污分流措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10/达到上虞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

综合废水处理依托厂内现有40m3/d废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7.2

废气无组织废气控制及废气收集系统生产设备密闭化、管道化改造,并采用风管、集气罩等收集废气进入废气总管205满足GB31573-2015中表3限值

车间废气处理盐酸废气采用一级碱液吸收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55

噪声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设备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与隔声装置,并加强设备维护工作,以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噪声5/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固废暂存,外运等措施533.4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其他/废水废气检测监控设施、地下水环境监控(防腐防渗列入工程投资内)、事故池及其他环境风险应急设施等30/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应急能力的建设,降低事故发生可能性

合计7550.6



9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9.1  环保投资估算

该项目环保投资主要为废水及废气、噪声治理等,根据测算,需投入环保资金75万元,每年需追加处理费用50.6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5%,企业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应留足环保治理资金,确保污染治理装置稳定运行。

9.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环境工程和环保设施的资金投入是建设项目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虽投入一定的治理资金增加了单位产品的成本,但所产生的环境效益确实不容忽视的。拟建项目建成运行后主要环保设施的环境效益分析如下:

9.2.1  废气排放

项目建成投产后,通过积极的废气治理对策措施,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均低于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对当地环境空气及生态系统影响较小。

9.2.2  废水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企业废水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对项目所在地区域水环境无影响。

9.2.3  固废处置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如众联环保公司等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各项处置措施既可减少废物对外的排放量,又最大限度的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

9.2.4  噪声控制

项目产生噪声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减轻了对厂区周围环境的影响,周围声环境可以维持现状。

本项目通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使废水达到进管标准,同时也降低了上虞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难度,为污水厂达标排放打下了基础。清污分流以及废水纳管处理既防止了对内河的污染,保护了区域地表水水质和水生生态环境,也保护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效益。通过废气治理和资源回收大大减轻了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同时资源的回收利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减轻了对周围水体、环境空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

9.2.5  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达产后,年新增销售收入10050万元,利税3120万元。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建设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机会,本项目的工艺技术先进、成熟、可靠,产品市场前景良好,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抗风险能力较强,在技术上、经济上和市场上都是可行的。

9.2.6  社会效益分析

1、项目的实施可增加就业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当地的就业压力,项目建成后可为国家贡献可观的**,同时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本项目产品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10050万元,利税3120万元,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对拉动当地经济增长有着一定的作用。

9.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小结

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显著,可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从环境效益方面看,各项环保治理措施投入正常运行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且技改前后部分废水排放量有所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当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10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10.1  环境管理

10.1.1  环境要求

1.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

(1)营运期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营运期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3)各类环境管理制度的督促落实工作。

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制订环保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健全各环保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管理责任制;设置各种设备运行台帐记录,规范操作程序;明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建设、运行及维护费用保障计划;同时应制定相应的经济责任制,实行工效挂钩。每月考核,真正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地提高各环保设备的运转率和净化效率,同时要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按时上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排污申报表,以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

10.1.2  环境管理制度

1.环境管理机构的建议

公司已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安环部,配备专职的环保技术人员,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

(1)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和进行企业员工环保专业知识的教育。

(2)组织制订全厂环保管理制度、年度实施计划和长远环保规划,并监督贯彻执行。

(3)提出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应急措施。

(4)参加本厂环保设施工程质量的检查、竣工验收以及污染事故的调查。

(5)每季度对全厂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全面检查一次。

(6)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废气、工艺设备及公用设施排放的废水、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等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并保证废水处理后的达标排放。

2.健全各项环保制度

公司应结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条例,建立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有:

(1)严格执行“三同时”的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并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增加或改造的污染处理设施能够在主体工程恢复生产前完成设计和施工,做到与项目生产“同时验收运行”。

(2)建立报告制度。对现有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实行排污许可证登记,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技术规范和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排污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

(3)实施定期监测制度,确保废水、废气的稳定达标排放。

(4)健全污染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保证处理设施能够长期、稳定、有效地进行处理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操作管理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的范畴,落实责任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运行经费、设备的备品备件和其他原辅材料。制定各级岗位责任制,编制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

3.加强职工教育、培训

(1)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环保意识,增加对生产污染危害的认识,明白自身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位置和责任。

(2)加强新员工上岗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培训考核制度,不合格人员不允许上岗操作。

4.加强环保管理

(1)建议企业建立环保经济责任制,并建立环保台帐管理制度,应在日常管理中严格落实,避免流于形式。严格落实“三废”排放收费制和超标处罚制度。

(2)建立预防事故排放的制度和添置必要的设备,并加强人员培训,加强防火、防爆、防泄漏管理。

(3)加强对固废(尤其是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4)应加强对清污分流的管理,尤其注意地面冲洗水、水冲泵溢流水等低浓度废水,防止污水进入内河。

(5)规范废水排污口,厂区污水进管前设监测井,只设一个污水排放口、一个雨水排放口;并按要求设置和维护图形标志。

(6)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对厂区内地下水监控井定期监测、维护。

10.1.3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

为便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便于对社会公开项目信息,根据导则要求,制定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明确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具体见表10.1-1。

其中环境监测计划详见“10.2  环境监测计划”相关内容。

 

表10.1-1  本项目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清单

单位名称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1461832093

单位所在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

建设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现有厂区

法定代表人阮云仙联系人谢伟德

联系电话13905850801所属行业C2661 化学试剂及助剂制造

项目所在地所属环境功能区划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682-VI-0-2

排放重点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种类CODCr、氨氮、HCl

项目建设内容概括工程建设内容概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及公用设施建设,购置反应釜、压滤机等设备,对现有超纯二氧化硅磨料生产线进行优化改造,新增复配产品硅酸钠,形成年产15000吨微电子化学品、10000吨液体硅酸钠、4050吨助剂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可年新增销售收入10050万元,利润1900万元,税金1220万元。

产品方案产品名称产量(t/a)备注

超纯二氧化硅磨料15000现有已审批,本次技改,产量不变

液体硅酸钠10000新增

柔软平滑剂2250新增

炼染一浴精炼除油剂1800新增

污染物排放要求排污口/排放口设置情况

序号污染源排放去向排放口数量排放方式排放时间

12#排气筒15m排气筒排放1个连续7200h

7污水排放口市政污水管网1个连续7200h

8雨水排放口市政雨水管网1个间歇需要时

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源污染因子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标准

浓度限值(mg/m3)标准

2#排气筒HCl0.016810GB31573-2015中表3限值

一般废物利用处置要求

序号固废名称预测数量(t/a)利用处置方式

1滤渣155.1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

2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70综合利用

3废水处理污泥20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

4废滤芯0.1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要求

序号固废名称预测数量(t/a)利用处置方式

1废树脂10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

2其他废包装材料3.77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

噪声

排放

控制

要求序号边界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dB(A)]夜间[dB(A)]

136555

污染治理措施序号污染源名称治理措施主要参数/备注

1超纯二氧化硅磨料HCl废气一级碱液吸收后经2#排气筒排放处理风量不小于6000Nm3/h

排污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排污单位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重点污染物名称年许可排放量(吨)减排时限减排量(吨)

CODCr6.072----

NH3-N1.139----

烟(粉)尘0.115----

VOCs0.11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体防范措施效果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应急预案,并设立有效容积不小于187.45m3的应急池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减轻事故危害

 

10.2  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可反映项目运营过程中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监督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为环保措施的实施时间和周期提供依据,并及时发现问题,避免造成重大的意外环境影响,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该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应包括两部分:一为营运期常规监测计划、二为竣工验收监测。

项目建成试运行时,公司应及时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取得联系,进行“三同时”验收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厂界噪声的达标性、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情况等,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经公开后完成验收程序。

在日常生产中,公司应制订监测制度,定期对污染源、“三废”治理设施进行监测,同时做好监测数据的归档工作。对于自行监测中企业暂时无监测能力的事项,建议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监测和分析都应按国家的有关规范要求进行,监测分析人员要接受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及企业的排污特点,建议监测计划见表10.2-1。

表10.2-1  环境监测计划表

类型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备注

废水污水站排放口pH、CODCr、氨氮/自动监测

pH、CODCr、氨氮每日监测自行监测**

雨水雨水排放口pH、CODCr、氨氮排放时每日监测

废气2#排气筒VOCs*每月一次

氯化氢每年一次

地下水3个监测井同时进行监测pH、CODMn、LAS等每半年一次

噪声厂区边界Leq每半年一次

注:*依照HJ883-2017要求VOCs使用非甲烷总烃进行表征;**自行监测包括建设单位自主监测及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要求,杜浦化工应对厂区土壤定期监测,发现土壤污染时,及时查找污水泄漏源防止污水的进一步下渗,必要时对污染的土壤进行替换或修复,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10.2-2  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一览表

序号监测点位样品要求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执行标准

1#生产车间柱状样0~0.5m、0.5~1.5m、1.5~3m分别取样LAS项目投产运行后每五年监测一次《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中第二类用地要求

2#污水处理站

3#储罐区

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具体计划结合《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相关监测计划实施。

此外,环保“三同时”验收时,还需对环保设施及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主要内容见表10.2-2。

表10.2-3  环保设施验收内容一览表

序号设施情况监测项目

1各类废气处理装置效果

2清污分流情况效果

3污水站效果

4固废处置投资情况、效果

5噪声控制措施效果

6事故废水池及其它应急设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7环保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完善程度及合理性

8环保投资落实情况

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1.1  建设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厂房,形成年产15000t超纯二氧化硅磨料,10000t液体硅酸钠、2250t柔软平滑剂和1800t炼染一浴精炼除油剂的生产规模,预计项目建成后可新增销售收入约10050万元。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11.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1.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根据导则要求,本项目评价基准年筛选结果为2018年。本环评收集上虞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上虞区空气质量指数日报(2018年全年),根据2018年全年监测统计结果:2018年上虞区基本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为达标区。

在其他污染物方面, HCl小时值监测浓度在<0.02-0.037mg/m3之间,氯化氢日均值监测浓度在<4.17×10-3-0.01mg/m3之间,监测结果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氯化氢小时浓度最大占标率为7.65%。因此,园区及周围敏感点其他污染物基本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11.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所在区域各监测评价因子中, COD、NH3-N、总磷指标出现超标现象,园区水质不能达到Ⅲ类水体的控制目标要求。根据调查,超标原因主要是内河环境容量、历史累积影响和农业面源影响等。但是近年来开发区加强了环境管理,禁止清下水和初期雨水排入内河。再加上2014 年起“五水共治”工程的不断推进,通过雨污水管网的改造,从源头截污整治,进行水体的清淤工作,并对河道实施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安装曝气装置、引水活水、水生植物种植等方法增强水体自我修复能力。多措并举后根据本次监测,内河基本消除类V类水体,水体水质大幅改善。根据规划环评期间的历史监测对比表明,区域内河水质整体改善的趋势非常明显,预计随着整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及各项措施的落实,开发区内河水质可持续改善并逐步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11.2.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由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拟建地和区域地下水耗氧量、氨氮、挥发酚类、总硬度、六价铬、镍、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指标未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其余各监测因子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其中耗氧量、氨氮、挥发酚类、总硬度、六价铬、镍等因子超标主要受地表水污染影响,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超标原因可能是杭州湾区块的海相沉积影响,使得地下水含盐量较高。

因此本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关注对地下水的保护,采取地面硬化、重点区域防腐防渗、不设地下污水收集池、加强地面及隐蔽工程的维护等措施,确保物料或污染物不渗入地下,杜绝对地下水的污染。

11.2.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由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所在地土壤现状环境质量较好。

11.2.5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拟建项目厂区所在地四周环境噪声昼间在55.2~64.0dB、夜间在48.2~53.1dB之间,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11.3  工程分析结论

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11.3-1。

表11.3-1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污染物种类污染物单位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

废水废水量万m3/a6.1606.16

CODCrt/a12.327.3924.928

氨氮t/a2.1561.2320.924

废气HClt/a0.424 0.3820.042

固废危险废物900-015-13t/a550

900-041-49t/a3.773.770

一般废物滤渣t/a155.1155.10

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t/a70700

废水处理污泥t/a20200

废滤芯t/a0.10.10

 

表11.3-2  项目实施后杜浦化工全厂污染源强汇总

污染因子单位现有项目达产排放量本项目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项目实施后全厂排放量排放增减量

废水废水量万m3/a7.596.166.277.48-0.11

CODCr纳管量t/a15.1812.3212.5414.96-0.22

排环境量t/a6.0724.9285.0165.984-0.088

氨氮纳管量t/a2.6572.1562.1952.618-0.039

排环境量t/a1.1390.9240.9411.122-0.017

废气VOCs t/a0.11500.0850.030-0.085

氯化氢t/a0.0130.0420.0130.042+0.029

烟粉尘t/a0.117000.1170

固废危险废物t/a49.5813.7749.5813.77-35.81

一般废物t/a382.93245.2255.93372.2-10.73

11.4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1.4.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从正常排放工况下的预测结果可知,HCl最大小时地面浓度分别位于厂区附近,最大小时地面浓度为4.80409µg/m3,最大占标率为9.61%;预测值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对逐日预测表明,最大地面浓度影响占标率较小,环境质量均能符合相应标准;符合导则(HJ2.2-2018)规定的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要求。

②根据2018年全年监测统计结果:2018年上虞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HCl通过预测叠加在建源、替代源、本底后全年最大落地浓度为0.77042µg/m3;因此符合导则(HJ2.2-2018)中提出的现状达标污染物的评价,叠加后污染物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③正常排放工况下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对世海村的影响较大,预测因子HCl的最大小时地面浓度为0.32077µg/m3,叠加在建源、替代源及本底后占标率分别为48.18%;逐日和全年气象条件下的预测影响更小,各敏感点均能达标。。

④非正常排放工况下,HCl对周围环境以及敏感点影响均有所加大,HCl出现超标,因此企业在生产中应严格管理,做好废气的治理工作,避免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

综上,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在大气环境影响上是可接受的。

根据进一步预测可知,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后均未出现超标区域,因此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11.4.2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不大,经厂区处理达标后入网,废水量在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之内,对上虞污水处理厂污染负荷及正常运行影响不大。当出现事故性排放时,事故排放的废水接入事故排放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重新处理达标处理。因此,事故排放时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上虞污水处理厂基本无影响。

由于污水不排入内河,因此在正常生产和清污分流情况下对园区内河基本无影响。

11.4.3  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5~80dB之间,采取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仍可以维持现状,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11.4.4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树脂、其他废包装材料,一般废物为滤渣、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及废滤芯等。废树脂及其他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废滤芯等综合利用。

本项目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要求,危废产生后经厂内暂存后外运处置。从危废的厂内暂存、运输及处置方面分析,项目只要落实本次评价提出各类措施,产生的固废尤其是危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11.5  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2.5%。污染防治清单详见表11.5-1。

表11.5-1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分类措施名称主要内容环保投资(万元)运行费用(万元)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废水收集、清污分流措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10/达到上虞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

综合废水处理依托厂内现有40m3/d废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7.2

废气无组织废气控制及废气收集系统生产设备密闭化、管道化改造,并采用风管、集气罩等收集废气进入废气总管205满足GB31573-2015中表3限值

车间废气处理盐酸废气采用一级碱液吸收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55

噪声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设备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与隔声装置,并加强设备维护工作,以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噪声5/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固废暂存,外运等措施533.4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其他/废水废气检测监控设施、地下水环境监控(防腐防渗列入工程投资内)、事故池及其他环境风险应急设施等30/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应急能力的建设,降低事故发生可能性

合计7550.6

11.6  环境可行性综合结论

11.6.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82号令):

第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本次报告对上述内容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11.6.1.1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分析

本次环评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分析环境可行性:

1、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

本次项目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市上虞杜浦化工厂现有厂区内,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拟建地位于重点准入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编号:0682-IV-0-2)。

表11.6-1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序号管控措施要求符合性分析

1允许各类企业项目建设,但要严控三类企业数量和排污总量。凡属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一律不得准入,现存企业应限期整改或关停。建设单位为已有企业,本次项目实施后CODCr、氨氮总量均可在企业现有总量核定范围内自身平衡解决,无需区域调剂。符合。

2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

禁止新建入河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口应限期纳管。本次项目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不新建入和河排污口,废水已经实现纳管。符合。

3负面清单:允许各类项目准入,但凡属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一律不得准入。本次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列入负面清单符合。

项目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工业聚集区),属于三类工业用地,从事微电子化学品及印染助剂生产,不列入环境功能区的负面清单范围内。因此,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 微电子化学品车间废水经车间中和搅拌釜中和后,泵入终沉池,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废气吸收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洗桶废水等,废水经厂内现有废水站处理泵入终沉池,混合后达标纳管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2)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反应过程产生的HCl废气。HCl废气采用一级碱液吸收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处理后HCl废气可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3)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树脂、其他废包装材料)及一般废物(滤渣、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废滤芯)。厂内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暂存库,废树脂、其他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废滤芯等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妥善处置,周围环境能维持现状。

(4)另外本项目产生噪声不大,经车间隔声处理后厂界可以达标排放。

(5)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项目总量控制污染因子考核CODCr、氨氮。通过“以新带老”措施本项目废水总量指标未突破企业现有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的实施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过治理后可以满足达标排放。本次项目实施后企业不新增废水和VOCs总量,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1) 根据上虞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上虞区空气质量指数日报(2018年全年), 2018年上虞区基本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为达标区。本项目涉及的HCl环境本底均符合要求,项目不涉及基本污染物的排放。根据预测表明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厂区附近河道水质污染因子中COD、NH3-N、总磷出现超标现象,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根据调查,超标原因主要是内河环境容量、历史累积影响和农业面源影响等。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上虞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杭州湾,对内河水质无影响。根据分析历史监测数据,2012~2016年,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地表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这与近年来开发区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息息相关近年来,结合2017年检测结果,历经多年来持续的环境污染整治,园区内河水质改善明显,园区河道已基本消除了黑臭现象和劣V类水体。建议地方政府部门进一步推进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本次项目废水经过厂区污水站处理后达标纳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企业已按照要求建设雨水排放口智能监控设施,厂区清下水、初期雨水均纳入污水系统,不向周围地表水体排放,项目实施后不会造成园区内河水质恶化。

(3)项目拟建地和区域地下水耗氧量、氨氮、挥发酚类、总硬度、六价铬、镍、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指标未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其余各监测因子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其中耗氧量、氨氮、挥发酚类、总硬度、六价铬、镍等因子超标主要受地表水污染影响,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超标原因可能是杭州湾区块的海相沉积影响,使得地下水含盐量较高。目前该区域地下水无开发利用计划,也未划分功能区。本项目采取了符合相关规范的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一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4)厂界各测点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土壤能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所在地土壤现状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各类固废综合利用等相应处理后“零”排放,不排放废水污染物,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可以维持在现有等级,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4、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厂区内,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涉及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实施后废水可通过“以新带老”解决,不新增总量。

根据上虞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上虞区空气质量指数日报(2018年全年), 2018年上虞区基本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为达标区,本项目涉及的HCl环境本底均符合要求,地下水无法满足III类标准要求,土壤满足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声环境满足3类区要求,地表水无法满足III类功能区要求。项目实施后废水通过厂内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上虞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对环境排放,并且厂内已建设智能化雨水排放口和规范化的雨污分流系统,超标雨水也不会排入周边水体,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造成周边水体环境的恶化,并且园区管理部门通过“五水共治”等举措加强环境管理,通过雨污水管网的改造,从源头截污整治,进行水体的清淤工作,并对河道实施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安装曝气装置、引水活水、水生植物种植等方法增强水体自我修复能力等多措并举,已基本消灭了劣V类水体,水体水质大幅度改善,区域水体环境质量趋好;其次,环评要求企业积极采取地面硬化、防腐防渗等措施,确保项目污染物不渗入地下水和土壤,对其影响也不大;在大气环境方面,通过本项目环评预测可知,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根据导则(HJ2.2-2018)可判定项目废气排放不降低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因此,项目的实施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拟利用杜浦化工现有厂区进行建设;项目单位产品水耗、能耗、单位用地产出等指标均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中精细化工产业的准入指标要求,且项目资源利用总量不大。据此判定项目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修正稿)》,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重点准入区0682-VI-0-2,该小区负面清单为:允许各类项目准入,但凡属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一律不得准入。

本项目生产微电子化学品及印染助剂,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不属于国家和地方的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未列入该小区负面清单。

因此,项目的实施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5、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

(1)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

根据《上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符合上虞城市发展方向,该开发区主要用于发展以染料、颜料为特色的精细化工、各类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等产业,项目生产微电子化学品及印染助剂,属精细化工产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绍兴市上虞区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符合上虞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

(2)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发展定位: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机电装备、纺织服饰、新材料、环保产业等为重点,以精细化工、生物医药为特色,努力打造开发区成为长三角南翼环杭州湾产业带的重要区块,杭州湾南岸的物流中心,现代化生态型的工业新城区。项目位于中心河北,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发展精细化工产业,项目从事微电子化学品及印染助剂制造,属于精细化工产品,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开发区规划要求。

(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据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和《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项目,且已取得浙江省备案项目登记赋码信息表;本项目的建设未违反《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05〕87号意见精神,并符合《上虞区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区委办〔2016〕33号)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6、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接受,并符合公众参与要求。

(1)规划环评要求的符合性

依据通过审查的《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心河以北作为精细化工、医药产业的改造发展用地,可适度吸纳高端、环保的化工、生物医药项目。同时继续深化污染整治,提高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效率和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恶臭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主要从事微电子化学品及印染助剂的生产,属精细化工行业,符合中心河以北现有建成区“作为精细化工、医药产业的改造发展用地”的规划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装备具有先进性;废水可通过替代现有已审批的15000t/a超纯二氧化硅磨料项目,并淘汰1000t/a柔软平滑剂项目得以自身替代解决,并符合防护距离要求;项目产值能耗和水耗满足精细化工行业约束性指标要求。据此判定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

依据《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已由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于2017年10月24日通过了审查。对照规划环评结论性清单,项目符合生态空间清单各项管控要求,未列入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清单、工艺清单和产品清单,满足环境标准清单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

(2)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接受分析

本项目在生产、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根据调查分析,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为二级。目前企业已建立了公司应急预案,对各种风险事故有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储罐周围设有围堰和排水沟管,防止发生泄漏等事故污染水环境,现有企业已设置有效容积为294m3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排放废水全部收集于事故水池,再送污水站处理达标排放。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环境风险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3)公众参与符合性

建设单位严格遵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并单独编制完成了公众参与报告。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12日,公示地点为:项目所在地杜浦化工公告栏、开发区管委会公告栏、世海村公告栏、雀嘴村公告栏、崧厦镇人民政府公告栏、盖北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公众参与秉承了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取了建设单位网站发布、张贴公示的形式进行(张贴地点覆盖本项目所有环境敏感点);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反馈意见。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公众参与相关文件要求,公示期间也无公众提出针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与周边企业和居民的沟通及联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到以人为本,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以使企业更好地生存和发展。

综上所述,本次项目满足环境可行性要求。

11.6.1.2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分析

本次环评分析了污染物排放分别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的影响,并且按照导则要求对环境空气和地下水影响进行了预测。

1、该项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送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再处理,不向厂区附近河道排放,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第三级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条件,仅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排水去向等,并进行一些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本次环评进行了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可靠。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AERSCREEN模型进行估算,根据调查,项目评价基准年内风速≤0.5m/s的持续时间不超过72h,近20年统计的全年静风(风速≤0.2m/s)频率不超过35%,且项目离最近的大型水体(钱塘江)的最近距离约6km,因此可判定不会发生熏烟现象;因此本次评价进一步预测选用HJ2.2-2018推荐的AERMOD模式系统,选用的软件为Breeze Aermod。选用的软件和模式均符合导则要求,满足可靠性要求。

3、本项目所在区域无大规模开采地下水的行为,也无地下水环境敏感区,水文地质条件相对较为简单,因此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本次预测采用导则推荐的一维稳定流动一维水动力弥散问题,概化条件为一维半无限长多孔介质柱体,一端为定浓度边界。选用的方法满足可靠性要求。

4、项目噪声源较小,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2008规定的3类地区,且评价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鉴于项目设备多、且处于车间内,因此噪声预测选用整体声源法进行评价。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对固废影响进行了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对盐酸贮罐泄漏事故影响进行了分析。选用的模式和方法均满足可靠性要求。

综上,本次环评选用的方法均按照相应导则的要求,满足可靠性原则。

11.6.1.3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1、厂区废水全部收集处理,项目公用工程废水收集后进入厂区现有废水站处理,工艺废水经过车间中和搅拌釜处理后泵入废水站终沉池,混合后经外排池达标纳管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废气主要为反应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HCl。HCl废气采用一级碱液吸收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处理后HCl废气可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3、厂内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暂存库,废树脂、其他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一般固废中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填埋处置,废水玻璃及硅藻土包装袋、废滤芯等综合利用。

4、依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的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源头控制,根据分区防渗原则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并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及应急响应体系。

5、通过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源尽可能远离厂界,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与隔声装置,并加强设备维护工作,以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噪声,以保障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综上可知,本次项目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可靠、有效,可以确保各项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11.6.1.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评价过程均依照环评相关技术导则、技术方法等进行,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科学。

11.6.1.5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符合上虞区域总体规划、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绍兴市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及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

因此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11.6.1.6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所在区域大气、土壤、噪声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地下水不能满足要求。根据调查,地表水超标原因主要是开发区内河位于地表水系末端,受区域农业、农村面源以及部分企业废水排放的影响等。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上虞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杭州湾,对内河水质无影响。根据分析历史监测数据,2012~2016年,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地表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这与近年来开发区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息息相关近年来,结合2017年检测结果,历经多年来持续的环境污染整治,园区内河水质改善明显,园区河道已基本消除了黑臭现象和劣V类水体。建议地方政府部门进一步推进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本次项目废水经过厂区污水站处理后达标纳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企业已按照要求建设雨水排放口智能监控设施,厂区清下水、初期雨水均纳入污水系统,不向周围地表水体排放,项目实施后不会造成园区内河水质恶化。地下水中耗氧量、氨氮、挥发酚类、总硬度、六价铬、镍等因子超标主要受地表水污染影响,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超标原因可能是杭州湾区块的海相沉积影响,使得地下水含盐量较高。目前该区域地下水无开发利用计划,也未划分功能区。本项目采取了符合相关规范的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一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可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11.6.1.7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

11.6.1.8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现行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11.6.1.9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环评报告采用的基础资料数据均采用项目方实际建设申报内容,环境监测数据均由正规资质单位监测取得。根据多次内部审核和外部专家评审指导,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遗漏。 

11.6.1.10  综合结论

综上,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可行、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可靠、环境保护措施有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科学;且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但建设项目不向地表水体排放废水,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可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项目针对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内容无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11.6.2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

上述内容均已在上一节环境可行性中予以分析,在此不再重复,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中要求。

11.6.3  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对照《上虞区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区委办[2016]33号),项目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开发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等要求;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产生的污染物经相应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废水总量可通过“以新带老”解决,不新增总量;不属于禁止建设的行业。项目符合《上虞区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11.6.4  总结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预测结果来看项目实施后周围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另外项目也符合《上虞区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各类文件的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82号令)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修正)中要求,故项目满足环保审批原则。

11.7  其它

如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消耗等生产情况有大的变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时申报。

11.8  建议

(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2)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切实做好配套的环保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部分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因安全事故带来的环境事故的发生。

(4)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各类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要求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1.9  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符合上虞区环境功能区划,并符合上虞区区域总体规划、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

项目生产微电子化学品及印染助剂,属精细化工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现有厂址内实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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